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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僑報報道,當時接報的消防員火速趕來滅火,卻因街邊的消防栓被兩部停泊車輛擋住,令救火工作受阻。
據消防局稱,該火災發生在19日上午11時許,起火的是位於布碌侖灣脊區三大道交99街的一棟七層公寓大樓。

當時消防人員接到火警後,於上午11時15分抵達時,大樓三層的一個單元已被大火吞沒,樓上煙霧瀰漫。
據一位居民講述,當消防員開啟起火屋門時,滾滾黑煙從他們頭頂而過,很快就瀰漫在走廊裡。
與此同時,樓內數十名住戶成功撤離了大樓,其中還有居民帶著一隻大狗逃生,但也有更多的人從敞開的窗戶尖叫,向消防員尋求幫助和指示。

據消防局稱,在60名消防員的奮戰下,於當天中午12點05之前成功控制住火勢,之後入內搜查時發現所有居民均成功撤離,但有兩名民眾因受傷被送往附近的瑪摩利醫院急診室治療。

在滅火後,現場一名消防主管指出,因起火大樓附近的一個街邊消防栓遭兩部車輛停泊擋住,造成消防員無法及時、有效地接上水源,令當天的滅火工作受阻。而消防人員滅火時,時間至關重要!
代表當地的市議員紀思庭(JUSTIN BRANNAN)也表示,消防人員因車輛停在消防栓前而影響了滅火。依據相關法律,車輛停泊街邊時須與消防栓保持15呎的距離,違規停泊的汽車將受到115元罰款。

紀思庭還表示,不久前布朗士發生了一場致命火災,一名婦女因將車停在消防栓前擋住了消防栓,而被市消防局處以4000元罰款。
目前對這類違規行為的處罰,顯然無法阻止民眾非法泊車在消防栓前,因此市議會應考慮加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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