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記者從打拐志願者上官正義處獲悉,當日,他收到舉報安徽亳州警務人員參與非法代孕的處理情況,兩名警務人員被調離公安機關。
2024年,上官正義調查發現,安徽佑銘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張某在肥東縣租住別墅做地下實驗室和手術室,用於胚胎移植和取卵。張某表示,他自己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公司用來運送孕媽、卵妹的車輛都在其妹妹張某(亳州市某局警衛處副處長)名下。

2024年12月15日,合肥亳州聯合調查組通報,已對5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針對公職人員違紀違法線索正在核查,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2月25日,上官正義告訴記者,當日,他收到舉報安徽亳州警務人員參與非法代孕的處理情況,亳州市某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趙某,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處分;亳州市某局警衛處副處長張某,黨內警告處分,兩人調離公安機關。這兩人是代孕公司負責人張某的妹妹和妹夫。上官正義認為,公職執法人員執法犯法,就該受到懲處,以此形成震懾警示作用。
2月25日下午,奔流新聞記者從亳州市有關部門證實,經亳州市紀檢部門調查,最終作出將兩名公職人員調離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
隨後,亳州市紀檢委辦公室工作人員回應奔流新聞記者稱“不清楚此事”。但其表示,如果有人公開處理決定,就應該是真的。
訊息來源: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