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副總統JD·萬斯曾說:綠卡也沒有在美國無限期居留的權利。事實上不僅如此,即使已經歸化入籍成為美國公民,也可能會被撤銷公民身份,驅逐出境。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近日報告稱,位於加州聖地亞哥的一名男子被指控透過欺詐手段獲得了美國公民身份,進而被撤銷公民身份,面臨驅逐出境。
根據USCIS在社交媒體的描述,該個人為一名被定罪的性犯罪者,他在入籍過程中提供了虛假資訊,“我們發現一名被定罪的性犯罪者在聖地亞哥透過撒謊獲得了公民身份。我們正在採取行動,並與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合作,取消此人的公民身份。”
宣告中並未透露該個人的姓名、具體定罪細節或發現欺詐行為的方式。根據美國法律,取消公民身份需要有證據表明該身份是基於不準確或不完整的資訊授予的。如果成功,可能會導致由ICE監督的驅逐程式。
法律依據
公民身份同樣可撤銷
撤銷公民身份是一項法律程式,適用於當有證據顯示美國公民身份是透過不準確、不完整或欺詐性資訊獲得的情況。根據《美國法典》第8章第1451條的規定,如果公民身份是“非法取得”或透過“隱瞞重要事實或故意虛假陳述”獲得的,政府可以取消該公民身份。民事撤銷公民身份案件沒有訴訟時效,這意味著無論個人入籍後經過多長時間,政府都可以繼續審理這些案件。
撤銷公民身份主要透過兩種途徑進行:民事訴訟或刑事定罪。在民事撤銷公民身份方面,美國檢察官辦公室必須向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政府承擔著很高的舉證責任,要求提供“明確、令人信服和無可置疑的證據”,以證明存在欺詐或虛假陳述。對於刑事撤銷入籍,美國檢察官辦公室向聯邦地區法院提起刑事指控,舉證責任是“排除合理懷疑”,這與所有刑事案件的標準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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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撤銷公民身份的常見原因
根據USCIS的政策手冊,撤銷入籍的理由包括但不限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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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獲得公民身份:如果個人本來就沒有資格入籍,但透過欺詐手段獲得了公民身份,則可能被撤銷。入籍的資格要求包括合法永久居留、在美國實際居住、良好的道德品質以及遵守美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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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歪曲或隱瞞重要事實:如果個人在入籍過程中故意撒謊或遺漏關鍵資訊,例如隱瞞犯罪記錄、婚姻史、納稅情況等,可能會被取消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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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極端組織的關聯:如果一個人在入籍後五年內成為恐怖組織的成員或附屬於該組織,則可能被取消其入籍資格。
歷史案例
事實上,美國政府在歷史上層多次撤銷某些人的公民身份,其中一些案件備受矚目,撤銷的原因包括涉及國家安全威脅、戰爭罪犯、侵犯人權者、性犯罪者和詐騙犯的案件。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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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訴達哈卜案:2017年,埃及裔美國人哈立德·阿布·達哈卜( Khaled Abu al Dahab)在埃及被判犯有恐怖主義罪行而被剝奪其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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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訴哲科案:2018年,曾在巴爾幹衝突期間處決了八名手無寸鐵平民的埃丁·哲科(Edin Dzeko)被撤銷美國國籍,他曾以難民身份獲得美國綠卡,後在2006年歸化成為美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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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訴辛格案:2018年,印度裔美國人巴爾金德·辛格(Baljindar Singh)被聯邦法官撤銷公民資格,他是一名非法移民,原名叫達文德·辛格,曾被勒令驅逐出境,後來改名為“巴爾金德·辛格”繼續申請庇護,再後來與一名美國公民結婚,獲得美國綠卡,之後又獲得美國國籍。
川普
曾成立辦公室追查入籍造假
在川普的第一個任期,美國政府加強了對透過欺詐手段獲得公民身份的個人的追查力度。2018年,美國移民局宣佈設立一個辦公室,專門負責審查移民申請案件,然後轉介給司法部,以利司法部對公民提起撤銷國籍的訴訟程式。
當時,美國司法部負責民事局的助理部長喬迪·亨特(Jody Hunt)在宣告中表示:“撤銷國籍處將進一步推動本部的努力,追查那些非法獲取公民身份的人,並確保讓他們為其欺詐行為負責。”
移民律師凱沙布·拉吉·塞迪(Keshab Raj Sedie)表示:“美國公民身份是一種特權,而不是權利,如果透過欺詐或重大失實陳述獲得,公民身份可能會被撤銷。取消公民身份是美國政府剝奪個人歸化公民身份的法律程式,通常會導致驅逐出境。”
他進一步解釋道:“入籍美國公民可能會因各種原因面臨取消國籍,包括在入籍過程中做出虛假陳述、在N-400申請中撒謊(例如謊報納稅情況、婚姻史、旅行史或在美國實際居住的情況)或隱瞞過去的犯罪活動,包括可能影響入籍資格的逮捕或定罪,欺詐性獲取綠卡也會導致取消國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