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到底是怎麼被安排在29號,
餐吧和廁所之間的位置的?!”
只因對航班座位不滿
紐西蘭一知名房地產開發商竟
直接“霸凌”自己的助理!

Winton Capital公司執行長兼執行主席Chris Meehan。供圖
據悉,紐西蘭知名房地產開發商,Winton Capital公司執行長兼執行主席Chris Meehan因為對自己的長途航班商務艙座位感到不滿,將氣撒在了行政助理身上,導致這位女助理離職。
不過大快人心的是,最近,這家公司被命令賠償這位助理10萬紐幣。

“你**的在幹什麼?”
只因飛機座位,總裁大飆髒話!
2023年9月,Meehan原定乘坐阿聯酋航空的商務艙從歐洲返回奧克蘭。
就在回國前一週,他要求自己的行政助理Leah McCann更改航班。McCann將要求轉達給旅行社,旅行社稱航班已滿,但最終還是設法安排了一個商務艙座位。
而當Meehan乘坐安排好的航班回國時,卻發現自己的座位是餐吧和廁所之間的29號——而他同機的朋友卻被升艙至頭等艙。

阿聯酋航空示意圖。Photo: Lufthansa System
法庭裁決書中表示,Meehan感到“沮喪”,並稱這個位置“比經濟艙還糟糕”。
於是,怒氣衝衝地他給助理McCann打電話,一連串“輸出”道:“這是我坐過最**(f**king)爛的一次航班,我**到底是怎麼被安排在29號,餐吧和廁所之間的位置的?!”
McCann回憶說,當她回答“我不知道”時,Meehan對她說:“這是你**的工作,你過去這三個星期到底在**的幹什麼?”
McCann表示她會聯絡旅行社,但她稱Meehan又是一頓髒話,警告她不要再用那個旅行社,如果她再用,他就會“**的炒掉”她。
對於上述髒話,Meehan並不否認。他在證人陳述中說,他大體上同意McCann回憶的“要點”,承認他很生氣,會罵髒話。
但他否認自己是“對著她”罵的,也否認“辱罵”了她。

在相關部門的調查會議上,Meehan澄清說,他(當時在車上),不太可能在司機面前爆粗,因為那位司機年紀比較大。
事後,McCann把這件事告訴了同事,得到一些安慰。之後她把和老闆的通話記錄下來。
第二天,她給Meehan和另外兩人發了一封郵件,稱自己身體不適,當天不會上班。
之後,McCann迫於公司的壓力辭職,並向紐西蘭就業關係局(ERA)投訴了這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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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認錯,反咬績效差?
“完全無視NZ勞動法!”
就業關係局上週釋出的裁定指出,Winton Capital在對待McCann的過程中,完全無視紐西蘭的勞動法。
該裁定指出,Winton Capital公司是一家在紐西蘭和澳大利亞均有開發專案的上市公司,但未能與McCann維持正常的僱傭關係。
據悉,McCann曾在2022年和2023年擔任Meehan的行政助理,為期10個月。

示意圖。
她聲稱,自己在遭到Meehan辱罵和威脅開除後,崗位變得岌岌可危,而公司也未對她所經歷的痛苦和傷害作出任何補救,最終辭職。Winton Capital則否認了McCann的說法,反指她工作表現不佳。
McCann還指出,當那通“爆粗口”電話結束後,自己情緒低落,走進一位同事的辦公室傾訴。同事告訴McCann:“這種情況永遠不會變,Leah,你得決定自己要怎麼做。”
第二天,McCann發郵件給Meehan和另外兩位同事,稱自己身體不適,幾乎整夜未眠,處於高度焦慮狀態,無法上班。隨後她提供了一張為期兩週的病假醫生證明。
與此同時,公司提出“談談未來打算”的建議。一位同事在就業關係局(ERA)作證時說,公司當時詢問McCann是否考慮不再回公司,並承諾如果她選擇離開,將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並免除通知期。

