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鼓勵勇士截擊歹徒,勇士需要社會提供武器

昨天有一起意外事件,嫌疑人已被抓獲,新聞媒體也報道了。下面幾張截圖都來自“封面新聞”。
在嫌疑人滋事過程中,當地很多民眾如同路見不平的俠士,自發上前勇鬥歹徒。“封面新聞”配的字幕是,“有人抄起板凳,有人拿棍子、拖把”。
這是拿板凳的,看形狀是常見的塑膠方凳。塑膠凳便於操控但容易打碎,不利於戰鬥,但比徒手也強一百倍。
這是拿棍子的,這根棍子很直,長度非常好,粗細也方便握持。
這是拿拖把的。拖把杆可能是金屬材質,但攻擊頭是塑膠加海綿,戰鬥力也有限。
但它有長度上的優勢,本質上還是屬於棍棒大類,讓勇敢的市民隔著護欄也能對嫌疑人發起攻擊。他們都是真正的勇士,應該得到我們最高的敬意。
上面三位勇士用來與歹徒對戰的器械,和老編儲存多年的一張圖片裡三名交警完全一致,也是棍子、拖把和板凳。受制於器械的長度,持最短板凳的交警只能離得最遠,而持棍子和拖把的兩位則敢於直面近戰之王。

做壞事的歹徒叫反社會成員,是社會中的反方力量;警察和民眾中的少數勇士,我們稱為社會的正方力量。一個社會總體上一定是邪不壓正,但具體的對戰時刻,武力值強大的一方才能獲得勝利。
眾所周知,反方的武器通常是一把近戰之王,此時正方如何批判反方,可以來考察一下。
比如最高日報七年前報道的這次
警方這邊,一是女警手裡有一根甩棍,二是後面一位男警手裡有一柄鋼叉。但是甩棍對刀很難佔據優勢,鋼叉至少還有距離上的保障。

另一位逆行勇士是商場的保安,他拿的也是一張凳子。但是凳子長度有限,看上去還有點沉重,近身對刀也是不容易的。
近戰之王威力驚人,最高日報三年前的另一起報道中,正方力量需要六人之多,才能戰勝“一人一刀”。文中所說的“鏟子哥”、“牌子哥”,都是以他們臨時操持的武器命名。
勇敢的輔警看到有人持刀傷人,第一反應就是尋找武器,就近拿起了一頂電動車頭盔。
對方手裡是一把雪亮的菜刀,持頭盔的輔警離他不過一米開外,真的是勇氣非凡。
頭盔跟菜刀完全無法對戰,幾刀一過,輔警鼻翼縫了21針,左臂縫了18針,這就是武器的差異。

輔警被對方追砍的時候,另一位勇士也是就地取材,拿起兩把環衛工的鐵鍬飛奔而至。
一人一把鐵鍬,近戰之王立處下風,這就是武器的差異,這就是“鏟子哥”的來歷。
又有一位勇士加入,操起的是一面廣告牌,雖然不便舞動,但好歹是一個有長度和硬度的武器,這就是“牌子哥”的來歷。
上面各個例子說明,一旦遭遇小型銳器攻擊,無論是受過一定訓練的警務人員,還是見義勇為的非專業人士,大家都會就地尋找便利器械投入戰鬥。
綜合長度、圍度、硬度、重量等各項指標,合適的棍棒是上佳之選。鐵鍬、拖把都是棍棒加上攻擊頭,但鐵鍬可遇不可求,拖把還不如一根單純的棍棒。
棍棒不僅是民間的自發選擇

在萬人搜捕中也得到官方認可
最高日報多次釋出警民勇鬥歹徒的訊息,因為這樣的行為需要鼓勵,這樣的精神需要弘揚,但並不知道如何分析武器。
這個事情簡化一下,就是社會不缺勇士,但勇士缺乏武器。當社會需要勇士挺身而出的時候,勇士們不一定能及時獲得棍棒,更不要說鐵鍬。
那麼能不能像水體旁的救生竹竿一樣提前投放呢?有人落水了,勇士不用跳下去,而是取來最近的一根竹竿。滅火器、安全錘都是同理。
假如在繁華路口,商業密集區,隔一段距離就放置幾根鎬把作為基礎性公共安全設施,任何時候發生刀襲事件,在110還沒到場之前,勇士們不用再去找什麼拖把板凳廣告牌,可以直接就近獲取有力剋制近戰之王的武器。
至於如何固定,如何防止流失,如何避免被用於危害社會,相信都可以細化最佳化。如果組織一時推行不了,在路面執勤的交警和輔警們,可以在自己車上、在附近相熟的店鋪或者單位備上一兩根,下面這種辛酸的畫面不應該再出現。
馬克思說,“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質力量只能用物質力量來摧毀”。歹徒的刀是物質的,拖把板凳不堪一擊,勇士們至少持要棍棒方可出戰。光嘴上說是沒有用的,社會鼓勵勇士截擊歹徒,勇士需要社會提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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