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公告|2024年度中國十大文化法事例評選公告

以下文章來源於中傳法學
—2024年度—
中國十大文化法
事例評選公告
     文化法治是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和法治中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增強文化自信、推動文化傳承發展和文化繁榮具有重要意義。為真實記錄2024年度中國文化法治的進展,提升全社會對文化法治的關注,推進中國文化法治建設,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舉辦“2024年度中國十大文化法事例”評選活動。現將本活動評選規則公佈如下:
01  
評選宗旨
     盤點2024年度中國文化法治領域的代表性事例,跟進文化法治領域新動態,推動文化行業法治化程序。
     本評選活動堅持獨立專業的學術立場,歡迎社會各界共同關注、廣泛參與。
 02
評選物件
   本活動的評選物件為與文化法律相關的各種事件和司法案件,統稱“事例”。
(一)評選範圍
     文化法事例包括相關立法、政策和政府行為,以及在文化行業實踐中發生的與文化法治有密切關係併產生重大影響的社會事件。
(二)評選物件
1.對於文化法治發展有直接影響的黨和國家的政策檔案的釋出;
2.文化立法,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委規章、地方政府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司法解釋、國際條約的頒佈;
3.文化執法和文化規制,包括政府主管部門對於文化行業作出的行政命令、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資助、行政獎勵、行政指導等行為;
4.文化行業的重大改革舉措的推行;
5.在文化領域發生的關涉公民基本權利的各類社會事件;
6.文化司法案件,包括文化行業從業人員作為當事人的涉及文化業務和文化行業從業人員的職業行為的行政訴訟、民事訴訟、刑事訴訟案件。
說明:文化領域包括公共文化服務、文化遺產、出版、廣播電視、電影、音樂、演出、網路資訊、旅遊、國際文化等領域。
 03
評選標準
(一)影響範圍標準
“事例”在以下方面產生了影響:
1.促進文化法治建設的總體發展;
2.增強或促進對於公民基本權利的保護;
3.強化政府的依法行政;
4.規範文化行業的市場秩序;
5.促進文化行業的發展;
6.推動保障文化行業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說明:以上標準,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考慮參選。
(二)價值標準
“事例”的影響達到如下程度:
1.產生了實質性的影響;
2.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3.預示新的發展趨勢;
4.在同類事例中具有代表性或典型性。
說明:以上標準,應兼具二者以上可考慮參選。
(三)時間標準:
“事例”發生於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之間。
說明:“發生日”為“事例”發生的首日或媒體首次報道的日期。
 04
評選機構
1.主辦方成立2024年度中國十大文化法事例評審委員會,由學界、文化行業業界和法律實務界的資深人士組成。
2.評審委員會設秘書處,負責評選的具體事務。
 05
評選辦法
     評審委員會組織專家進行專業推薦,並透過媒體向社會發布評選公告由社會公眾推薦。評審委員會從推薦事例中評選出20個候選事例,透過評審委員會評審最終確定年度十大當選事例。
 06
評選步驟
第一階段(推薦階段):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24日
1.徵集事例:透過媒體釋出評選公告,同時向有關專家徵集推薦意見。
2.推薦方式:社會各界人士可點選“閱讀原文”中的推薦表向評審委員會秘書處推薦符合上述標準的文化法事例。
3.彙總資訊:評審委員會秘書處收集彙總推薦資訊,為開展初評做好準備工作。
第二階段(初選階段):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9日
秘書處將各方推薦的事例以發生時間先後為序編寫初選選票,送交評審委員會各委員填寫,由每位委員評審出文化法20個候選事例。根據評審結果選出得票最多的20個文化法候選事例。
第三階段(決選階段):2024年12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由評審委員會委員對20個文化法候選事例進行打分和討論,根據評審委員會評審情況,最終確定十大文化法事例。
評審委員會有權決定2024年12月25日-31日之間發生的文化法是否入選十大文化法事例。
 07
布結果
     主辦方將於2025年1月初在北京舉辦“2024年度中國十大文化法事例”釋出會暨學術研討會,屆時將公佈評選結果並邀請專家進行點評。
主辦單位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2023年度中國十大文化法事例
1. 習近平文化思想正式提出
2. 中辦 國辦在《關於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意見》中提出加強文化法學學科建設
3. 全國人大常委會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
4. 《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設定專章促進黃河文化保護傳承與弘揚
5. 文化和旅遊部、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範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
6. 廣電總局多措並舉持續開展網路微短劇治理工作
7. 喜茶涉嫌違反宗教事務條例被約談
8. 中國青年出版總社有限公司訴北京市燕趙鴻鵠公司等侵犯著作權權屬、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9. 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訴遼寧太易藥業公司等七被告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10.李某某、胡某倒賣文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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