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小區安2個“家”,結婚近40年,丈夫竟偷偷與他人“做夫妻”,共同生活並育有三名子女……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事情還要從1986年說起,24歲的孟女士與同歲的劉某登記結婚,至今已39年。由於工作原因,夫妻二人常年聚少離多,孟女士如今已定居上海20餘年,而其丈夫劉某常年在湖北、江蘇、雲南等地工作,每週或每月回家一次。

▲孟女士與劉某的結婚證 受訪者供圖
孟女士稱,2019年,劉某曾提出長期聚少離多而要離婚,遭到孟女士拒絕,劉某也未再堅持。2022年,劉某再次口頭向她提出離婚,稱自己要去往美國。孟女士認為事有異常,而後發現,所謂“長期在外”的丈夫,實則幾年前便已與一名女性租住在上海,居住地甚至與自己打理的一幢別墅同在一小區。由於孟女士將自己在同小區打理的別墅出租使用,未能及時發現這一情況。
孟女士提供了一份蓋有青浦區徐涇鎮人口綜合服務和管理領導小組印章的登記表,顯示劉某與39歲的胡某某等人共同居住在一幢別墅內,備註為夫妻關係。8名在住人員中有兩人的三名未成年子女,還有一名劉某的未成年兒子,另外兩人是胡某某的父母。孟女士解釋說,她與劉某僅育有一子,登記表內的其他孩子均不是他們的婚生子女。

▲相關登記表顯示,劉某與胡某某為“夫妻”
2023年,孟女士向公安機關報案,舉報劉某涉嫌重婚罪。法院認定事實部分提及,劉某與胡某某系情人關係,二人自2015年起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育有三名子女。警方向孟女士出具了立案告知書,確認重婚案已立案。此外,判決書還提及,依照胡某某在公安機關的陳述,其在明知孟女士與劉某婚姻關係存續的情況下與劉某共同養育3名子女。
孟女士表示,她能夠接受離婚,但是並不能接受劉某這種處理方式。不僅如此,她還認為,劉某涉嫌重婚,變賣家產,並計劃與情人及私生子一起去國外生活。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劉某涉嫌重婚罪一案已移交至檢察院。
此外,孟女士回憶,自己與劉某共同購買了一輛賓士車,可沒想到的是,在2023年,劉某與一公司簽訂車輛買賣合同,約定車輛價款1000元,該公司成立時法定代表人即為胡某某。孟女士起訴請求確認合同無效,二審判決,劉某與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孟女士合法權益,認定買賣合同無效。
2025年,劉某又起訴孟女士以及兩人所育孩子,主張房產應是夫妻共同財產,認為孟女士未經劉某同意將房屋變更至孩子名下,要求認定無效。
據第一財經報道,劉某曾於1982年10月至1995年2月在民航局山東省局擔任副處長,此後長期在東航歷經多個重要崗位,擔任過東航山東分公司副總和東航北京基地書記,2005年到2009年在上海東美旅遊擔任總經理,2009年至2011年為東航武漢公司總經理,後擔任東航江蘇有限公司的總經理。離開東航後,劉某曾出任紅土航空(現湖南航空)總經理。2019年11月,劉某退出紅土航空。

對於劉某目前在何處任職、擔任具體職務,孟女士稱自己並不清楚:“我一直以為他還在以前的公司,他沒有和我說過自己的工作變動。”她計劃向劉某此前就職的公司反映劉某相關問題。
編輯|段煉 易啟江
校對|盧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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