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加密業務新規及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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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全球監管機構繼續在系統性風險與創新空間之間努力尋找平衡點,區塊鏈等底層技術繼續基於其成本、效率和安全性在構建價值生態上實現質的飛躍。(首圖來自圖蟲創意)
文|萬商天勤 · 張烽 <<<<
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簡稱FDIC)於2025年3月28日釋出新指導規定(FIL-7-2025),允許受其監管的銀行在無需事先批准的情況下參與加密貨幣相關活動。此政策改變撤銷了此前要求銀行提前通知的規定(FIL-16-2022),並明確銀行可以在確保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直接參與合法的加密貨幣業務。
FDIC代理主席Travis Hill表示,這一決定標誌著過去三年“有缺陷方法”的結束,並預計未來將出臺更多措施以進一步規範銀行與加密技術及區塊鏈相關活動的參與。此外,FDIC將與總統金融市場工作組合作,釋出更多並協調其他監管機構以替代之前關於數字資產的跨機構檔案。
一、銀行無需事先批准即可從事加密業務的相關條件
根據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2025年3月釋出的最新指引(FIL-7-2025),受其監管的銀行在滿足以下條件時,無需事先批准即可從事加密貨幣相關活動:
(一)核心資本充足率要求
銀行首先需滿足巴塞爾協議III的最低資本要求,即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 ≥ 4.5%(普通股及留存收益佔風險加權資產的比例); 一級資本充足率 ≥ 6%(核心一級資本+其他一級資本); 總資本充足率 ≥ 8%(一級資本+二級資本)。此外,需滿足資本留存緩衝(2.5%)和逆週期資本緩衝(0-2.5%),總計最低10.5%。
FDIC雖未明確提高資本充足率的具體數值,但強調加密業務需滿足“well-capitalized”標準(即核心一級資本≥6%、一級資本≥8%、總資本≥10%)。這一標準高於巴塞爾協議III的最低要求,旨在應對加密資產的高波動性和操作風險。
(二)風險加權資產的特殊處理
若銀行持有加密資產(如比特幣),需按1250%的風險權重計算,顯著增加風險加權資產規模。例如,持有價值1億美元的比特幣,風險加權資產將增加12.5億美元,從而要求更多資本支援。對於穩定幣或受監管的數字資產,風險權重可能降至200%-300%,但需符合嚴格的合規標準(如儲備金要求)。
銀行需針對加密業務進行定製化壓力測試,模擬加密資產價格暴跌(如單日下跌50%)、市場流動性枯竭或監管政策突變等情景,並證明其資本充足效能夠抵禦此類衝擊。
(三)其他關鍵條件
建立專門的加密業務風險評估模型,覆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如私鑰管理)和合規風險(如反洗錢)。實施即時監控系統,監測加密資產價格波動、交易對手風險及客戶行為異常。
定期向FDIC提交加密業務報告,包括風險敞口、資本配置和壓力測試結果。公開披露加密業務的風險及資本充足性資訊,增強市場信心。
允許的活動包括加密資產託管、區塊鏈支付結算和受監管穩定幣發行,但禁止直接交易加密貨幣或參與高槓杆衍生品(如期貨合約)。
2023年矽谷銀行因加密資產敞口過大(約10億美元)且資本充足率不足(核心一級資本僅7.5%),在市場波動中倒閉。FDIC此後強化了對加密業務的資本要求,要求類似機構的核心一級資本需達到8%以上。
截至2025年,美國大型銀行(如摩根大通)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普遍在9%-12%,遠超FDIC的最低要求。加密友好銀行(如Customers Bank)因風險管理缺陷被美聯儲審查,其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曾降至6.2%,需透過增資至8%才能恢復業務資格。
FDIC計劃與美聯儲、OCC合作,在2025年下半年釋出加密業務資本規則細則,可能將加密資產的風險權重進一步上調至1500%,並引入槓桿率限制(如加密業務風險敞口不得超過一級資本的25%)。
二、關於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
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是美國政府的獨立金融監管機構,成立於1933年,旨在透過為銀行存款提供保險、監管金融機構安全穩健運營,以及在銀行倒閉時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金融體系穩定。
FDIC依據《1933年銀行法》(Glass-Steagall Act)設立,後續透過《多德-弗蘭克法案》(2010年)等立法強化監管許可權。其與美聯儲、貨幣監理署(OCC)等機構合作,共同制定金融監管政策。FDIC是美國金融安全網的核心組成部分,透過存款保險、審慎監管和危機處置三大職能,保障存款人利益並維護金融體系穩定。其對加密貨幣業務的政策調整,反映了在技術創新背景下平衡風險與發展的監管思路。
