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白嫖”一輛車?這條福利法規,澳洲超7成司機不知道!

Yahoo新聞5月12日報道,澳洲司機平均每週駕車行駛超過200公里,
對許多依賴汽車通勤的人來說,捲入一場車禍往往會帶來極大的不便。
但如果你不是事故的過失方,你沒有理由在車輛維修期間無法使用同等品質的車輛。
事實上,你在法律上擁有這樣的權益。
(圖片來源:Yahoo)
Right2Drive總經理Nicolas Rio表示:“大約四分之三的澳洲人並不知道,如果車禍不是他們的過錯,他們依法有權繼續開車。”
他說:“這其實源自一項非常古老的法律——‘滯期費用法則(law of demurrage)’,
最初用於航運業,其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應用甚至獲得了澳洲高等法院的支援。”
“這項法律至今仍然有效……如果你遭遇車禍且不是責任方,法律賦予你恢復至事故發生前生活狀態的權利。”
然而根據該公司的調研,澳洲近74%的司機並不知道這一法律規定。
Right2Drive自成立以來,在澳洲及紐西蘭已幫助約30萬名車主免費獲得代用車,所產生的費用則由肇事方的車險公司承擔。
(圖片來源:Yahoo)
有助於避免被認定為責任方的簡單做法
Right2Drive也整理了公司處理過的事故資料,揭示了車主最常遇到的風險場景。
Rio表示:“我們建立了一個來自自有系統的龐大事故資料庫……記錄的是非致命性交通事故。”
比如,來自新州的資料指出,在商場停車場發生事故的機率(14.7%)幾乎是環島(5.6%)的三倍。
如果想降低自己在事故中被判為責任方的機率,有一個簡單的建議就是:倒車入位停車。
因為許多事故發生在駕駛者試圖從車位倒車出來時,這種情況下,倒車者通常會被視為主要責任方。
一位澳洲保險經紀人也曾提醒司機,應儘量倒車入位,因為從狹窄視角中倒車駛出容易導致剮蹭、追尾等事故,進而被判定為責任方。
澳洲保險協會(Insurance Council of Australia)也曾向Yahoo新聞確認,
大多數情況下,在停車場內發生的事故里,倒車者通常會被自動認定為責任方。
這一規則雖有例外,但相當罕見。
Rio補充道:“我們確實處理過一些案例,是倒車的一方但他們並不是責任方。”
比如,“如果在倒車過程中旁邊有人突然開啟車門,撞上倒車車輛,那麼責任並不在倒車方。”
新州的資料還顯示,追尾事故在所有事故中佔比最高,接近34%;
在道路型別方面,單車道最危險,佔據將近四分之一,其次是多車道路段、停車場、紅綠燈前、各類交叉口和環島。
車輛安全配置被視為減少事故的重要手段
本週是“全國道路安全周”(National Road Safety Week),這一年度活動匯聚政府機構與交通安全組織,
共同關注交通事故所造成的高昂代價,並致力於減少相關風險。
莫納什大學事故研究中心(Monash University Accident Research Centre)主任Stuart Newstead教授在本週一表示,
車輛安全效能與技術的發展在過去50年中對減少道路傷亡發揮了關鍵作用。
“車輛安全的提升不僅能在事故中更好地保護駕乘者,如今更具備防範事故的能力,”他說。
“不過,若能引導更多駕駛者,特別是年輕人和老年人,選擇更安全的車輛,我們仍有很大空間進一步減少傷亡。”
今年早些時候,Yahoo曾報道指出,年輕駕駛者在交通死亡統計中佔比偏高,
部分原因在於他們更傾向於購買價格便宜但安全效能不足的老舊車輛。
許多年輕人因預算有限而選擇配備落後制動系統、碰撞評級差、零部件嚴重老化的車輛。
Newstead教授指出:“全國道路安全週期間,我們應聚焦如何發掘車輛安全效能提升所尚未釋放的潛力,從而挽救更多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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