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AMC26載蛻變:股權劃轉落地,從多元擴張到主業深耕

劃轉後,中央匯金專職行使出資人權利,提高經營效率。AMC具有逆週期調節的使命,是經濟下行風險化解的緩衝器
文|《財經》記者 陳洪傑
編輯|袁滿
傳聞已久、總資產規模超3萬億元的三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MC)股權劃轉工作塵埃落定。
2025年2月14日晚,中國信達(01359.HK)、中國東方資產和中國長城資產分別稱,控股股東財政部擬透過無償劃轉方式將所持公司股份全部劃轉至中央匯金。
此次劃轉完成後,財政部不再持有這三家AMC的股份,中央匯金將成為控股股東,這三家仍為國有控股金融機構。目前,股權變更尚需取得金融監管機構的批准。
股權劃轉是頂層設計對深化金融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2023年全國兩會期間,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按照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相關管理規定,將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管理的市場經營類機構剝離,相關國有金融資產劃入國有金融資本受託管理機構,由其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履行出資人職責。
“這樣便於釐清金融監管部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和國有金融機構之間的權責關係,推進管辦分離、政企分開。”有行業資深人士表示,同時中央匯金作為專業機構,能夠有助於提升AMC的經營效率。
“上述舉措利於AMC的公司治理和行業環境改善,在中信集團注資中國華融(02799.HK)的案例中我們也看到股東協同帶來的積極變化。”另一位分析人士表示。
早在2022年3月29日,中國華融釋出關於股東權益變動的公告,稱財政部擬將其持有中國華融的24.07億股內資股(佔已發行總股份3%)向中信集團增資。權益變動後,中信集團持股比為26.46%,成為中國華融第一大股東。
劃轉靴子落地
2025年2月14日,中國信達、中國東方資產和中國長城資產幾乎同時公告,股權劃轉至中央匯金。
中國信達稱,近日,接到控股股東財政部的通知,財政部擬將其持有的全部221.37億股公司內資股(佔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約58%)無償劃轉至中央匯金。本次無償劃轉完成後,財政部將不再持有股份,而中央匯金將直接持有221.37億股內資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約58%),成為控股股東。
中國東方資產表示,於2025年2月14日收到通知,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有關部署,公司控股股東財政部擬透過無償劃轉方式將所持488.30億股公司股份(約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71.55%)全部劃轉至中央匯金。
同樣,中國長城資產也稱,於2025年2月14日收到通知,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有關部署,公司控股股東財政部擬透過無償劃轉方式將所持376.70億股公司股份(約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73.53%)全部劃轉至中央匯金。
其實,圍繞四家AMC的改革醞釀多年,市場曾一度稱,要將其中兩家合併等。之後,光大集團還對其中一家展開盡調,但遲遲沒有落地。
2021年,中國華融透過增資引入中信集團等戰略投資者。2022年3月,中信集團正式入駐中國華融併成為第一大股東。在2023年,另有訊息傳出,財政部擬將持有的三家AMC股權劃轉中投公司。
到了2024年10月底,為順利劃轉,中投已經完成了對中國信達、中國東方資產和中國長城資產這三家AMC的盡調,包括各項業務發展、旗下子公司情況、資產質量等。“大機率2024年底正式公佈,不遲於2025年2月。”當時一位知情人士稱。
《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稱,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而財政部此前既是四大AMC的出資人,又承擔相應的監管職能,存在角色衝突。“劃轉後,財政部迴歸本位,而中央匯金專職行使出資人權利,這樣可以推動政企分開,提高經營效率。”有行業人士稱。
中央匯金是由國家出資設立的國有獨資公司。2003年12月,中央匯金成立,總部設在北京,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對國有商業銀行等重點金融企業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
2007年9月,財政部發行特別國債,從中國人民銀行購買中央匯金的全部股權,並將上述股權作為中投公司出資的一部分,注入中投公司。中央匯金的重要股東職責由國務院行使。中央匯金董事會、監事會成員由國務院任命,對國務院負責。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央匯金控股參股機構包括國家開發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光大集團、中國出口信用保險、中國再保險(集團)、建銀投資、中國銀河金融控股、申萬宏源集團、新華人壽保險、中國國際金融、中匯人壽保險、恆豐銀行、湖南銀行、中信建投證券、銀河資產管理、國泰君安投資管理。
從多元擴張到專業深耕
隨著中國華融併入中信集團,其餘三大AMC劃轉至中央匯金,標誌著新時期的到來。
當下,AMC進入主業整頓和迴歸時期。一方面調整業務偏差,堅決停止非主責主業;另一方面持續瘦身健體,壓縮清理子公司平臺,由粗放擴張階段轉入專業深耕發展階段。
政策上也做了相應的引導。2024年11月15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制定釋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務管理辦法》,拓寬不良資產收購範圍,細化不良資產業務從收購、管理到處置全流程的操作規範,明確可開展圍繞不良資產相關的諮詢顧問等輕資產業務。
“這正引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中長期實現可持續穩健發展,有利於AMC中長期聚焦不良主業、提升專業能力。”有行業分析人士稱。
從歷史上來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起始於20世紀90年代,當時主要國有銀行累積了鉅額不良資產;資產質量低下削弱了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危及其清算能力和流動性安全,甚至一度被認定為“技術上破產”。在內部經營和外部巴塞爾協議的壓力下,國家開始考慮四大行的壞賬剝離和注資。
四家AMC應運而生,並透過1999年-2001年、2004年-2005年承接、收購相關國有銀行剝離的政策性不良資產。當時,財政部對中國信達、中國華融、中國東方資產、中國長城資產的現金回收率目標分別為17%、16%、9%、7%,2006年末需要達成。
處置成果來看,到2001年末,這四家分別處置不良資產299億元、183億元、531億元、232億元,合計1245億元,其中回收現金共262億元,現金回收率分別為35.1%、24.0%、7.0%、32.8%,已基本達到財政部考核目標。
從國際上來看,不良資產管理機構通常作為臨時危機管理工具使用,在完成政策性任務後即清算關閉或迴歸。但中國不同,當時考慮到不良資產規模減少有其特殊歷史背景,為了平滑不良資產週期,監管部門允許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開展多元化業務,以確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這一主體繼續得以保留下來。
在完成政策性任務之後,四大AMC謀求商業化業務的擴張,中國信達和中國華融分別於2013年和2015年在港股上市。
“這一階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展理念激進,過度追求速度與規模;偏離主責主業大量開展類貸款業務,短貸長投情況突出,房地產業務集中度普遍較高。高槓杆、高負債驅動的粗放型發展方式累積了問題和風險隱患,內生不良壓力持續加重,個別公司甚至由風險的化解者變為風險的製造者。”一家大型AMC的董事長曾稱。
“當下,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業產能過剩、社會預期偏弱和風險隱患仍然較多,不少問題亟待解決。AMC具有逆週期調節的使命,是經濟下行風險化解的緩衝器,更要專注不良資產經營的核心業務,深耕問題資產、問題專案、問題企業、危機機構。”一位來自AMC的高管表示。
不良資產業務具有風險高、週期長、專業性強特性。上述AMC董事長還稱,要持續提高跨週期資產配置與管理能力,逐步推動業務模式從負債驅動向資產驅動轉型,盈利模式從批零價差模式向價值增值模式轉型等。
責編|王 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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