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關乎加拿大百年老店哈德遜灣公司(The Bay)命運的關鍵庭審,因BC省華裔億萬富翁劉偉宏(Ruby Liu)的離奇操作變得愈發混亂。劉女士因直接向法官傳送電子郵件,而遭到了安省首席大法官的正式書面告誡。


圖源:change.org
據《環球郵報》報道,安省高等法院負責The Bay破產案的首席大法官告誡劉偉宏,對於她透過電子郵件向法官陳情,法院已將此通訊視為“不當行為”,並警告如果繼續,將被視為“騷擾性通訊”。
劉偉宏正在競購The Bay的20多份租約。
狀告律師”腐敗“
這份由首席大法官辦公室於7月15日發給劉女士的信函,被包含在週二(7月29日)提交給法院的材料中。這些致法官奧斯本(Peter Osborne)的信函,來自劉女士以及Central Walk的執行長Linda Qin。信中盛讚法官“您的優雅、您的尊嚴、您沉靜但威嚴的存在”,同時指控案件中代表其他各方的律師“腐敗”。
該信函還顯示,The Bay曾提出,如果Central Walk遵守某些條件,包括聘請The Bay前執行長Liz Rodbell為顧問,就可以從租約價格中減去300萬加元。根據Rodbell的領英(LinkedIn)資料,她已於6月離開該零售商。
7月5日,代表The Bay的律所Stikeman Elliott LLP的律師Ashley Taylor,在致當時代表劉偉宏的Miller Thomson LLP律所的一封信中解釋說,在這300萬加元中,一半將用於支付給Rodbell、支付給擔任財務顧問的畢馬威(KPMG LLP)以及支付給Miller Thomson LLP律所的聘用定金,以便修訂Central Walk的店鋪商業計劃。
報道稱,劉偉宏正捲入一場The Bay店鋪未來的鬥爭。她已支付600萬加元,接管了Central Walk公司擁有的購物中心內的三家店鋪租約。但她在5月底與The Bay達成的協議中包含另外25份租約,則遭到房東們的巨大反對。
法庭檔案證實房主們是在與劉會面後,因她無法提供其商業計劃的細節而決定反對。
例如,代表商業地產巨頭Cadillac Fairview Corp.(簡稱CF)的律師在6月11日致劉偉宏當時法律顧問的一封信中稱,“屢次索要資訊的要求都被置若罔聞”。在6月2日的會議上,劉偉宏“完全沒有準備好”討論她的計劃,隨後給業主的一封信也缺乏必要的細節。信中稱,CF“留下了強烈的印象,即劉女士是在信口開河(making this up as she goes)”。
The Bay的律師的信中也指出,在那些會議上,劉女士“未能對房東們提出的基本問題給出充分的回答”。該信指控Central Walk拒絕“為推進其競標採取最基本和必要的步驟”,從而違反了與The Bay的協議,威脅要終止該交易。
為回應這些反對,7月9日,Qin女士向法官傳送了由劉女士簽署的信,請求他“請給我一個機會”。法官在最近的一次聽證會上披露了這封信,並當庭宣告,隨著法庭程式的繼續,“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一方都不應試圖直接與我溝通”。
給法官狂寫“小作文”
劉偉宏在信中稱法官是“一位正義與力量的化身”。該信函內容已被部分塗黑。
信中寫道:“這難道就是我在書中所讀到的——真正的高貴氣質嗎?還是您畢生捍衛自身正直與善良的體現?或許,在您的心中,是否也對這個世界所要求的妥協,存有一絲無聲的悲哀?”
第二天,即7月10日,另一封致法官的信,則詳細描述了劉女士與前任律師的糾紛,幷包含了關於The Bay提出300萬加元減價優惠的指控。
第二封信還辯稱,無論“我們的商業計劃有多完美”,房東們的反對都會發生,並指控房東們希望在不參與法院監督競標過程的情況下,重新獲得店鋪租約的控制權。信中補充說,劉女士已預留了3.5億加元的現金,並正在為店鋪開業做準備。
信中寫道:“The Bay已多次威脅要終止我們的協議並沒收我們的定金。我衷心感謝您的時間,並希望您能依法維護正義。”
面臨日益增加的虧損和11億加元的債務,The Bay於今年3月7日申請了法院的債權人保護。此後,由於未能獲得投資拯救部分店鋪,The Bay關閉了全國所有的門店,結束了這家加拿大最古老的零售商長達355年的歷史。
租約的競標過程旨在籌集資金以償還優先貸款人。總共有62個店鋪位置沒有收到任何出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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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連結:
https://www.theglobeandmail.com/business/article-ontario-chief-justice-hudsons-bay-weihong-liu-bankrupt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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