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震驚紐約華社的謀殺案經過六年終於進入關鍵審判階段!
據瞭解,現年49歲的華人男子陳昇茂,涉嫌於2019年7月22日晚在布碌侖日落公園8大道家門前,持刀刺死與其有婚外情的女子鄭秀容,隨後駕車逃亡印第安納州,被警方截停逮捕。事隔近六年,此案本月終於進入預審程式,陳昇茂選擇由法官審理(Bench Trial),將由韓裔法官陳丹尼(Danny Chun)做出最終判決。
根據庭審資料和證人證詞,案發當晚,陳昇茂與朋友在布碌侖8大道附近餐廳聚餐,期間飲酒五六瓶,已有醉意。其朋友鄒啟章作證稱,期間鄭秀容曾打電話給他,表示要前往陳家“鬧事”。陳昇茂隨後神色慌張地離開餐廳,不久後便發生命案。
據警方調查,案發後陳昇茂滿身是血地逃離現場,最終開車穿越喬治·華盛頓大橋逃至新澤西,再一路南下。
印第安納州Putnam郡警長德懷特·西蒙斯(Dwight Simmons)於次日凌晨在70號州際公路上因其車輛以每小時60英里速度在快車道阻礙交通而攔截了他。警方透過車牌識別系統發現其身份和車輛與布碌侖謀殺案有關,隨後將其無異議逮捕。
根據庭審披露的陳昇茂與妻子的電話錄音,他承認自己在醉酒及極度憤怒狀態下失控行兇,“我喝醉了,真的很生氣,情緒無法控制”。他也坦言將面臨最高20年刑期,並在通話中哭訴,向兒子叮囑“要聽媽媽話”,並向妻子交代日常雜事,甚至提到自己在獄中因腹瀉向獄警求內褲遭拒的細節。
檢方指出,鄭秀容案發當晚到陳家質問,背景是她要求陳與妻子離婚,但遭拒。兩人關係在案發前一個月急劇降溫,從每天數通電話驟降為幾乎零聯絡。此外,鄭曾威脅公開兩人關係,這令陳昇茂感到極大壓力。
陳昇茂曾是一名電召車司機,案發時與妻子育有兩子,家庭表面平穩。案發後他駕妻子之車潛逃,留下混亂局面。目前他被控二級謀殺罪(Murder in the Second Degree),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由於案情清楚但動機複雜,被告放棄陪審團,由法官獨立裁定。
法官陳丹尼已聽取警察、法醫、檢方、證人及陳家親屬證詞,案件預計將在近期完成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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