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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紐約賈律師的第1943篇原創
10月16日,四川省成都崇州的一小區內,一名2歲女童被一條黑色羅威納犬撕咬,致全身多處咬傷,右腎挫裂傷和右側肋骨骨折。
這起惡犬傷人事件引起了多方的關注。事件發生後,多地都加強了對犬隻的抓捕和管理,部分城市開始實行無差別抓狗;不論是寵物犬還是流浪狗,不繫犬繩的狗都會被直接抓捕。
無差別抓捕也引發了更廣泛的爭議與討論,不少人認為,想在城市中規範養犬行為,需要管理的不僅僅只是一條犬繩而已。其它國家在犬隻管理上皆有較為成熟的體系,或許我們本質上也可以發展一套科學規範的制度法規,來提高犬主的責任意識,從而減少惡犬傷人的事件。本文中,我們透過分析美國在犬類管理上的法律制度,認為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加強管理。

(圖片來自網路)
完善犬類登記制度
當前在國內的大部分城市,養狗的門檻較低,可以隨意購買犬只,也極少有相關部門督促主人去辦理養犬許可證、為愛犬接種疫苗等。這次事件折射出的首要問題,是缺乏一套合理的登記制度,來完善養犬的規定。
在美國,主人在養犬前,需按照規定,在當地政府部門註冊獲得飼養許可。申請一年期的許可證的費用一般在10到20美金左右,如果在飼養過程中搬遷至其他州居住,主人或許需要根據各州的具體規定,重新辦理許可證。如果犬隻在沒有登記的情況下被逮捕,主人可能會面臨罰款。
犬類登記制度的建立,便於在傷人事故發生時,更快地鎖定犬隻的主人;同時,若愛犬不慎走丟,登記制度也能夠幫助主人儘快找回,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遺棄和虐待的現象發生。

(圖片來自網路)
提升犬主的責任意識
很少有主人願意花時間和精力正確訓練愛犬、進行行為糾正、或學習正確的飼養方法;在面對有一定攻擊性的犬類時,這些訓練也尤為重要。
美國各州的法律中幾乎都規定,所有犬隻必須被限制在合適的空間內飼養,不能散養。在有明確禁止寵物出入標識的場所,主人不得領狗隨意出入。如果飼養了具備攻擊性的犬隻,犬主必須在房屋外明顯處豎立標牌,提醒他人注意;出入公共場所時,主人必須時刻都要為狗戴上口套。一旦被發現不遵守規定,執法部門有權根據情節輕重,追究主人的相應責任。
如果主人能正確飼養和訓練犬隻、提高它們的責任意識、更好地處理愛犬和他人的關係,就能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加強傷害事故的處罰力度
此外,加強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罰力度,讓主人為傷害事件負法律責任,或許更能起到警醒的作用。這能讓更多養狗人,出門自覺配備狗繩,遵守各種規範,防止愛犬傷人。
根據美國《聯邦動物保護法》,飼養犬闖禍,或者由於主人的疏忽致使他人受到傷害,犬主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及高昂的經濟賠償。此外,美國各州對於具體的“狗咬人”現象(Dog Bite Statute)均有不同的法規,但各地法規基本都會基於兩種情況制定:
第一種情況:不對犬種做出區分(如是否是惡犬)。只要狗咬人,即使狗在以往從未對人表現出任何攻擊性,主人也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第二種情況:對犬種做出區分(如惡犬與溫順犬分類)。如果咬人的犬種被定義為惡犬,那麼主人則需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咬人的狗被定義為溫順犬,那麼只有在受害人能夠證明狗主人對狗疏忽管理的情況下,狗主人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圖片來自網路)
近幾年來,家養寵物犬的數量逐漸增加,越來越多的人把寵物作為緩解情緒的重要出口。也正因此,我們更希望能看到人和狗能夠和平相處。
寵物生活的權利很重要,而陌生人的安全也值得關注。建立完善的養犬制度,才能引導更多人依法養犬、文明養犬,有效遏制不文明的養犬行為,營造一個更加和諧的社會環境。
正如白巖松所說:“只要把人的問題解決了,狗還是可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