但在她休病假期間,公司卻暫停了她對Meehan郵箱和日曆的訪問許可權。ERA認為,這相當於在傳遞一個訊號:McCann已經不再被公司信任或歡迎。
最終,McCann選擇辭職,並向ERA提起“被迫辭職”(constructive dismissal)申訴。
Meehan在調查中承認,自己確實容易對“不稱職”或“達不到高標準”的員工感到惱火,會在表達觀點時表現出“沮喪、暴躁、措辭激烈”,有時會用粗口強調立場。但他強調自己“不是對人爆粗”,只是表達情緒。
他還解釋說,Winton Capital的文化是“一次性說明任務,然後就要求員工必須完成,否則就追責”。他承認這種風格並不適合所有人,但表示大多數員工都適應良好。
然而,ERA認為他的行為早已超出“嚴格領導”的合理範疇,尤其在這次事件中,Meehan的髒話是直接衝著McCann本人或她的工作表現而來,這些言語“明顯不可接受”。
裁定書還指出,Meehan對公司的反欺凌政策和僱主在職場行為方面的法律責任並不熟悉。
此外,McCann在病假期間還被同事告知“你和公司的關係已經破裂”,傳達了她“沒有回頭路”的訊號。ERA也指出,並沒有證據顯示McCann主動想辭職。
公司暫停她的系統許可權,也被認為處理方式粗暴,完全可以簡單地告知“休假期間不要使用”,而不是直接移除她的訪問許可權。
最終,ERA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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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盡僱主誠信義務,嚴重破壞僱傭關係中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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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Cann被迫辭職的事實成立。
Winton Capital被命令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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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損失74,846紐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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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賠償金25,000紐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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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1,000紐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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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向政府支付4,000紐幣調查費用。
ERA表示,這些懲罰旨在起到震懾作用,提醒其他僱主不要採取類似行為。
裁定最後指出:“Winton完全無視紐西蘭的勞動法,既沒有試圖修復僱傭關係,也未積極處理所謂的績效問題。”
對此,Winton Capital發表宣告表示強烈不滿,稱將對裁決的所有內容提出上訴。
公司企業服務總經理Justine Hollows表示:“Winton Capital完全不同意就業關係局的裁定。”
在紐西蘭遇到此類“霸凌”
打工人可以怎麼做?
在紐西蘭,職場欺凌是一種嚴重的違規行為,屬於不當行為,必須被認真處理!
“職場欺凌”是指標對一名或多名員工反覆出現的不合理行為,這類行為可能會對員工造成身體或心理傷害。欺凌行為可以是身體上的、言語上的、心理上的,或社會層面的,具體形式包括孤立、羞辱、恐嚇或威脅他人。

對於紐西蘭僱主來說,他們有責任制定相關政策和流程,防範、應對職場中的欺凌行為。
那麼,對於被欺凌的員工來說,他們能做什麼?
首先,員工可以正式提出欺凌投訴(bullying complaints)。
僱主應嚴肅對待並進行徹底調查。部分嚴重的欺凌行為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應報告警方。如果當時就有人面臨人身危險,應撥打111報警。
調查期間,僱主應向相關員工提供支援,包括被投訴人。如投訴人與被投訴人關係密切、日常共事,調查期間可考慮將二人分開辦公;若情況嚴重,也可與被投訴人溝通後將其暫停職務。
若調查結果認定不存在欺凌行為,僱主仍可利用機會提醒全體員工注意行為規範。
若確認為欺凌,僱主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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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涉事員工採取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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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支援受害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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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公司現有政策是否充分涵蓋欺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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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視欺凌發生部門的整體文化,並採取措施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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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員工和管理者提供有關行為規範的培訓(可徵詢受害者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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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類似行為再次發生。
如果被投訴欺凌的是僱主本人,調查必須由獨立第三方進行,不能由直屬下屬執行。
若欺凌問題未能解決,或當事人對處理結果不滿,可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員工可透過紐西蘭就業部提供的免費調解服務,提出“個人申訴(Personal Grievance)”。
值得注意的是,員工需在首次意識到欺凌行為後90天內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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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個人申訴”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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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調解服務”

除了“個人申訴”,員工也可向以下機構反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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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Safe(紐西蘭工作安全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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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委員會(Human Rights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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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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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專員辦公室(Ombud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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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safe(網路安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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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如有)
若調解無果,僱主或員工可將案件提交至紐西蘭就業關係局(ERA),ERA可處理涉及僱傭合同“隱含條款”下的健康與安全相關爭議;如果仍不滿意處理結果,僱主或員工可向紐西蘭就業法院(Employment Court)提出上訴。
對於此事,你怎麼看?
在紐西蘭上班的你,
遇到過類似的“職場霸凌”嗎?
歡迎留言告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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