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志強案:今生我們姐妹雖做不了你的鎧甲卻也能捨身護你周全

作者:吳老絲
來源:天下說法
文章已獲授權
——不放棄是我們救你的堅定信念!
2024年11月26日距離上次見到我的哥哥已經整整過去一年零三個月了。從一審你被冤判無期徒刑到二審發回重審、再到今天的重審一審開庭,妹妹我不敢回想這四年來我們是怎麼熬過來的?我們經歷了無數次的絕望、失望、痛苦、和煎熬。但面對血脈相親、骨肉親情我們選擇了勇敢面對、不拋棄、不放棄!陪著你、伴著你度過你人生之中這道坎兒、這道溝。以前總是你呵護我們姐妹,可如今曾經弱不禁風的我們卻成了你唯一的依靠,唯一的希望!今生我們姐妹雖做不了你的鎧甲,卻也能捨身護你周全!
11月26日,這一天似乎老天也在為你喊冤,這一天漫天飄雪、大片大片的雪花飛飛揚揚落了下來,氣溫突降至零下24度,冰天雪地的場景瞬間出現在眼前。大家不由裹緊衣服、三步並作兩步走進了法院大廳。這時的法院大廳已經擠滿了人,旁邊還有好多法警,讓我不由感覺這次庭審法院還是比較重視的,無論從警員的配置還是旁聽人員的過檢都非常嚴格,一證一人一位。三十多人的法庭坐得滿滿當當的,就連走廊裡也坐著該院的法官、法警、還有當地的政法人員。我們這邊參加旁聽的有來自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成都、濟南等等地方的親朋好友、還有好多追隨吳老師來的粉絲,大家都不遠千里來參加旁聽,為的是支援正義、支援吳老師和趙德芳律師,為的是揭開案件真正事實真相!
外面刺骨的寒風不停地颳著,法庭內氣氛嚴謹、莊重。我們提前進到法庭,按座位號我們姐妹三個坐在了第三排,這次離我哥有點遠,所以我們姐妹三個只能伸長脖子眼睛死死盯著法庭那個側門,我們知道一會兒我哥會從那個小門進到法庭。隨著法官法槌的敲響和一聲“帶被告人”,我哥在兩位法警的陪同下,手裡拿著厚厚的一沓不知經過他幾天幾夜認真書寫的自我辯護詞,慢慢地走進了法庭。他向旁聽席環顧了一圈,我知道,他是在尋找我們、尋找他的親人,我們姐妹三個眼睛死死盯著大哥,生怕在那數秒的時間裡錯過與我老哥的眼神交匯。那是血濃於水的交匯、那是久別重逢後的思念、那是彼此鼓勵與安慰的交匯!當四目相對、卻不能言語、不能擁抱!有的只是默默彼此微微點了點頭,此時的眼淚像斷了線的珠子瞬間浸溼了我的臉頰,鼻子像讓醋嗆了一樣酸楚、喉嚨像被鎖了喉一樣難受。妹妹緊緊握著我的手,她知道此時的我也許會做出衝上去抱住我哥的衝動舉動,可是我極力控制著自己的情緒,不能、我不能這樣做———我強壓著自己的情緒,極力地控制著自己,我知道我們不能、不能因為我們的一時衝動影響了我哥的情緒,這樣就會影響他今天的庭審、影響他一生的命運啊!此時此刻湧上心頭的那股揪心的痛無不折磨著我們姐妹。
按照庭審程式公訴人照本宣張宣讀著起訴書,這次發回重審起訴書還和一審時一樣的內容,可以說一模一樣,就連公訴人也還是原來那位年輕自傲的謝姓公訴人,他用他本不標準的普通話,迅速宣讀完起訴書。審判長讓我哥詳細講述一下案發過程,我哥認認真真講述了一遍整個案發經過。最後他用堅定的語言說:“我沒有殺人、沒有犯罪、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我是共產黨員,我的行為是正當防衛!”說到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我是共產黨員時,我哥的聲音有些哽咽,我知道他此時此刻的感受與心情,他是傷心、他是無奈,他沒有想到他為之整整奉獻了30年青春與歲月的警察職業,如今卻害的他身陷囹圄失去自由四年之久。沒有貪、沒有佔、更沒有犯罪,他清廉正直、勇敢善良,可卻落得如此下場!同是政法戰友、曾經的同事、兄弟,如今卻將他推入萬丈深淵,想方設法加害於他。如此的薄情寡意,世態炎涼,黑白不分、讓好人好的遍體鱗傷、壞人壞的肆無忌憚,這怎麼不傷了他的心?寒了他的心啊!
