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輸液被收5元座椅費,合理嗎?

寧夏一醫院患者輸液被收5元座椅費

醫保局表示符合規定

網友不鎮定了

近日,寧夏一位網友在短影片平臺曬出一張寧夏兒童醫院收費憑證,在收費專案中有一項名為靜脈輸液(座椅一組),該專案收取了兩筆費用,分別為10元和5元。去醫院輸液,醫院裡的座椅居然要收費,這引起了網友的極大質疑。
此事件經新聞媒體報道後迅速發酵,引起輿論風波。
6月26日,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寧夏婦女兒童醫院(寧夏回族自治區婦幼保健院)釋出了關於“患者輸液被收座椅費”的情況說明,內容為:
經核實,醫院目前執行的是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服務價格手冊B類價格,網友釋出的收費憑證中收取的靜脈輸液(座椅一組)費用包括兩天的靜脈輸液費10元(專案編碼:120400006a,每組5元)和兩天的座椅費用5元(專案編碼:110900005b,輸液床費用為每次5元,僅提供座位的減半收費,即每次2.5元),兩項收費均符合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服務價格手冊,不存在違規收取費用的問題。後續,我們將進一步加強與患者及家屬的溝通,持續改善醫院的就醫條件,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舒適的就醫環境。
在此,我們感謝社會各界對該事件的關注,歡迎大家對醫院各項收費專案監督。
以上情況說明發布後,證實了確實有座椅費的存在,座椅費竟然還符合規定?這下子網友坐不住了,爭議並沒有就此結束。
隨後,媒體聯絡到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媒體,該局確實有相關規定,醫院可以按照5元一次的指導價格收取輸液床費用,若醫院只提供座椅,則收費價格減半,即2.5元一次,故該院收取座椅費沒有問題。
經過醫院和醫保局的解釋後,我們大致明白了,總結為通俗易懂的一句話就是:去醫院輸液,如果躺在床上輸液,床的使用費用為5元,不躺床上,只坐在椅子上輸液,那麼費用減半,只需要2.5元。
老天呀,原來輸液使用座椅還真的收費呀!竟然還有規定!那麼相關的條例是怎麼說的呢?
登入寧夏醫療保障局官方網站查詢,可知在2020年該單位曾釋出《寧夏三甲醫院醫療服務專案價格(2020版)》,檔案中有一收費專案格外扎眼,專案的名稱就叫做“輸液床”,其說明中寫道:指病人單獨佔用病床進行輸液,2人以上同時使用1張輸液床時只能收取一次費用,僅提供座位的減半收費。輸液床專案指導價格為5元一次。
座椅費屬實,竟然還有檔案規定,這下子網友不平靜了,指責聲不絕如縷。
河南一名網友表示:“ 稀奇古怪的收費越來越多了,前幾天媒體剛報道,跟醫院索要病案、病歷要收復印費,做CT檢查膠片要收費,現在倒好,更令我驚掉大牙,去醫院坐在椅子上輸液竟然也要收座椅費。如果我不交座椅費,是不是以後我還得帶把椅子去醫院呢?到底是誰出了一個這麼坑人的規定?不經過研究、不徵詢廣大群眾的意見,就悄無聲息地要收取座椅費,眼裡還有沒有我們?”
廣東一名心內科醫生則表示:“本來我還想替這個醫院說兩句好話,我以為座椅費是輸液服務費呢,也就是護士的技術性操作費,誰知道醫院情況說明發出來後還真就是表面意思上的座椅費,更準確地說是座椅使用費,這確實有點不可思議,難怪患者吐槽,我一個醫生都覺得這個費用收的太牽強了。收這個錢幹嘛呢?難道是用於座椅的日常維護,每天給座椅消毒?真的想不明白。

