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犯錯,誰道歉;誰犯罪,誰坐牢。天理昭昭,日月可鑑。】
1
先說一件奇聞趣事。
近日,電視劇《甄嬛傳》餘鶯兒(餘答應)的扮演者,女演員崔漫莉在直播間自曝,曾在浙江東陽市橫店鎮拍戲時曾酒後無證駕車,並肇事逃逸,該事件引發了網友熱議。
從戲裡一路蠢到了戲外,這姐們大概是喝高了。
2月13日,東陽市公安局@東陽公安 釋出通報:
經查,崔某某(女,36歲)在網路平臺直播時,為博取眼球、吸引粉絲,編造自己曾在橫店拍戲時無證酒後駕車肇事逃逸的虛假事實,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崔某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已被我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你看看這個二貨,真是直播間裡牛鬼神蛇都現了原形,什麼玩意都敢往外面說啊。
還是狼人自爆。
無證駕車、肇事逃逸,這事要是真的,那就構成“交通肇事罪”,事情嚴重了,是要坐牢的。
這事如果是假的,那就是編造事實,擾亂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響,是要行政拘留的。
“秀兒,玩砸了吧。”
當然,這是傻大姐自己作死把自己給玩進去了。
假如,是某位“正義網友”,他要舉報崔漫莉酒後無證駕車並肇事逃逸,如果這事是真的,那就是“伸張正義、維護法紀”,反之,如果壓根就沒有這事,那就屬於誣告,誣告者,同樣也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還是那句話,誰有錯,誰道歉,誰犯罪,誰坐牢。

2
回到江歌媽媽事件上來。
自2016年11月3日,江秋蓮女士的女兒江歌在日本遇害,江秋蓮多次往返日本參與訴訟。
案件的巨大轟動,使得江秋蓮女士一度成為新聞焦點人物。
往返日本,機票食宿,打官司的訴訟費用,都需要錢的。
於是,江歌媽媽本人,透過微博平臺公佈銀行卡號和支付寶、微信賬號發起求助,並透過“輕鬆籌”發起籌款。
然後,就陷入了“人紅是非多”的尷尬境地。
兩個臭名昭著、劣跡斑斑的自詡正義的網路大V,對江歌媽媽發起了攻擊:
一說江歌媽媽詐騙、騙捐;二說江歌媽媽直播帶貨和網店偷稅漏稅;三說江歌媽媽另有私生子。
那些無腦跟風的網友,但凡是肯動動手指搜尋引擎裡點選一下,就能看見“網際網路記憶”下,這兩個“自詡人間正義”的網路大V,幹過多少不要臉的髒事,尤其是那個垃圾女作家陳某。
如果說張蘭被封號是大快人心,那麼作家陳某沒有進去坐牢,真TM是老天瞎了眼。
這姐們乾的髒事,一件比一件離譜,就這樣的鳥人,居然搖身一變成了“網路義士”。
果然,我們這裡的“正義”,要麼是廉價小丑的狂歡,要麼是“操場埋屍案”16年的晦暗。
正義,已經被那些非正義的人,給徹底玩壞了。

3
有舉必究、有案必查。
既然有大V鼓動民意,針對江歌媽媽發起了種種舉報,那麼官方就有必要下場調查通報詳情。
山東青島即墨區聯合調查組,2月13日釋出通報。
針對網民反映江某蓮求助捐款涉嫌詐騙以及涉及村幹部王某傑等有關問題,現將調查情況通報如下:
2017年3月3日至11月15日,江某蓮共收到“捐助”款項34815筆、人民幣354.78萬元;
2017年11月16日至今,共收到“捐助”款項5363筆、人民幣57萬元;
2017年3月以來,江某蓮往返日本參與訴訟及處理女兒江某後事等支出人民幣122萬餘元,法律服務費用支出人民幣153.64萬元,向社會捐贈人民幣89.73萬元。
總結,江歌媽媽一共收到411萬捐款,打官司花了153萬,往返日本處理江歌后事花了122萬,剩下100多萬,江歌媽媽捐出去了90萬。
綜上所述,反映江某蓮求助捐款涉嫌詐騙與事實不符。
江某蓮共有2家市場主體,其中1家已於2024年12月16日辦理登出。該2家市場主體自辦理稅務登記以來,
每季度均進行申報,未發現涉稅問題線索。
2007年,時任環秀街道王家官莊村村委會主任王某傑與其妻子張某雲違反當時計劃生育政策,張某雲借用江某蓮身份證住院生育一子,該子落戶江某蓮名下,實際一直跟隨王某傑和張某雲生活。
網民反映江某蓮另育有一子與事實不符。
官方通報表明,江歌媽媽沒有詐捐騙捐、沒有私生子、沒有偷稅漏稅,沒有違法亂紀事實行為發生。
那麼,現在問題來了。
舉報江歌媽媽,造謠了一兩年的那兩位“網路大V”,現在該如何處理?

