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出生後父親即偷渡赴美后來又遇妻子出軌!法拉盛閩籍華男涉殺人獲刑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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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某策劃伏擊毆打致死、拋屍掩埋 檢方斥其“冷酷殘暴”家屬控訴哀痛要求重判
兩年前震驚法拉盛華人社群的30歲外賣司機李先生(* Li)遭綁架致死案,6月30日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落下重要判決。
主犯之一、30歲的鄭某因共謀勒索、綁架及販毒等多項罪名,被法官重判33年(396個月)監禁。
檢方指出,鄭某不僅是整起案件的設局者,更於案發過程中積極參與毆打與掩蓋證據。
在犯案當時,鄭甚至正處於另一州級案件的保釋監管期間,依然選擇犯下致命暴行,顯示其高度的危險性,以及對人命與法律的蔑視和道德淪喪。
假外送訂單誘伏擊 外賣郎慘遭群毆
根據檢方起訴書,2023年7月18日深夜,鄭某與共犯致電李先生工作的餐廳下假外送單,誘使李前往皇后區一棟公寓樓外實施預謀伏擊。
幾人將李捆綁、毆打併逼供,不斷要求他交代有關“東西”的資訊,意指氯胺酮(K他命)的去向。
李先生隨後被塞進自己的外送車後座,嫌犯繼續對他拳打腳踢,並駕車前往凱辛娜公園附近的一座教堂。一名共犯更攜帶金屬警棍(asp)加入行兇,把李先生打得最終失去意識。
嫌犯一度商討是否送醫,卻因擔心引起注意而最終選擇拋屍。三名共犯將心跳停止的李先生藏入行李箱,驅車前往新罕布什爾州的白山國家森林粗暴掩埋。
途中曾於Home Depot購買鏟子與垃圾桶作為掩埋工具。
返程途中,嫌犯將死者衣物沿路丟棄,並將車輛送往法拉盛某停車場,用漂白水清理車內試圖銷燬證據。
次日,嫌犯在法拉盛某旅館會合並策劃潛逃。其中一人劉某提供資金,協助鄭某及另一名主謀購買機票潛逃回國。
鄭某於7月31日重返美國時即被捕,並隨後認罪;另一主嫌林某(* Lin)目前仍在國內潛逃。
家屬當庭陳述:受害者因拒絕販毒遭報復
在量刑聽證會上,李先生的父親、姐姐與表姐分別透過陳述向法庭表達哀痛與訴求。
姐姐李女士表示,案發前兩個月,弟弟曾提及一名自稱“阿豪”的福建籍男子,多次以“幫助”為名利誘他販賣大麻,但弟弟告訴姐姐:“如果他把毒品給我,我會全部扔進河裡!”
“我反覆警告其危險性,並催促他回國團聚。為守護原則,他甘願打工自籌旅費,卻因此錯失生機……”她哽咽說道,“我們相信,這是他拒絕配合販毒,並可能銷燬毒品,引發報復。”
表姐唐女士則痛批兇嫌冷血無情,“世上固然有艱難處境,但沒有人應該選擇以如此殘酷的方式對待他人……這些人犯下的,是世界上最黑暗的行為之一。”
她呼籲法庭重判:“這將對潛在罪犯產生震攝效果,尤其對法拉盛社群的安全至關重要。”
檢方:這是最嚴重的暴行
聯邦檢察官建議判處鄭某405個月(33年9個月)監禁,主張此刑期“符合法律精神,亦是對其極端暴行的必要回應”。
檢方強調,鄭某與共犯所犯為“最嚴重的暴力重罪”,不僅設計綁架,更對受害人進行長時間群毆,最終奪走了李成長、學習與人生髮展的所有機會,行徑極為殘忍。“即使未來行善積德,也無法洗淨他造成的業力與深重罪孽。”
政府指出,案發時鄭正因另一宗州級案件保釋在外,即使處在監控與約束下,仍犯下如此駭人罪行,顯示其道德敗壞與對人命的漠視,亦證明其極高的社會危險性。
被告:我將終生承擔這一錯誤的代價
針對家屬的控訴,被告鄭某在法庭上用中文向法官表示,他對不起受害者。此前他也以英文手寫信向法官表達懊悔:“我深知自己造成的無法挽回的痛苦,我願意付出一切來撤回這個錯誤。我誠摯地道歉,儘管我知道言語永遠無法彌補所造成的傷害。”
他提到自己是母親唯一的兒子,母親的健康在這場風暴中遭到重創,他表示自己將“終生承擔這一錯誤的代價”,並承諾努力悔改、不再傷害他人。
法官Nelson Roman最終作出判決,認定李先生並無涉毒,“這是一場蓄意設局的謀殺”,兇嫌誘騙被害人赴約,施以毆打,最終粗暴掩屍,“這起案件的殘忍程度難以用語言形容”。
法官痛批,被告不但沒有試圖搶救被害人,還選擇將他掩埋,這種行為極度冷酷、無視生命。最終,鄭某被判33年監禁,並安排在距離紐約最近的聯邦監獄服刑,以便其母親探視。
辯方援引童年創傷求情:回國等同“第二次判刑”
在量刑前呈堂的檔案中,鄭某的辯護律師援引其自幼家庭破裂、心理創傷與重度憂鬱等背景,請求法官將刑期減為27年。
據辯方陳述,鄭出身福建貧困家庭,父親在他出生後即偷渡赴美,留下母親獨力撫養。在搬到紐約市的兩年內,他的父母離婚,父親與家人斷絕聯絡,父親的拋棄讓鄭某承受了超出他年齡的情感和經濟負擔。
鄭某15歲移民到紐約市後語言不通、文化隔閡,缺乏適當的語言支援與心理輔導。
他最終在高中輟學,轉而打工維生。多年後,他與一位女性結婚,短暫獲得情感歸屬感,卻於2022年因妻子出軌而陷入情緒崩潰,並逐漸出現重度抑鬱症狀。
檔案指出,在壓力與孤獨感驅使下,鄭某開始沉迷地下賭博,每天下注金額升級到2,000至3,000美元。他藉由賭博和電腦遊戲暫時逃避痛苦,卻陷入更深的財務與精神困境,並最終捲入本案。
辯方表示,美國夢曾是鄭與母親的共同願景,如今這一夢想已徹底破滅。服刑結束後,他將被遣返回國——一個他已難以立足的地方,將面臨就業、醫療或住房的困難。驅逐出境對他而言,不只是法律後果,更形同“第二次判刑”。
辯方指出,鄭某並未放棄自我救贖。他對因果法則深信不疑,現已重拾佛教信仰並接受心理輔導,盼法院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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