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作機制創新!公安在法院設立警務室

為強化人民法院安全保衛工作,維護司法權威和審判秩序,省法院與城北公安分局創新協作機制。3月3日上午,正式揭牌設立公安機關派駐省法院警務室。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祁國慶,西寧市城北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張建棟為警務室揭牌。
警務室人員由派出所和法院共同派出,形成警務處突與司法處置優勢互補,主要承擔法院日常安全保衛、維護審判執行秩序等任務,及時應對突發事件,妥善處理各類安全隱患,確保訴訟參與人的人身安全和法院安全,對出入法院的人員、物品開展安全檢查,妥善處理各類安全隱患。除此之外,警務室還承擔著接受報警、普及法律知識等延伸職能。
警務室的設立有助於暢通法院與公安機關的溝通協作,有效提升應急處突反應速度,縮短處置時間,降低風險隱患。省法院在案件審理執行過程中,公安機關的協助也將進一步提升安全的司法環境,特別是在處理突發事件、化解涉法涉訴矛盾糾紛等方面,警務室可發揮重要的作用。
省法院將以警務室的設立為契機,進一步強化安全保衛工作,加強應急處突演練,不斷提升司法警務水平,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安全穩定、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助力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設。
訊息來源:青海省高階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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