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選下面文字可快速檢視
紐約情報站讓您的生活變的更簡單
4月17日,現年48歲、居住在新澤西州斯基爾曼(Skillman)的華婦李秀萍(Xiu Ping Li,音譯),因在加州買房大規模非法種植大麻,被加州聯邦法院判處五年監禁及四年監督釋放,罪名包括三項製造大麻罪。

圖為2024年紐約上州警方查獲的一處“大麻屋”。該屋由一名布碌崙華男持有,警方發現其在屋內種植超過2,200株大麻。(Montgomery County Sheriff’s Office)
根據法院檔案與調查記錄,李秀萍於2016至2017年間,在加州薩克拉門託與普萊瑟縣經營多處“大麻屋”(將住宅作為大麻種植場所),警方在執行搜尋令期間查獲逾8,000株大麻植物及21磅以上的乾燥大麻。李亦坦承,她曾以非法所得購置另一處房產,以繼續種植大麻。
本案源於2016年10月,臥底探員發現李名下於薩克拉門托地區的三棟住宅電力消耗異常,且分別註冊在不同電力使用者名稱下,疑似為大麻屋。經長期調查後,警方結合監視、垃圾搜尋、電力公司資料、地產記錄、攝影監控與法院授權的定位技術,確定李及其合夥人潘桂文(以下均為音譯)、李秀如、劉永傑、魏道忠、黃晨等人,在九處地點從事非法大麻種植。這些非法種植的大麻主要運往紐約等東海岸市場。
2017年7月26日清晨6點,聯邦緝毒局(DEA)與多個執法單位對九個大麻屋展開聯合突襲,查獲室內種植裝置與大量工具,包括電子鎮流器、大功率照明系統、大功率風扇,以及耗電量很大的大型碳空氣過濾器等,共收繳約7,750株大麻,並逮捕九名華裔涉案者,包括李秀萍本人。
在位於7810 Elsie Avenue的住宅內,警方查獲1,433株大麻與18袋乾燥大麻,在8638 Bradshaw Road的屋內則逮捕了李秀萍、劉永傑與黃晨。黃向警方供稱,三人分工種植大麻並平分收益,他曾收取5,000美元現金報酬,並承認協助將電力賬戶登記至另一處大麻屋地址。警方於該處再查獲2,017株大麻。
自海外匯入87萬美元購屋 設定“大麻屋”
進一步調查發現,該案涉及從海外轉入的可疑資金流動。2019年6月,大陪審團針對包括李秀萍在內的六名被告追加洗錢罪名。檢方指出,他們合謀自海外匯入約87萬美元,用於購置至少六棟房產供種植大麻或償還房貸,試圖躲避執法追蹤。
在加州、科羅拉多州、內華達州等州,警方屢次破獲由華人主導的非法大麻種植網路。
例如,加菲爾德縣警方曾突襲一處非法大麻農場,逮捕14名華人;尤巴縣警方也在短短三個月內也逮捕14名華人,查扣8,000株大麻與六把槍。洛杉磯縣亞裔幫派調查員Thomas Yu指出,這些組織由商人操盤,並非傳統街頭幫派,操作上更為精密,更偏向臨時性、為利潤而存在的企業型結構。
警方指出,這些大麻屋多以現金購屋以規避監管,設址於僻靜不起眼的郊區,再由電工改裝電力系統、繞過電錶,以逃電費。大多數大麻屋的看守者年齡在50至60歲之間,部分持B-1/B-2旅遊簽證入境,這類簽證在美國可停留長達六個月,部分則是偷渡客。他們通常英文不通,面對警方調查鮮少配合。
資金流向也引人注目,部分涉案者曾使用福建銀行賬戶匯款至加州,用於支付種植屋的頭期款。
代表多位華人被告的律師Renwick指出,過去十年間已有百名華人因類似案件被捕,他多次受法院指派擔任辯護律師。Renwick認為,這些被告多為底層操作員,真正的資金與運營來源仍難以追查。他強調,不少被告誤以為加州醫療用大麻合法化即等同商業種植也合法。
小叔舍餐館改行種大麻
檢察官指出,李秀萍是薩克拉門托地區住宅式非法大麻種植網的“先驅者”與關鍵共謀者。她承認曾在至少三處房屋中種植大麻,且明知違法仍持續進行。即便2016年已有兩處大麻屋遭查,她仍持續購屋,並將資金與房產產權轉移至親屬名下以逃避追查。
檢方指出,李曾動員親友擔任名義買家、電費賬戶登記人等角色來掩飾犯罪。她從海外獲得購屋融資,再由親友作為中介進行電匯。雖然後來認罪,但李在政府調查中多次撒謊、淡化自身角色,未誠實交代共犯情況,因此不符合減刑條件。
李秀萍的律師Chris Cosca則辯稱,李與家人誤以為在加州種植大麻合法,因而涉案。她以各種方式出資購買房屋、採購裝置與從事種植,但未涉暴力、槍械或幫派行動,也非領導者或管理者角色,只是一項錯誤的投資決定,如今深感後悔。最終,法官在檢方求刑14年與辯方主張1年之間折衷,裁定李秀萍入獄5年。
此外,李的小叔子魏道忠亦涉案。據其律師表示,魏於2016年因妻子健康問題與生活壓力,加上受到嫂子李秀萍“成功經營大麻屋”的吸引,決定出售位於費城的中餐館,舉家搬遷至薩克拉門託,並在其嫂所建立的模式下投入大麻種植行業。政府認定魏實際參與種植,儘管非主謀,亦是受其招募而加入的犯罪體系。魏已於4月10日完成服刑,未來一年仍須接受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