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週一(3月24日)清晨,大批華人冒雨聚集在布碌侖羊頭灣U大道科伊爾(Coyle St)街2134號,反對該地作為遊民收容所的選址並試圖阻止開發商開工。
雖然當日開發商的施工團隊未現身,但開發商的律師已向法院提起訴訟,控告鄰近的兩戶華人屋主違反協議,要求法庭下達禁令,准許進入鄰宅後院進行施工準備。

開發商在起訴檔案中聲稱,鄰居阻止進入後院的行為,導致專案進度完全停滯,並面臨重新設計施工計劃及承包合同延誤的重大經濟損失。
開發商依據紐約《房地產訴訟和訴訟法》(RPAPL)第881條,要求法院強制鄰居允許施工團隊進入,完成必要的調查和防護措施。
根據原告的陳述,該專案需拆除現有建築的後立面和擋土牆,並對鄰宅後院進行為期不超過三個月的施工。施工完成後,新建築將距離鄰宅後院約35英尺,屆時不再需要進入鄰地。
然而,鄰居拒絕配合,導致專案進度“完全停滯”。開發商認為華人鄰居對專案用途存在誤解,宣告該設施為過渡性住房,旨在為有孩子的家庭提供穩定的住所與支援服務,而非傳統遊民所。

總承包商SD則補充指出,其他鄰宅已允許進入進行施工前調查,唯獨(兩戶華人)被告拒絕合作,阻擋了進度。
若無法進入鄰宅,施工安全措施將無法完成,進一步拖延專案進展,“專案陷入停滯,給原告帶來了重大且意外的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原告遞交的《許可協議和專案60天通知》,華人屋主於2023年12月17日與Coyle Street Owner LLC簽署了協議。
然而,根據財政局網站的記錄,目前的原告——Coyle 2134號住房發展基金公司(2134 Coyle HDFC)——直到2025年1月6日才正式取得該地塊的土地所有權,成為業主兼開發商。
問題隨之而來:華人屋主在2023年底與原業主簽訂的協議是否仍然有效?

法院裁定,881條款僅適用於已擁有或承租相關物業的實體。由於請願人(原告)尚未具備物業所有權,法院認定其不具備提起訴訟的法律資格。
請願人主張其“即將成為物業所有者”的身份足以支援其資格,但該理由未獲法院認可,最終裁定請願不成立。

社群齊聚抗爭,準備“持久戰”
同日上午,上百名華人居民在現場冒雨守候,並搭建多個大型帳篷以進行持久抗爭。居民何凱文表示,社群已組織多個數百人的建群,借鑑班森賀86街成功阻止遊民所的經驗,計劃每日輪班,堅決反對該專案。他指出,該街道三分之二的住戶為華人,社群將全力以赴抵制施工。

雖然開發商聲稱該設施為過渡性住房,但居民普遍認為,此類專案易於轉換為單身遊民收容所,並質疑專案從可負擔住房轉為遊民所的過程存在“官商勾結”。
居民堅信,羊頭灣遊民所的抗爭不會比班森賀86街的更難,因為社群最初批准的專案為可負擔住房,而非無家可歸庇護所。
與此同時,當地市議員參選人威拉布斯(Dimple Willabus)加入抗議行列,支援居民透過法律行動和持續示威阻止該專案。她批評現任市議員早在2023年7月便知曉庇護所計劃卻對社群“知情不報”,認為這個“高達175個家庭的龐大遊民所計劃是一個巨大的衝擊,將對社群帶來毀滅性影響。”

羊頭灣華人社群的抗爭已全面展開。何凱文表示,過去大家忙於生活,對這些事情關注較少,但如今“問題已經逼到眼前”,社群居民將踴躍參加今晚(3月25日)布碌侖第15社群委員會的會議,向市府表達對遊民收容所專案的強烈關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