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凌晨在警車上打瞌睡被記過!網民:不把警察當人

據中國臺灣省媒體報道,5月5日清晨4時許,有民眾經過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和長春路口,看到一輛警車裡面有一名年輕警員在打瞌睡。於是這名民眾掏出手機,拍下了警員睡得嘴巴張開的樣子。
然後他還要拍打警車玻璃,睡著的警員立刻驚醒,坐直身子左顧右盼,轉頭檢視四周好幾次,再才明白是怎麼一回事。這個過程都被該民眾發到網上,這下就是一條涉警輿情。
根據警方調查,當時該路口有來自兩個不同派出所的兩輛警車,打瞌睡的22歲的黃姓警員任職於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平時表現正常。黃員於晚間9點鐘上崗,凌晨4點在車上睡著,黃對此的解釋是,因前一天勤務繁雜,沒有充分休息,導致體力不支。
中山分局督察組表示,黃員未依規定執行路檢勤務,在巡邏車上怠勤,嚴重違反勤務紀律,業已記過嚴懲,以維護勤務紀律及勤務安全。
不過網民的評論幾乎是一邊倒,點贊高達209次的是“不把警察當人啊”,接近百次的同樣是說“警察也是人,警察負責你們的安全,你(檢舉者)卻想辦法讓他被記(過),這種行為應該省思”。
好多留言都是在質疑那個拍照發網的民眾,“這有啥好講的?無聊”!“就累了睡一下?你是不用睡覺?去檢舉些無聊的東西?傻嗶”,“當警察不會累”?
還有的發揮想象力說,“如果這警察剛好低血糖(昏迷),我看這檢舉的人沒救還檢舉,也是要被撻伐的”。以及“啊不然你們要警察很累的開車?在路上車禍然後造成交通堵塞或不必要的麻煩”?更有人質疑警方“這樣就記過了”?
奇怪,雖然這裡也有個別人士監督起警察來甚至有些敵視,但大多數網民不但沒有喊打喊殺,還主動維護警察,怒懟舉報人,簡直就像警察的“組織”一樣護犢子,這樣的警民關係,還有點魚水情的調調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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