多家醫院都有類似收費

座椅收費屢屢引發爭議

事實上,不只是寧夏兒童醫院的座椅費引起了爭議,這兩年來多家醫院都出現了類似的收費,並引發網友的頻頻質疑。
2022年7月10日,據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訊息,針對患者投訴的“湖南安鄉人民醫院坐椅子被收費10元”一事,醫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收費座椅系智慧陪護床,掃碼後可以展開成床,供患者家屬進行陪護。使用陪護床時,掃碼支付費用,晚上8點到上午7點收費10元,中午12點到14點收費2元,押金10元。只是坐椅子並不收取額外費用。
今年1月16日,“問政江西”平臺上有一則《關於東方醫院住院部椅子收費問題的回覆》,有網友曾投訴稱,吉州區東方醫院住院部椅子要收費,住院本來就要收掛號費、住院費,家人在醫院開啟椅子居然要收費……這顯然不合理。
吉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1月22日回覆稱,為滿足病人家屬陪護期間的休息需求,降低醫院執行成本,提高醫院精細化管理水平,原上海市東方醫院吉安醫院(現為醫院南院區)於2020年6月採取市場化合作模式與吉安市正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為期6年的《醫院共享陪護椅便民服務合作協議》,該公司向醫院各病區投放了250張共享陪護椅,並負責陪護椅的運營管理,以滿足病房陪護人員的休息需求。共享陪護椅的使用由患者陪護人員根據自身情況進行自願選擇,且患者陪護人員可免費坐陪護椅,也可透過掃碼付款後將陪護椅展開後平躺休息(收費標準為10元/天),醫院住院床位費不包括陪護椅的使用費。
以上兩個案例的座椅收費,好歹是智慧陪護椅,有第三方平臺參與運營,就這樣都被患者罵的很慘,如今輸液使用椅子竟然也要收費,這還只是醫院提供的基本衛生服務,難怪會引發輿論風波了。
其實,對於醫院座椅收費這個問題,部分地區早有定論。
2006年,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建議醫療機構取消“座椅費”“躺椅費”等不合理費用。
2011年3月,在媒體曝光濟南的醫院收取座位費後,山東省物價局下發通知,要求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門診靜脈輸液收費,不得另外加收觀察、垃圾處理、取暖(空調)、座椅等其他任何費用。
2018,安徽、江蘇部分地區衛健部門曾表示,要以醫療公益化為導向,嚴厲打擊包括座椅費、垃圾費、觀察費在內的不合理費用,制定專案收費時要首先向社會徵詢意見。

符合“規定”但合理嗎?

網友提醒,不要忘了巧立名目這個詞

收費問題應該向社會進行徵詢

使用座椅輸液要收費,站在醫院的角度,輸液椅有成本、有損耗,可問題是,正常的裝置損耗,為何要讓患者擔負呢?
由於這個規定是出自於醫院的上級管理部門,醫院當然可以理直氣壯地說,給患者輸液收取座椅費的操作程式是“沒問題的”,可是,並不是說有了“規定”就可以免受群眾正常的質疑和吐槽,還應追問:“規定”本身是否合理?
對於收費的專案,本身就有“攤銷成本”的功能,此前病人已經支付的掛號費、醫藥費、檢查費,等等,裡面就攤銷了病人在醫院應當得到的某些不需再重複付費的服務,比如,患者交了日常住院費,病房裡的電費和水費就不能再交,醫院要求取暖費更是完全不合理;患者交了護理費,打針和換藥的費用就不能再交,這才符合邏輯!同樣的,患者在輸液的過程中需要使用座椅,椅子是醫院必須要提供的一個基本診療服務,只要交了掛號費,就應該享受基本的診療服務,這當然包括輸液時椅子的使用權。
對於此事,微博自媒體博主“程程”就認為極不合理,她表示:“輸液的過程中使用座椅還要額外收費,就好像你去餐館吃飯,吃完後你要用餐巾紙擦嘴,這時候老闆說你必須要額外支付餐巾紙的費用,否則不能用!這一舉動特別無語,去餐館吃飯,從進去到擦嘴出來是一個完整的流程,飯館提供餐巾紙是包含在這裡面的,額外收費只會讓人感到飯館的不體面和狹窄的胸心,體驗十分不好。同理,醫院提供座椅也是包含在整個診療過程中的,現在要收費,也是令人感到憤怒的行為!所以,不要忘了巧立名目這個詞,要謹防一些單位巧立名目進行不合理的收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二十三條中規定:制定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主持,徵求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
很顯然,現在一些群眾對醫院座椅收費這個問題感到不滿意,下一步,針對這個事件,是否應該向社會進行徵詢,徵求患者、醫院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呢?
撰文 | 阿拉斯加寶
編輯 | 阿拉斯加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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