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移民美國的難度逐漸增加,尤其是在川普政府期間,其“美國優先”的政策給許多移民申請人帶來了更高的門檻。
然而,儘管整體環境變得更加嚴苛,對於某些人來說,移民美國卻依然充滿機會。

哪些人移民美國變得更加困難?
1. 假結婚騙取綠卡
結婚移民一向被視為一條較為快捷的路徑,但也成為某些人透過假結婚獲取綠卡的手段。然而,美國移民局對此類行為採取了極為嚴格的審查措施,包括檢查婚姻證據、突擊家訪甚至詢問鄰里等。一旦被認定為欺詐,不僅綠卡會被撤銷,還可能面臨法律制裁,甚至被永久禁止入境。
案例提醒:許多因假結婚翻車的華人最終落得人財兩空,甚至留下不可逆的汙點。這種方式不值得冒險。
2. 試圖旅遊簽證“黑”在美國
透過旅遊簽證進入美國後“黑”下來,是另一種高風險方式。沒有合法身份的人在美國的生活極為不便:工作機會有限、薪資低廉、缺乏醫療保障,還隨時可能面臨被遣返的風險。
現實警告:即使暫時在美國找到工作,往往是一些辛苦的體力活。相比於合法移民者的生活質量,這種選擇顯得得不償失。
3. 冒生命危險非法“走線”
非法越境是最危險的移民方式之一。越境過程中,申請者可能面臨惡劣的自然環境、軍隊的阻攔、人販子的威脅等,甚至有人因此失去生命。即便成功抵達美國,拿到合法身份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
令人不解的現象:一些國內有穩定經濟基礎的人也選擇了這一危險途徑,實在令人費解。相比之下,透過合法的移民渠道不僅安全,還能更好地實現移民夢想。
哪些人依然有機會輕鬆拿到綠卡?
儘管政策整體收緊,川普政府也強調“擇優移民”,即吸引高素質的國際人才。以下兩類人仍然有較高的機會獲得美國綠卡:
1. 高技能專業人士
美國歡迎在科技、工程、醫學等領域有特殊技能的專業人士。透過H-1B工作簽證或EB-2類別技術移民,這些人能夠憑藉專業背景獲得美國僱主支援,最終轉化為綠卡。
2. EB-1A傑出人才移民
EB-1A類別是美國移民體系中優先順序最高的類別之一,針對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領域表現卓越的申請人。其優勢在於申請速度快、排期短,成為許多高階人才的優選。
申請條件:申請人需滿足以下兩種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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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一:獲得國際公認的重大獎項(如諾貝爾獎、奧林匹克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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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滿足以下十項條件中的至少三項,如省級以上獎項、協會會員、媒體報道、評委身份、原創貢獻等。
對於有傑出成就的申請者來說,EB-1A是進入美國的快速通道。專業移民顧問也可以協助進行免費條件評估,確保申請更有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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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移民部統計,EB1每年拒籤率不足8%。在EB1的體系下,總計分成三類,EB1A、EB1B、EB1C。
在所有職業移民中,EB-1A(傑出人才、教授、跨國公司高管)是進度最快的!
由於很多人以敬畏的心態看待EB1A,所以經常導致申請人數不足,比如2022年就是一個神奇的視窗期,由於該年度EB1A的整體申請量不足,所以中國申請人獲批速度是非常快的,獲批比例也驚人的高。
傑出人才的具體衡量標準及要求是什麼?
對於如何衡量“傑出人才”,聯邦院從如下兩個方面提出了衡量標準:
1. 申請人是否曾經獲得過一項或一項以上的重大國際知名獎勵
用這種標準來衡量“傑出人才”, 申請人只需證明他/她曾獲得過一項以上的國際級的重大知名獎勵,僅憑此項國際知名獎勵,無須提供其它證據,即可滿足傑出人才的標準,輕而易舉地移民美國。
至於什麼樣的國際獎項才是被移民法接受的重大國際知名獎勵,移民法並無確切定義或具體標準。一般來說,諾貝爾獎、奧斯卡獎、奧林匹克獎牌或獎盃,或國際重大發明創造,則可被接受為重大國際知名獎勵。

2. 沒有諾貝爾獎?也能申請!符合十條標準中的任意三個
並不是只有獲得諾貝爾獎或奧林匹克獎之類的重大國際知名大獎的人才算是傑出人才。移民法提供了另外一種相對寬鬆的衡量標準,雖然沒有獲得過重大國際知名大獎,如果申請人只需符合移民法規定的以下十條標準中的任意三條,也可以申請傑出人才移民。大部分傑出人才成功案例,都是以此種標準提出申請並獲得成功!
1. 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
申請人在其領域內,曾獲得稍次於國際公認大獎的國家獎(不一定是美國的)或國際性獎項,以證明自己的傑出成就。
2. 受邀請專業協會會員資格
申請人擁有專業協會的會員資格,此類專業協會經該領域的國家或國際專家評定具有傑出成就人士才能加入為會員。
3. 媒體的報道
專業刊物及主要商業出版物,或主要媒體上發表過關於此申請人及其相關工作的報導,或曾有重要媒體報導過申請者以及申請者在所屬專業領域內的成就(發表文章必須包括標題、日期、作者、必要時應加以翻譯)。
4. 評審鑑定
在其領域內,曾經以個人或委員會成員身份擔任評審,對其專業領域或其它相關領域內的其它人的作品進行評審鑑定。
5. 原創性的重要貢獻
在科學、教育、藝術、體育、商業等領域內,曾經作出過獨創性的、原創性的重要貢獻。
6. 學術文章
在所屬專業領域內的國內、國際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體上發表過的專業作品,如學術論文,書籍、學術文章等。
7. 展覽或展示
在國家級或具有較高聲譽或較大影響的藝術展覽會或其他場所上,舉辦作品展覽或其他展示活動。
8. 領導作用/關鍵作用
在工作機構、重要專業組織、團體擔任主要領導或其它重要職務。
9. 高薪
在相關領域,申請人的薪資、報酬、或待遇遠遠高於其它同行。
10. 商業成功
在表演、藝術上獲得商業方面的成功,並透過票房收入、影片、錄音帶、錄影帶、DVD等的銷售量得到反映。
除此之外,申請人還需要證明自己在獲得傑出人才綠卡後,將繼續在美國從事其領域內的工作,並且透過自己傑出的才能,為美國國家利益作出重大貢獻。這些材料證明可以包括未來僱主的通訊 ,預先商定的合同,申請人的進入美國後的詳細工作計劃等!加橋專業文案團隊和移民律師可以幫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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