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臺灣省媒體報道,臺中市一名林姓女子,涉嫌透過社群平臺推特招攬不特定人士參加「性愛派對」,並從中牟利。警方接獲線報後喬裝顧客潛入,當場查獲4女8男在汽車旅館內大搞性愛混戰,現場還查扣大量保險套、潤滑液等證物。林女事後被依《刑法》妨害風化罪起訴,法院審理後判處她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需支付公庫4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可上訴。

根據檢方調查,林女於去年3月18日透過推特賬號「寶寶、性感與淫蕩的化身」,釋出「淫彈第四趴,性感女僕誘惑」等煽情訊息,招攬不特定人士參加性愛派對。訊息中還詳細註明時間、地點及費用,每人收費6000元,需先匯款2000元定金至林女指定賬戶。

3月20日中午,林女與陳姓男友及2名陳姓女子及姚姓女子3人,先後進入臺中市某汽車旅館201號房。隨後,張姓男子等7名男子依約到場,並支付尾款4000元現金。現場4女8男隨即展開性愛大混戰,有人以升職器插入音道性交,也有人進行咬或打手槍等方式,進行性愛派對,場面淫亂不堪。林女的陳姓男友則在一旁觀看及玩手機。

警方接獲民眾檢舉後,指派警察喬裝顧客前往現場,並於當日下午1時50分許持搜尋票進入旅館房間,當場查獲林女等4女8男,並扣得保險套、潤滑液等證物。林女坦承招攬性愛派對並從中牟利,檢方依《刑法》第231條第1項「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之行為,而容留以營利罪」將她起訴。
法院審理時,林女坦承犯行,並表示悔悟。法官審酌她無前科,且犯後態度良好,因此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林女需向公庫支付4萬元,並接受2場次法治教育。此外,扣案的2萬4000元犯罪所得及未扣案的1萬4000元均宣告沒收。可上訴。(訊息來源:中時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