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華裔地產經紀被“拉黑”:暗搶自己客戶的房子,倒賣賺$120萬!

在房地產火爆之際一位卑詩省華裔地產經紀利用自己的職業便利,找人暗中代自己出價,與他代表的客戶競購同一幢房屋,結果以稍高於客戶的出價成功購得物業,後轉手獲利逾120萬元,約定與代其出價的朋友分享。
但紙包不住火,事情最終被客戶揭發,該經紀在法院敗訴後,近日被卑詩省監管機構重罰12萬元及吊銷經紀執照。
圖源:51記者拍攝
據報道,胡某(Alan Hu)及其個人房地產公司 (Personal Real Estate Corporation, PREC) 近日與卑詩省金融服務局 (B.C.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BCFSA) 達成了一項同意令協議,同意支付12萬加元罰款並吊銷其執照。
事件始末與法庭裁決
這些處罰源於今年1月導致胡敗訴的同一事件。當時,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Amy D. Francis裁定,胡故意損害了他的客戶Pei Hua Zhong的利益,私自購買了Zhong曾出價購買的素裡(Surrey)房屋。該房產據卑詩省估價局估計,其2025年的估價略高於300萬加元。
根據法庭裁決,Zhong於2017年11月認識胡,並聘請他協助出售自己的房子同時購買新房。透過胡,Zhong對174 Street的房產提出了兩次要約。第一次要約價格為210萬加元,被接受,但由於Zhong未能及時出售房屋以籌集必要的首付款而過期。
在2017年12月第一次要約到期時,胡正在拉斯維加斯與妻子和另一對陶姓夫婦度假。根據裁決,陶對該房產提出了略低於210萬加元的要約並被接受,而Zhong提出的205萬加元新要約被拒絕。
兩週後,陶將購買該房產的合同轉讓給了胡,胡最終完成了交易。2021年9月,胡以335萬加元的價格出售了該房產,比他不到四年前接手陶的合同時支付的價格高出120多萬加元。
法官裁定Zhong勝訴,命令胡“交出”他應得的利潤份額,具體金額在法院裁決中未明確,因為胡與陶之間關於共同投資房地產的協議仍存在持續訴訟。
監管機構施加的後果
BCFSA的同意令詳細描述了相同的事件,儘管其他當事人的姓名和房產地址已被編輯。根據該檔案,胡的客戶(Zhong)在2021年9月進行產權調查時,得知胡是該房產的所有者。
Zhong於2022年1月提起了民事訴訟。同意令指出,他於同年4月向BCFSA提交了投訴。檔案還指出,胡在向BCFSA調查人員提供虛假陳述,謊稱他曾向Zhong提供機會接手174 Street房產的合同轉讓。他後來在審判中承認從未告知Zhong有關該轉讓的事情。此外,根據同意令,胡未能在今年早些時候卑詩省最高法院對他作出判決時及時通知BCFSA。
在協議中,胡承認了多項不適合持牌人行為和專業不當行為,包括:在提供房地產服務時未能誠實守信、未能向客戶披露“所有已知的重要資訊”、未能維護客戶的保密性、未能以客戶的最佳利益行事等。
胡及其公司承認了這些不當行為,並同意吊銷其執照。他們被要求在簽署同意令協議後的六個月內,共同支付12萬加元的罰款。
來源連結:
https://www.ctvnews.ca/vancouver/article/bc-realtors-licence-cancelled-over-deceptive-and-underhanded-condu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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