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美國海關發出最新警告!綠卡持有者注意,不帶這張卡,可能被罰還可能被驅逐!

7月23日,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在其社交媒體X平臺上釋出了一則公告,再次強調了所有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尤其是綠卡持有者,在日常生活中隨身攜帶移民身份證明檔案的法律義務。
該公告引起了不少在美華人的關注,也引發了不少人對於日常身份管理與執法環境變化的討論。
CBP在公告中明確指出,所有年滿18歲的非美國公民,包括持有綠卡(即“外僑登記收據卡”)的人士,都應隨身攜帶其外僑登記檔案。若在聯邦執法過程中無法及時出示這些檔案,可能會被認定為違反聯邦法律,並面臨輕罪指控與相應罰款。
這一規定的法源,來自《移民與國籍法》第264(e)條。雖然這條法律已存在多年,但在過往執法實踐中並未廣泛適用,如今CBP以官方公告形式重新強調,無疑釋放出“更嚴格執行”的訊號。。
根據《新聞週刊》的後續報道,截至2024年初,美國境內約有1280萬合法居留者。隨著邊境政策的趨嚴與移民管理的收緊,對於這些合法身份人士而言,遵守身份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變得尤為重要。值得注意的是,美國移民局(USCIS)也曾明確指出,未能按規定隨身攜帶移民身份檔案,可能影響個人移民身份的合法性,甚至在特定情形下成為驅逐出境的依據。
現實中,綠卡持有人在公共交通、機場、邊境口岸,甚至城市日常巡查中偶爾會遇到聯邦執法人員的臨時檢查。一旦被要求出示身份證明而無法提供原件,即使身份合法,也可能被誤認為存在問題,從而被臨時拘留或捲入調查流程。這不僅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也可能對自身身份狀態產生不良影響。
CBP官員指出,即使是“無意”未攜帶這些檔案,也可能導致法律後果。雖然綠卡身份代表了穩定居留資格,但並不等於擁有不可撤銷的豁免權。一旦違反規定,即使是合法居民,也可能被納入移民執法程式,嚴重者甚至可能面臨遞解出境。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法律要求隨身攜帶原件身份檔案,但在沒有律師在場的情況下,合法移民持有人依然擁有保持沉默、不回答移民身份相關問題的權利。被執法人員盤查時,有權要求律師在場,而非當場配合過多詢問。
另一方面,近年來與綠卡申請、維持相關的手續費用也在不斷上漲。例如,以往免費申請的“回美證”(Advance Parole)如今需繳納1050美元申請費,工作許可申請表(Form I-765)與其他常見身份維持表格,也陸續進入收費清單。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移民身份的“管理成本”正在上升,而疏忽對個人身份檔案的日常管理,可能帶來遠超金錢的損失。
當然,CBP此次公告不應被過度解讀為“恐嚇”或“執法升級訊號”,但它無疑是對所有在美合法居留人士的一次嚴肅提醒。在移民政策日益複雜、輿論氛圍多變的當下,合法身份的維護不僅是遵紀守法的體現,更是自我保護的基本方式。
一句話總結:手持綠卡,並不意味著萬無一失。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平日裡隨身攜帶移民身份證明不僅是義務,更是安全感的保障。
如果你或家人是綠卡持有人,不妨從今天起檢查一下自己是否習慣將身份證明檔案隨身攜帶。在很多時候,法律的底線並不寬容,而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主動靠近規則,而非被動迎接代價。
編者注:根據美國移民法,大多數年滿14歲且在美國停留超過30天的非公民,都必須隨身攜帶官方的身份檔案。這些檔案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類:
  • 綠卡(Form I-551):這是美國永久居民最核心的身份證件,通常包含持有人的照片、簽證類別、外僑登記號(A-number)及卡片有效期限。
  • 外僑登記號碼(A-number):這是一個7到9位的唯一編碼,用於追蹤個人的移民檔案。
  • 工作許可卡(Form I-766):適用於部分非移民身份持有者,如留學生家屬、庇護申請人等。該卡片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憑證。
  • 出入境記錄(Form I-94):適用於持臨時簽證者,用於記錄其合法入境時間及停留期限,也通常附有A-number。
換句話說:✅ 如果你是美國永久居民(即綠卡持有者),你必須隨身攜帶的身份證明檔案就是你的綠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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