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小學文憑無業遊民自學破解技術輕鬆盜取5000萬元虛擬貨幣

近日,北京法院審判資訊網披露了一份刑事訴訟案件判決文書,案涉價值5000萬元的虛擬貨幣被盜,包括泰達幣、以太幣、比特幣。
最終,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下稱“朝陽法院”)否定了辯護人提出的構成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的辯護意見,支援了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下稱“朝陽檢察院”)的指控,裁定被告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金20萬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
值得關注的是,在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對於盜竊比特幣的行為認定上是有分歧的。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2021年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竊取比特幣類案件目前大量存在,從刑事判決情況看,竊取比特幣的刑法定性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是將比特幣認定為財產,符合刑法盜竊罪構成要件的,構成盜竊罪;另一種是認為比特幣是一種資料,竊取比特幣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罪。該案中的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則與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罪類似。
盜竊者僅小學文化
2019年年初,而立之年的凌月生(化名)在廣東省雲浮市云城區某暫住地處於無業狀態,小學文化的他想著透過手機“薅羊毛”,便在百度上搜索如何破解網路請求包和入侵計算機資訊系統的教學。
之後,凌月生髮現了一個篡改網路請求包內資料的辦法,還將這個辦法告訴了同住的老鄉凌士山(化名),凌士山也是小學文化。從那時起,兩人就一直嘗試入侵北京某資訊科技公司服務維護的某數字資產交易平臺系統。
“我用滑鼠抓頁面上的資料,點來點去,最後就找到漏洞了。”凌士山供述稱。2020年10月份,凌士山在使用凌月生賬號時發現了該系統的劃轉漏洞,透過一個抓包軟體在該平臺上抓取資料,然後手動將抓取的資料開頭新增“-”號傳送至平臺,就可以看到自己在平臺的錢包賬戶內的虛擬貨幣增加。
據北京某資訊科技公司報案材料、系統後臺日誌顯示,2019年10月16日,凌月生在上述平臺註冊賬號嘗試攻擊其維護的系統,持續至2020年10月15日凌晨4點成功侵入該系統。後註冊凌士山實名賬戶成功侵入該系統,又陸續註冊了17個實名賬戶透過這兩人的裝置輪流登陸對系統漏洞進行攻擊,成功後提現。
僅16日凌晨2點到5點15分期間,兩人總計盜取泰達幣62萬個,以太幣12687.9956個、比特幣149.99627927個。凌月生將盜取的虛擬幣的私鑰放在一部金色蘋果手機裡面,存在其堂妹暫住地保險櫃內,此外兩人總計變現了約200萬元人民幣,用於購買寶馬車等支出。
據上述資訊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證言,16日早上9點,公司平臺維護人員才發現其所服務的平臺發生異常大額提現情況,當時泰達幣的售價大概每個6.7元人民幣,以太坊售價大概每個2500元人民幣,比特幣售價大概每個7.9萬元人民幣。“我公司受XX Global XX Ltd.委託對某數字資產交易平臺進行系統研發維護和技術諮詢服務,依據我公司與該公司簽訂的技術服務合同,此次系統入侵事件,我公司按照協議需賠付對方公司人民幣5025.97萬元。”
發現該漏洞後,資訊科技公司對該漏洞進行了檢修,之後田某向公安機關報案,透過公司日誌,鎖定了凌月生和凌士山。田某還稱,為修復系統漏洞,公司還聘請了第三方對系統進行安全修復,花費20萬元。
2020年10月21日,公安機關將凌月生和凌士山抓獲歸案,次日被刑事拘留,於2020年12月8日被逮捕,現羈押於北京市朝陽區看守所。
來源:Career In 投行PE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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