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助兒海外接業父母卻被逐出家門!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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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助兒海外接業,父母卻被逐出家門!
法院判了

信任,竟成為悲劇的開端。
近日,一樁震驚中新社群的家產糾紛案在紐西蘭奧克蘭高等法院(High Court at Auckland)宣判。
一對年逾七旬的中國父母,為幫助兒子渡過難關,賣掉中國的兩套房產,傾盡一生積蓄,遠赴海外為兒子在紐西蘭買房。
原以為可以安享天倫,結果卻被無情趕出家門,甚至差點連“屬於自己的房”也保不住。
如今,法院的判決不僅替他們討回公道,更給無數“傾其所有幫子女置業”的華人家庭敲響了警鐘。

父母傾盡所有,只為兒子東山再起

事情的主角是來自中國的王先生和許女士夫婦,兩人年逾七旬,平日節儉省吃,只為存下一筆養老本。
兒子王欣(Xin Wang,音譯)在紐西蘭生活多年,早年離婚後情緒低落、經濟緊張。
眼看兒子人生陷入低谷,老兩口不忍兒子受苦,決定賣掉中國的兩套老宅,加上全部積蓄,籌得44.7萬紐西蘭元(約合人民幣200萬元),幫助兒子還清貸款,並支付其前妻當初出資的那部分購房款,只為兒子能重新站起來。
因為當時他們誤以為“沒有紐西蘭身份不能買房”,出資買下的這套位於奧克蘭西區Te Atatū半島的房產,被登記在王欣名下。
王欣口頭承諾:“等你們拿到身份,我就把房子過戶給你們。”
然而,這句承諾,最終成了一紙空談。

房子成兒子資產,父母卻無家可歸

2015年起,這套房產被王欣悄悄出租,每週租金高達630紐幣。父母不知情,王欣獨吞租金收益。
他甚至揹著父親,將房子抵押貸款3.4萬紐幣,後來又進行再融資高達8.1萬紐幣,全數用於個人消費。
2016年,王欣再婚,並透過家庭信託在奧克蘭東區Flat Bush買下新家。
不久之後,父母終於獲得簽證入境紐西蘭,卻驚訝地發現,那套用他們錢買的房子,早已被他人租住。
他們只得住進兒子的“新家”。
但這不是歸宿,而是風暴的前奏。

婆媳矛盾激化,兒子趕父母出門

兩代人同住,新家庭矛盾逐漸顯現。一次婆媳之間發生激烈爭執後,王欣竟站在妻子一邊,冷漠要求父母:“你們搬出去,另找地方住。”
2022年春節期間,老兩口給孫輩包了數額不大的紅包,王欣當著親戚面呵斥他們:“這麼小的紅包太丟人!”
此舉讓兩位老人心碎不已,最終含淚搬離,租房而居。
許女士曾發微信哀求兒子:“我們把一生積蓄都給了你,如今無家可歸,還要自己掏錢交房租……”
但換來的,依舊是沉默與冷漠。

兒子偷偷賣房,父母緊急求助法院

最令人憤怒的是——2022年3月,王欣竟試圖未經父母同意出售該房產
好在老兩口及時得知,緊急向法院申請產權警示令(Caveat),才阻止了交易完成。
忍無可忍的王先生夫婦終於決定走法律程式,將兒子告上紐西蘭奧克蘭高等法院,要求確認房產實際歸屬權,即便當初沒有書面協議。
the High Court at Auckland

兒子反咬父母,稱是“贈與”,法院一錘定音

王欣在庭上辯稱:“這筆錢是父母送給我的,房子登記在我名下就是我的。”
他甚至反訴父母,說他們“因婆媳不合突然反悔”。
但法官Greg Blanchard並不採信他的說法。他指出,儘管沒有書面合同,法院可以依據雙方的行為模式與信任關係進行“受託責任信賴推定(constructive trust)”。

法院最終裁決如下:

  1. 房產必須過戶給王先生夫婦
  2. 房屋產生的貸款(抵押與再融資)由王欣償還
  3. 王欣需賠償部分租金收益給父母
  4. 法院認定,真正的出資人和受益人是王先生夫婦,而非其子王欣。
而王欣至今未對判決公開回應,其代理律師亦拒絕媒體採訪。


這不只是一個家庭的悲劇,更是一個時代的隱痛

這起案件深深刺痛了許多華人父母的心。我們常說“養兒防老”,但在異國他鄉、缺乏法律保障的前提下,親情一旦變質,連最基本的權益都無法保全
在傳統觀念裡,很多父母願意出錢、掛名子女,認為這是“血脈親情”的體現。然而現實卻一再證明:親情不能替代證據,信任不能代替法律
這對年邁的夫婦用沉重的經歷提醒所有人:
在跨國家庭投資、置業、出資的過程中,哪怕是親人,也要留存書面協議,確保權益明確、法律可循。
近年來,華人家庭在海外購房時因產權歸屬不明、法律意識薄弱等問題,頻頻陷入親情與法律的糾葛。
加拿大安大略省:父母出資購房,產權歸屬引發爭議
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一對華人父母為兒子購置兩套位於渥太華的房產及一輛豪華SUV,所有資產均登記在兒子及其配偶名下。
然而,在兒子短暫婚姻破裂後,前兒媳聲稱對這些資產擁有權益。法院審理後認定,父母是這些資產的唯一齣資人,且無贈與意圖,因而裁定父母為合法所有者。 
紐西蘭奧克蘭:父母出資購房,子女婚姻變故引發產權糾紛
在紐西蘭奧克蘭,一對華人父母為女兒購買房產,房屋登記在女兒名下。女兒與伴侶共同居住期間,房屋產生的租金收入被用於家庭開支。
在兩人關係破裂後,伴侶主張對房產擁有權益。法院最終判定,房產屬於女兒個人財產,伴侶無權分割。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信任朋友代購房產,結果被欺詐
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一家華人家庭委託朋友代為購買農場地產,作為移民投資專案的一部分。
然而,朋友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將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並透過欺詐手段獲取貸款。法院最終判定該朋友的行為構成欺詐,受害家庭獲得部分賠償。
加拿大:母親出資購房,女兒離婚後財產被分割
在加拿大,一位華人母親為女兒及其丈夫購置房產,房屋登記在女兒名下。
女兒離婚後,前夫主張對房產擁有一半權益。
由於缺乏書面協議,法院判定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需平均分割。 
加拿大:父親轉讓房產給女兒,試圖規避債務
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一位華人父親將價值數百萬加元的房產以1加元的價格轉讓給女兒,試圖規避對他人的賠償責任。
法院認定該轉讓行為構成欺詐,判決房產轉讓無效。 

這些案例反映出,華人家庭在海外購房時,常因缺乏法律意識、信任親情而忽視必要的法律程式,導致財產糾紛。
專家建議概述參考如下:
明確產權歸屬
在購房時,應明確產權歸屬,必要時可簽署信託協議或借款合同。

保留資金記錄
保留所有資金轉移的記錄,包括銀行轉賬憑證、通訊記錄等。

諮詢專業律師
在進行重大財產轉移前,諮詢專業律師,確保法律上的保障。

親情雖可貴,但法律才是保障家庭和財產安全的底線。
參考https://www.nzherald.co.nz/nz/chinese-parents-take-son-to-court-to-get-the-auckland-home-they-paid-for-transferred-into-their-name/NVO66KJBD5DGHFP3BEBMOSUA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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