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西雅圖時報5月14日報道 本週,華盛頓州州長鮑勃·弗格森(Bob Ferguson)簽署了三項保護移民權利的法案。

這些法案包括加強州政府對私營拘留設施的檢查權力、防止職場脅迫,以及禁止保釋擔保人執行移民法的措施。
以下是這些新法的具體內容:
拘留中心
州議員們一直致力於推動塔科馬營利性移民拘留中心的透明度。此前在這方面的努力已使州政府與運營該設施的營利性公司“吉歐集團(The GEO Group)”陷入法庭糾紛。
眾議院第1232號法案是一項最新嘗試,旨在為華盛頓州衛生部門檢查西北移民和海關執法局處理中心(Northwest ICE Processing Center)並強制其遵守州和聯邦法律鋪平道路。
這項法案為這類設施在衛生、通風和醫療護理等方面制定了額外標準,並新增了防止虐待的保障措施。
在運營塔科馬設施的吉歐集團聲稱自己被現行法律單獨針對後,這項法案將私營拘留設施的定義擴大至包括由非營利組織運營的設施。斯波坎附近的非營利性馬丁霍爾少年拘留中心(Martin Hall Juvenile Detention Facility)也被納入此類設施名單。
這項法案的提案人、民主黨眾議員Lillian Ortiz-Self表示,她希望這項法案能夠表明華盛頓州並非針對某一家特定設施。
據悉,這項法律已立即生效。

職場脅迫
面臨僱主威脅或剝削的移民員工往往缺乏有效的維權途徑。由西雅圖民主黨參議員Bob Hasegawa提出的參議院第5104號法案,旨在為遭遇職場脅迫的移民員工提供更好的維權工具。
這項法案要求華盛頓州勞工和工業部(L&I)調查脅迫投訴,並允許該機構在發現違規行為時處以民事處罰。
據瞭解,脅迫與報復不同,前者發生在員工提出問題之前,後者則發生在員工提出問題之後。
當員工提出投訴時,勞工和工業部將在投訴處理過程中通知僱主,但法案新增條款規定,除勞工和工業部及員工本人外,員工的個人資訊必須對其他各方保密。
弗格森在法案簽署儀式上表示:“每一名華盛頓州的員工都能夠且應該感到安全,毫無畏懼地舉報職場不公,不用擔心受到任何形式的脅迫或報復。”
據悉,這項法律將於7月1日生效。
保釋擔保人
今年1月,一名自稱“賞金獵人”的人在森尼賽德(Sunnyside)的一次公開會議上聲稱,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很快將利用保釋擔保人在美國境內逮捕無證移民,併為每次逮捕支付1,000美元。大約在同一時間,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已在森尼賽德拘留了兩人。
參議院第5714號法案將擴大保釋擔保人的不當行為範疇,將執行民事移民拘留令納入其中。若發現違規行為,執照管理部門可對涉事擔保人採取紀律處分。
保釋擔保人原本就基本無權介入移民事務。但塔科馬民主黨參議員Yasmin Trudeau表示,她提出這項法案是因為“有些人會遊走在權力邊界邊緣”。她說,這項法律將明確這些邊界以及越界的處罰。
這項法案還將禁止擔保人向其業務範圍外的任何人透露被告的移民身份。
據悉,這項法律將於7月27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