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鏡專家 :施海峰 哈特瑞姆心血管病醫院副院長,原北京醫院電生理手術負責人,哈特瑞姆心臟醫療集團聯合創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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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疾病的管理需要根據具體病情來定製,因為不同型別的心臟病對活動和休息有不同的要求。對於一些特定的情況,如急性心肌炎的急性階段、不穩定性心律失常、不穩定性心絞痛,以及因嚴重瓣膜疾病或心力衰竭導致心臟負擔過重的患者,靜養是必要的。醫生通常會對這些需要特別靜養的情況給予明確指示。
然而,對於那些患有輕度冠心病、偶發性早搏、輕度心律失常或輕度反流和狹窄的病人,在穩定期時,並不需要完全靜養。實際上,心臟是一個肌肉器官,它需要適量的負荷以維持和促進其功能恢復。因此,對於大多數心臟病患者,尤其是那些病情較為輕微且處於穩定狀態的患者,適度的康復鍛鍊是被鼓勵的。
適度的運動量一般建議為每週大約五次,每次40到50分鐘的中等強度運動,期間心跳率不應超過每分鐘110到130次。透過控制在這個範圍內的運動強度,可以有效地支援心臟健康而不至於給心臟帶來過多的壓力。這種程度的運動對多數人的心臟是有益的。
請記住,每個病人的情況都是獨特的,所以在制定任何運動計劃之前,應該諮詢專業醫療人員的意見,確保所選擇的活動水平適合個人健康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