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專案投產卻未經環保驗收、廢氣排放口數量與許可證不符等問題,柯力感測(603662.SH,股價64.13元,市值180.63億元)控股公司被罰47.6萬元;排放汙水中總砷濃度超標,高能環境(603588.SH,股價5.39元,市值82.1億元)控股公司收到60萬元罰單……
2025年4月第三週和第四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環境保護與信披責任亮起了紅燈?且看A股綠色週報第197期。
每日經濟新聞聯合環保領域知名NGO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於31個省份、337個地級市政府釋出的環境質量、環境排放和汙染源監管記錄等權威資料來源,每週收集剖析中國數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數萬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參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環境資訊資料,釋出“A股綠色週報”,旨在藉助環境資料庫及專業解析、傳播能力,讓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的環境資訊更加陽光透明。
根據4月第三週和第四周收集到的資料,《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共有8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環境風險。

一週綠鑑:柯力感測控股公司
因多項環境違規違法行為被罰
在企業管理能力、財務狀況、行業競爭等因素之外,環境風險日漸成為上市公司重要的經營風險之一。環境風險關乎企業發展,也關乎企業形象。
環境風險榜涉及上市公司分佈情況(4月第四周)

本期資料顯示,生態環境領域違法違規等風險資訊共關聯到8家上市公司。其中,4家屬於國資控制的企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8家上市公司背後有47.72萬戶股東,投資標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本期值得注意的是,柯力感測控股公司安徽柯力電氣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柯力電氣)被池州市生態環境局罰款47.6萬元。
池州市生態環境局官網文號為“皖池環罰〔2025〕11號”的處罰書顯示,(1)該公司5號廠房年產2萬千米高頻抗干擾訊號傳輸電纜技術改造專案擠出工序處於生產狀態,但該工序配套的汙染防治設施未開啟,且車間窗戶未關閉;3號廠房回火爐上方有明顯廢氣無組織逸散。(2)該公司共5個生產專案,實際建有18個廢氣排放口,現場檢查時,有9個廢氣排放口配套的引風機正在執行,但該公司排汙許可證僅登記其中1個專案的1個廢氣排放口(DA001熱處理生產線廢氣排氣筒)。(3)該公司年產2萬千米高頻抗干擾訊號傳輸電纜技術改造專案自2018年投產以來,一直未組織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排汙許可管理條例》和《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相關條款,柯力電氣被池州市生態環境局罰款47.6萬元。
4月23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柯力感測公開電子信箱傳送了採訪函。4月24日,記者致電柯力感測,接線人員表示,需要去核實該處罰相關情況。同時,將去檢視採訪函。截至發稿時,記者未獲進一步回應。
除此之外,信用中國收錄文號為“(東)水罰決〔2025〕第01號”的處罰書顯示,晉控煤業(601001.SH,股價11.47元,市值191.97億元)控股公司內蒙古同煤鄂爾多斯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煤礦業)因2024年度工業生產取水超批覆量為21.5711萬立方米,生活取水超批覆量為2.5191萬立方米,生產生活超批覆水量共計24.0902萬立方米,超批覆比例為2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第一百一十三條,同煤礦業被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水利局罰款18萬元,並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4月23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晉控煤業公開電子信箱傳送了採訪函。4月24日,記者致電晉控煤業,接線人員表示其不負責相關業務,年度報告會披露環境處罰情況,並表示已檢視採訪函。截至發稿時,記者未獲進一步回應。

環保處罰:高能環境控股公司
因超標排放水汙染物被罰
本期資料顯示,高能環境控股公司江西鑫科環保高新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科環保)因超標排放水汙染物,被撫州市金溪生態環境局罰款60萬元。
信用中國收錄文號為“(金)環罰〔2025〕4號”的處罰書顯示,2024年9月6日,撫州市金溪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和江西碧之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碧之源環保)工作人員,對鑫科環保原3號物流門外涵洞內、鑫科環保內雨水排放溝進行水質取樣。2024年9月19日,碧之源環保出具的《檢測報告》(專案編號:BZY20241695)資料顯示鑫科環保內雨水排放溝總砷檢測濃度、鑫科環保原3號物流門外涵洞內總砷檢測濃度超過《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1574—2015)表1中水汙染物排放限值的3倍以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二項,鑫科環保被撫州市金溪生態環境局罰款60萬元。
4月23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高能環境公開電子信箱傳送了採訪函。4月24日,記者致電高能環境,接線人員表示,將去查收採訪函。截至發稿時,記者未獲進一步回應。
此外,信用中國收錄文號為“紹市環罰字(柯)罰〔2025〕5號”的處罰書顯示,2024年12月6日,三力士(002224.SZ,股價4.3元,市值38.79億元)在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柯巖街道餘渚村實施了持排汙許可證超標、超總量、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汙染物的行為,依據《排汙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被紹興市生態環境局罰款20萬元。
4月23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三力士公開電子信箱傳送了採訪函。4月24日,記者致電三力士,接線人員表示,該處罰不屬於重大環境處罰,對公司生產經營沒有影響。同時,該處罰未達到臨時披露標準,將在定期報告中披露。
近年來,隨著ESG(環境、社會責任及管治)投資理念逐步升溫,投資者越來越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上市公司財務投資和戰略投資的環境責任也應受到重視,因此直接或間接參股企業環境資料被納入A股綠色報告專案資料庫。
需要說明的是,環境資訊資料的公開均有賴於環境監管資訊公開水平的不斷提升。從2008年《環境資訊公開辦法(試行)》到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章專章確立“資訊公開與公眾參與”,資訊公開從制度建設上得到保障。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資訊、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資訊、完善公眾參與程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編寫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汙染源監管資訊公開指數(PITI)報告》也指出,環境資訊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逐漸成為政府和社會公認的原則。
如對本專案環境資料存在疑問,或需就榜單涉及環境問題進行溝通反饋,請聯絡蔚藍地圖。
(實習生李俊浩、方勁驍、肖立群、李嘉怡、趙偉和陳佳赫對本文亦有貢獻)

(宣告:文章內容和資料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記者|劉志遠
編輯|何小桃 陳俊傑 蓋源源
校對|趙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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