4
姜文的《讓子彈飛》裡,有一個經典片段,就是六子吃涼粉。
明明只吃了一碗粉,卻被胡萬誣告,吃了兩碗粉,只給一碗錢。
最後,講茶大堂裡的人都在看熱鬧,賣涼粉的被威脅也“親自下場”誣告,“他吃了兩碗”。
最後六子被逼瘋了,一刀劃開了肚子,從肚子裡掏出了涼粉,“是不是隻有一碗”。
“是一碗,我們都知道,是一碗,你上當了。”
六子白死。

其實這一段,是在諷刺現有法律體系裡,最困難的一個辯駁環節:
自證清白。
大家還記得,地鐵上那個被誣告“鞋裡藏針孔攝像頭,偷拍女生”的“下頭男”嗎。
這哥們被舉報偷拍以後,在地鐵站臺,眾目睽睽之下,被要求脫鞋子脫襪子,還被警方帶走調查,被路人圍觀、被髮到網上遭受“凝視”。
最後,工作被辭退,每天都在官司訴訟中為自己求得清白。
查明瞭沒有針孔攝像頭,沒有偷拍,可他卻經歷了網暴和社死,至今,“誣告”他的那個女孩,也沒有給過一句道歉。

5
這個世界的公平正義,很荒誕。
一個成績優秀的女學生,被無恥教師誘姦,最後不堪心理屈辱,自殺了。
受害者有罪論的腔調,網路大聰明們仍舊追問,“她為什麼要和老師走這麼近,沒有分寸感?”
一個失獨媽媽在網上募捐,帶著民眾善意的捐款往返兩國長久陷入官司訴訟為女兒討個說法,一些吃流量的垃圾大V,以此為契機掀起“為正義吶喊”的旗幟。
官方下場出了詳細通報,證明江歌媽媽沒有問題,大聰明們仍舊振臂高呼:
這是和稀泥,這通報不可信,受害者有罪論的觀點加持下,他們堅定地認為,江歌媽媽一定有違法亂紀的不當行為。
如果沒有,那就是官方在掩護。
人吶,擁有的知識和獨立思考能力越匱乏,對見到的片面資訊,就越信以為真。
所以,打砸酒店、打砸路人車輛的小演員李明德,網路上一頓嘴炮,就成了對抗萬惡資本家的“孤勇義士”;
攻擊討伐江歌媽媽的網路大V,就成了“理性、睿智”看透事情本質為網路正義舉大旗的“少數派清醒智者”;
就連司馬南和金教授這樣整日大放厥詞妖言惑眾的“流量派”,都化身成了愛國大V。
我明明在家裡躺著睡覺,你非要說我爬進陽臺開啟窗戶鑽進了你的被窩,對你進行了猥褻性騷擾。
那就報警,找監控,查證據。
如果我真幹了這骯髒事,坐牢槍斃,是我的報應;如果壓根就沒有這事,坐牢槍斃,就該是你。
橫豎一句話,這種涉及到違法犯罪“懷疑事實”的大張旗鼓地舉報告發,最終的結局,只能是有一方贏家。
正義的舉報,舉報物件進去坐牢;卑劣的誣告,舉報者進去坐牢。

“沒有哪一個女孩子,會平白無故地拿自己的清白,去誣告一個男人”。——“不好意思,小慧君就會。”
你看看這些誣告的網際網路歷史裡,小慧君老闆被徹底“搞廢了”,小慧君本人沒事;
地鐵偷拍事件,清白男生經歷一場社死,誣告者至今沒有道歉;
江歌媽媽被網暴造謠誣陷長達兩年,今天官方通報還了清白,誣告者,沒有一個付出代價。
六子在講茶大堂裡被誣陷至死,已經過去了100年。
現在,更多的六子,還陷在“開膛破肚自證清白”的混蛋邏輯裡。
這是法律的可恥,更是道德的淪喪。
道理很簡單,六子真要是土匪惡霸,吃兩碗粉只給一碗錢,那就殺六子,反之,就該殺胡萬。
江歌媽媽真要是詐捐騙捐偷稅漏稅,那就封殺她起訴她讓她吃牢飯,反之,誣告者就該進去坐牢。
“你捅了我幾刀,然後說捅錯了,甚至連一句道歉都沒有,轉身就走了。”
天底下,哪裡有這般荒唐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