FDIC為符合條件的銀行存款提供保險,單個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的存款賬戶(包括支票賬戶、儲蓄賬戶、存單等)最高保額為25萬美元(2023年標準),保險基金主要來自參保銀行繳納的保險費,而非納稅人資金。
FDIC對約4,800家州立非聯儲成員銀行(State-chartered non-member banks)進行直接監管,審查其資本充足率、風險管理、合規性等指標。透過定期檢查和壓力測試,評估銀行的財務健康狀況,防範系統性風險。
當參保銀行因經營不善或違規行為倒閉時,FDIC會迅速介入,透過以下方式處理,包括直接向存款人支付保險範圍內的資金、促成健康銀行收購倒閉銀行的資產和負債,保障客戶服務連續性。在2008年金融危機期間,FDIC透過此類措施穩定了市場信心,避免了大規模存款擠兌。
此前在2024年,FDIC調整政策,允許受監管銀行在滿足資本要求的前提下參與加密貨幣相關活動(如託管、清算),但需遵守嚴格的風險管控和合規標準。此舉旨在促進金融科技發展,同時防範加密貨幣市場的高波動性、洗錢風險及監管不確定性對銀行業的衝擊。
最近一個相關機構協調的例子是在2023 年矽谷銀行倒閉後,FDIC與美聯儲、OCC成立聯合調查組,推動《銀行資本與流動性改革法案》出臺,強化加密業務監管。
三、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加密新規影響
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允許受其監管的銀行在無需事先批准的情況下參與加密貨幣相關活動,這一政策變化對未來銀行業乃至整個金融行業產生影響。
(一)對銀行業影響
為銀行開闢了新的業務領域,銀行可以直接參與合法的加密貨幣業務,如提供加密貨幣託管、交易清算、相關貸款等服務,有助於銀行拓展收入來源,提升盈利水平。例如,銀行可以為加密貨幣交易平臺提供資金託管服務,收取託管費用。
加密貨幣市場具有高度波動性、匿名性和監管不確定性等特點,銀行參與其中可能面臨更高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合規風險等。銀行需要加強風險評估和管控能力,投入更多資源用於風險監測和防範,以確保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展業務。比如,銀行需要建立針對加密貨幣價格波動的風險預警機制,以及防範加密貨幣交易中的洗錢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控體系。
雖然目前可能因資本比率達標問題限制了部分銀行開展加密貨幣業務,但從長遠看,隨著業務的發展,銀行可能需要補充更多資本以滿足監管要求和應對潛在風險。這可能會對銀行的資本規劃和融資決策產生影響,促使銀行更加註重資本的充足性和質量。
(二)對金融行業影響
銀行業參與加密貨幣業務可能會改變金融行業的競爭格局。傳統金融機構與加密貨幣行業之間的界限將進一步模糊,一些具有先發優勢或較強技術實力的銀行可能在加密貨幣領域佔據一席之地,與新興的加密貨幣企業形成競爭與合作關係,推動金融行業的多元化發展。
FDIC的新政策引發了監管層面的一系列動作,預計未來將出臺更多措施來進一步規範銀行與加密技術及區塊鏈相關活動的參與。這將促使金融監管機構之間加強協調與合作,共同完善對加密貨幣等新興金融領域的監管框架,提高監管的有效性和一致性,以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銀行參與加密貨幣業務將促進區塊鏈等相關技術在金融領域的創新與應用推廣。銀行可能會加大對區塊鏈技術的研發和投入,探索其在跨境支付、供應鏈金融、數字身份認證等方面的應用,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透明度和安全性,推動整個金融行業的數字化轉型。
此外,該政策可能會提高市場對加密貨幣的接受度和認可度,吸引更多投資者進入加密貨幣市場,增加市場的資金流入和交易活躍度,進而對金融市場的資金配置和價格形成機制產生影響。
(三)對加密行業影響
從短期來看,FDIC新規將推動區塊鏈技術在跨境支付、供應鏈金融等場景技術加快落地,為應對資料隱私與監管審查的雙重需求諸如零知識證明、安全多方計算等將逐漸成為基礎設施,較高監管成本也促使加密企業在全球範圍內向監管相對寬鬆的地區遷移尋求“監管套利”而間接引發監管競爭。
從長期來看,FDIC新規將進一步使加密行業從技術驅動轉向以制度與技術雙輪驅動。雖然新的監管框架的完善為行業提供了合法性和機構入場的通道,但這些相對嚴格合規要求並不一定完全符合區塊鏈去中心化應用的創新活力。加密行業仍舊繼續以兩個平行賽道“雙軌制”執行,即以合規化機構業務為核心的傳統金融創新生態,和以去中心化技術為驅動的新型web3.0新金融生態,兩者的不斷影響不斷融合,動態平衡將定義數字金融的未來。
未來,全球監管機構繼續在系統性風險與創新空間之間努力尋找平衡點,區塊鏈等底層技術繼續基於其成本、效率和安全性在構建價值生態上實現質的飛躍。也許諸多的行業機會就蘊藏在這個長期動態發展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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