在舉證質證和辯論環節,我們的辯護人吳丹紅老師和趙德芳律師準備充分,針對公訴人那一大堆所謂的證據,分別提出有理有據、合理合情的質疑。本案唯一的關鍵證人在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直到案件被髮回重審後一共做了有效的17次證言,都是針對槍擊細節,每一次證言說法均不同。然而一審判決就是依據這極其不穩定的證言進行定罪判刑的,為了真正查清案件真相我們申請了證人出庭做證,這次法官有本著查清事實的樣子,准許了此申請。在27號上午,唯一的證人王某柱以遠端影片的方式出庭做證。當我們的辯護律師吳丹紅老師以極其嚴肅、莊重的語言發問證人,證人以肯定的語調回答辯護律師:“我沒聽到、也沒看到邢志強開槍!”對於以前之所以證言不穩定他也給出了合理解釋“是由於辦案機關把我帶到看守所、留置點,還遠端對我定位,每天叫我、搞的我啥也幹不成做不了……我都要瘋啦!我的證言以我這次法庭上說的為準”。
證人王某柱的出庭讓重審查明的事實和證據完全吻合,真正還原了案件事實真相。當王某柱一齣現在影片中,整個庭審現場瞬間異常寧靜,此時氣氛凝固了一般,似乎彼此的出氣聲都能聽到,大家仔仔細細認認真真聽著王某柱的陳訴。當王某柱陳述完現場瞬間一片譁然,大家恨不得站起來拍手叫好!太好了、太好了你終於良心發現了!說了真話、說出了案件實情,我那夾雜著五味雜陳的眼淚瞬間溢滿了眼眶,妹妹輕輕拍了拍我的胳膊,我們彼此相互使勁地點了點頭!
隨後三位專家輔助人的出庭質證,劍拔弩張的發言將庭審推向了高潮。整個案件事實已經非常明瞭!案件揭開了本來面目。突然發生的反轉讓公訴人措手不及,臉色有些難堪,對於辯護人提出的絕大部分質疑都不做回應,他的雙腿一直不停地抖動著,不知是出於何種原因?是對辯護人與當事人的不屑?還是對此次公訴的懈怠?總之那條“顫抖”的腿一直一直抖動著……,對於律師提出的各種質疑與辯論意見他大部分低著頭以沉默來應對。即使全案證據被推翻,現在案件是0物證、0口供、且證言無效,但我們的公訴人在最後階段還是做了最後的“掙扎”,他仍然認為目前證言沒有發生實質性變化,邢志強仍然構成故意殺人罪,事實仍然清楚、證據仍然確鑿、證據鏈仍然完整,此謝姓公訴人之“敬業”精神之讓人“欽佩”,我們不知道他堅持的底線和勇氣來自於哪裡?總之透過此位公訴人我們看到了現行檢察機關監督職能的懈怠與濫用!檢察監督職能形同虛設,誰死誰有理在此位公訴人這裡體現得淋漓盡致。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邢志強的行為是不是職務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還是故意殺人?被害人孟永清的死亡與槍傷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等方面展開激辯。公訴人在辯護中所列舉的所謂的證據大都是傳聞證人證言,吳丹紅老師和趙德芳律師坐在辯護席上氣定神閒、言語犀利指出:這些傳聞證人證言並不能作為直接證據使用,他們不是親身感知,所以不能作為定罪證據證言使用;孟永清的死是多因一果造成的,延誤就診和自行取彈造成感染跟邢志強無關。被害人孟永清的槍傷非決定致命傷,只要是及時就診就不可能造成生命危險,在這個案件裡有很多介入因素造成了被害人死亡;公訴人在庭審中說“這個正當防衛檔案定性有問題應當撤銷”但到目前為止該認定並沒有被撤銷,它至今依然是有效的。正當防衛它是一個阻卻違法事由,在沒有顛覆性新證據的情形下,去推翻當年的正當防衛認定,就不應該再去啟動這個案件的追訴。並對層層報送高檢核準追訴的材料指出其中的虛假、片面。辦案機關根本沒有將當年這份正當防衛認定書呈報給高檢,故意隱瞞對邢志強有利的證據材料,以虛假的資訊騙取最高檢的核準追訴;透過發回重審以後,證據確實發生了比較大的變化,吳丹紅老師當庭讓烏蘭察布市公檢法重新全面的向最高檢再去報送完整的材料。吳丹紅、趙德芳律師將控辯雙方辯論氣氛推入“刀光劍影”。
 這次發回重審換了三位女法官,她們在這次庭審中最大限度的保障了我哥的合法權益,她們本著查明案件真相的態度,認真聽取了當事人及律師的辯護意見,我相信在接下來的合議中她們也會秉持一個公平公正的態度對此案做出最後的公正決斷。原計劃三天的庭審經過緊湊的進行於第二天晚上九點半結束。我們的吳丹紅老師和趙德芳律師將案件存在的問題在此次庭審中揭露無疑。兩天的庭審進展順利,這是一場法與不法的抗衡,看著這個當年將生死置之度外、三十年如一日捨命抓捕罪犯立功受獎無數的人民警察如今卻身陷囹圄坐在被告席上為自己的清白據理力爭我的心都在滴血!
