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華人結賬時被收取隱形費用,這筆錢消費者不應支付

近日,一位網友在社交平臺“小紅書”上分享了自己在聖蓋博市某奶茶店購買飲品時,意外被收取信用卡手續費和銷售稅的經歷,迅速引發了廣泛討論。網友表示,她在該店購買了兩杯奶茶外帶,結果結賬時竟然被收取了3%的信用卡手續費和10.5%的銷售稅,這讓她不禁感嘆“奶茶喝不起了”。
該網友透露,自己購買的兩杯奶茶價格分別為6.99美元和6.79美元。然而,在結賬時,她發現自己多被收取了0.41美元的信用卡手續費,約為商品價格的3%。此外,銷售稅也高達1.28美元。她表示,雖然知道一些商家會收取信用卡手續費,而且通常會在收銀臺上張貼告示說明,但沒想到這類費用會出現在像奶茶店這樣的較大商家。
該事件引發了網友的廣泛討論,主要集中在兩個問題上:第一,商家是否有權收取信用卡手續費;第二,外帶飲品是否需要繳納銷售稅。
餐廳老闆鹿強指出,信用卡手續費是銀行向商家收取的費用,具體金額因銀行卡類別不同而異,通常在2%至3%之間,某些銀行卡甚至超過3%。他表示,雖然這對商家來說是一筆不小的負擔,但通常是商家自己承擔這筆費用。他進一步強調,在加利福尼亞州,根據1985年透過的法律(《民法典》第1748.1節),商家不得向消費者收取信用卡手續費。
不過,也有一些例外情況,鹿強提到,例如加州車輛管理局(DMV)就會向使用信用卡的顧客收取手續費。此外,有些商家會將手續費包裝成“技術費”或“便利費”(convenience fee)等名目收取,甚至有些商家透過將註冊地址設在外州來規避相關規定。
如果遇到不當收費,消費者可以首先嚐試與商家溝通,要求退還費用。如果未果,還可以向信用卡公司投訴,提供商家的名稱、消費時間和地點等資訊。另一個途徑是向加州檢察長辦公室投訴,報告商家的不當經營行為。
至於外帶飲品是否需要徵收銷售稅的問題,南加州會計師張青表示,通常情況下,非碳酸冷飲如奶茶、果汁、冰茶等屬於免稅範圍。然而,具體是否徵稅還需視情況而定。例如,單獨銷售的熱飲如熱咖啡、熱茶等則需繳納銷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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