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中國公民在2006年移民加拿大後,向邊境服務局報告他的年收入只有40,615元,家庭資產總額為125萬元,但他卻在溫哥華購買了3,200萬元的房產。
年收入4萬的人,如何承擔得起這樣的千萬豪宅?!加拿大洗錢調查委員會對該案件進行研究調查後,揭露了駭人聽聞的事件真相。

調查結果認為,這名男子利用他的“妻子”、“孩子”和“母親”的名義將資金從香港儲戶轉移到溫哥華和至少一家位於巴哈馬的空殼公司。
2006年4月至2014年11月,男子和他的家人從香港獲得了大約1.14億加幣。
大部分資金來自所謂的“A公司”——一家在巴哈馬上市並由男子母親實際擁有的投資控股公司。該公司在三個賬戶中持有3460萬加幣。
此外,這名男子的妻子為家庭主婦、無業(unemployed),但同時也是CEO。她曾分別從瑞士、中國、新加坡等國家轉賬,把大量資金轉入加拿大。
加拿大國家金融情報機構(FINTRAC)的報告顯示,這些資金共有60份獨立的電子資金轉賬報告、7份大額現金交易報告。
這麼多錢都去哪兒了呢?
這對夫婦先是在溫哥華購買的第一套房子,價格在200萬到300萬之間。
後來,他們以孩子的名義在2012年購買了一套1400萬加幣的房子。
隨後,男子在2016年以至少1500萬加幣的價格買下第二套房子。
同年,他們的孩子以100萬至200萬加幣之間的價錢也買了另一套房。
剩下的錢去哪兒了?目前不得而知。
2011年12月,瑞銀銀行向FINTRAC提交了兩份可疑交易報告,表明該男子和四個香港儲戶,將750萬元以10筆不同的交易轉移給該男子的家人。
他的母親向銀行解釋,轉賬的資金有部分是來自出售她在中國的物業所得。但他們卻無法出示土地所有權記錄,因此瑞銀要求他們從賬戶中取出這筆錢。
律師審查FINTRAC的報告後向11家加拿大銀行或金融機構發出傳票,以瞭解這4個特殊賬戶的詳細資料。
傳票顯示,這4個賬戶在2009年至2020年期間將總計$1.669億加元轉入了該男子在加拿大BC省五家主要銀行的賬戶。
儘管有大量現金流入,但有關這4個賬號的資料卻十分有限。其中一個賬戶來源一處小型的汽車修理廠,網上幾乎沒有關於這些公司的資料。
最終,該男子因違反移民難民法,已經在2016年被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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