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死2人!紐約女停車擋到消防栓阻礙救援被罰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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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士上月發生奪命大火,一名女車主因把私家車停泊在消防栓前阻礙救援,遭罰款4000元。
據瞭解,這是紐約市消防局(FDNY)首次針對該違規行為發出刑事傳票。
據星島日報綜合《紐約郵報》報道,特里蒙特(Tremont)安東尼大道(Anthony Avenue)一座佛教寺廟上月12日發生3級大火,消防員救援時,卻發現有一輛紅色轎車非法停放在消防栓前,導致救援速度受阻。
據官員指,該輛汽車阻塞的是離火場最近的消防栓。現場照片顯示,消防喉要繞過多輛汽車,才能接駁到擁擠街道上的消防栓。
這場由小暖爐引發的火災,最終造成兩人死亡,分別為一名僧人和一名善信。
當時車主受訪時曾向ABC7電視臺表示自己也很無奈,又指該處馬路狹窄,駕駛者不能並排泊車,“我們的確不應該這樣做,但我可以將車停泊在哪裡?”
但有媒體報道指,她的車早在幾天前已因非法佔用停車位而被停駛,而在火災發生時,她並沒有把車移走。
紐約市消防局長塔克(Robert Tucker)上月28日發聲明表示,消防局在該場奪命火災發生後,採取了“果斷行動”,希望該筆4000元的鉅額罰款能向紐約人發出“不要堵塞消防栓”的明確資訊。
他強調,緊急救援分秒必爭,堵塞消防栓是自私的決定,不僅可能導致他人死亡,還會危及正在努力拯救居民的消防員。
根據紐約市消防守則(NYC Fire Code),破壞消防栓或使之無法使用屬於違法行為,且需要出庭審判。而該筆鉅額罰款便是根據該守則提出。此前在消防栓15呎範圍內停車的罰款起價為115元。
安東尼大道發生的這宗奪命火,是3天內第2宗因違規停泊車輛堵塞消防栓而阻礙救援的火災。
上月9日布碌侖灣脊(Bay Ridge)發生大火,2輛汽車堵塞了2個離火場最近的消防栓。事故中,有一名男子死亡,一名女子及一名兩歲男童則受傷。
資料顯示,有關停車堵塞消防栓的投訴,從2020年的6萬4346宗,猛增至2023年的13萬4377宗,促使市府立法加重處罰併發出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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