28年前的正義警察如今坐在了被告席上,而當年窮兇極惡、被判重刑的罪犯如今卻成了受害者。我一直想不明白為什麼我們的法律給好人戴上枷鎖,卻讓壞人變得肆無忌憚,邢志強案件就是最好的詮釋!一個正義警察捨命抓捕罪犯負傷立功受獎,而28年後卻因為他太清廉就遭陷害非要治他的罪,把他打造成故意殺人犯殺良冒功,這是多麼惡毒的行為啊!這是法治的倒退、道德的淪喪!這有背法理、公理人情!不是我們據理力爭不是我們律師抨擊司法和人性的扭曲、不是正義記者為案件呼籲發聲,邢志強就會被構陷判重刑而徹底毀了他的人生與清白!
春節期間電影《第二十條》火爆上映,劇中的人物、情節無不感動著我們,可現實中的法條是否被真正喚醒了嗎?“第二十條”被最高檢稱為沉睡的法條,這麼多年了它之所以喚不醒根本原因在於一些辦案人員法律信仰缺失和人性的冷漠。法律未被信仰,就等同於形同虛設,它沉睡不醒背後是千萬個冤情等著平反,千萬個正義等著彰顯與弘揚,社會的進步需要千千萬萬個法條的喚醒!邢志強案件不就是電影《第二十條》的原型嗎?為什麼不能讓《第二十條》法條真正踐行在實際案件中呢?
記得庭審中吳丹紅老師問我哥:“如果當時你遭遇的是一個逃犯,他身上帶著兇器,你是不是也會去抓捕?”我哥毫不猶豫斬釘截鐵地回答,“會!因為我是一個人民警察”。聽了這句話大家無不感動。我哥在面對窮兇極惡的罪犯、在最危險的情況下,他考慮的不是自身安危,他考慮的不是對方有沒有帶致命武器,而是刻在他骨子裡人民警察的職責和擔當,促使他可以冒著生命危險去抓捕。他說:“如果說我們人民警察遇到這種情況都逃跑的話,那怎麼辦?誰來執行人民警察的這種職責,誰來保護我們的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如果自己生命都有危險時都維護自身安全,那我們中國的幾百萬的警察應該怎麼辦?”在場旁聽的人聽了我哥的話無不為之感動,我再也無法抑制我的情緒,眼淚像斷了線的珠子不斷流下來、流下來,而此時我也聽到後排旁聽的人也不斷啜泣,坐在辯護席的吳老師、趙律師也眼淚溢滿了眼眶。我哥發出的何嘗不是一個靈魂的拷問?
你本無罪卻要給你欲加之罪,栽贓陷害置你於死地。四年來我們不求法外開恩,只是為你尋求公平公正咋就這麼難啊!四年來所發生的一切,徹底顛覆了我的認知,權力的傲慢、人性的醜陋、人情的淡泊、事態的炎涼,無奈伴隨著惶恐、失望中交織著希望,那夜夜不能眠的難受、那望眼欲穿的思念、那奔波千里的勞累夾雜著對司法的失望,一次次崩潰欲絕、一次次自我療傷,為的是讓我的哥哥有一線希望,為的是讓我的血脈相連的親人有一個依靠、為的是能夠用我家人的愛與思念溫暖他那顆早已冰冷的心,為的是讓我身陷囫圇的親人明白家裡有一盞燈永遠為他而亮!無論何年何月我們都等著他回家、回家!
作為冤案當事人家屬,我們無法做到都能在包公塑像前的撕心裂肺的痛哭,而我們的遭遇的冤屈確實相同的。法治社會公平公正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讓人看得見的方式實現。我們的法律應該在每一個案件處理中秉持公平正義的法治理念,決不能悖逆民眾的樸素公平正義感。就如28年前邢志強正當防衛案,我希望執法機關應按照社會公眾的一般認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斷,真正去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這樣我們社會中無數個“邢志強”面對不法侵害時,才能勇於行使正當防衛權,才能真正弘揚社會正氣。
“我只想做一名好警察,只想維護公平正義,沒有故意殺人的動機與行為,當年的正當防衛認定是嚴肅正確的,懇請法庭在實事求是基礎上,綜合判斷、判我無罪!”這是我哥在法庭上做的最後陳述,他那發自肺腑的呼喚久久在我耳邊迴盪!這是正義的呼喚,公平的呼喚!我期盼《刑法》第二十條關於正當防衛的規範與社會的期待真正契合,與邢志強正當防衛案真正契合,不要讓“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成了一句口號!!!
我始終堅信我哥邢志強定會無罪釋放!
那盞家燈永遠為你而亮!
邢志強妹妹
2024年12月3日書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