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媒體呼籲:應當允許勒龐參選

摘要:勒龐被禁參選後,西方媒體呼籲上訴法院應縮短禁令、取消上訴期間競選限制,以維護民主選舉的公平性和選民自主選擇權,雖然瑪麗娜·勒龐因濫用歐盟資金被判刑,但對她的懲罰不應損害法國的民主制度。下面是西方媒體原文,立場不同,僅供參考借鑑,請注意甄別。
勒龐被判決後,國民聯盟及其盟友指責這是一場“政治迫害”,但這一說法缺乏事實依據。法院裁決基於充分的證據和明確的法律條款。並且沒有可信的司法偏見指控。然而,儘管法院的判決沒有明顯的漏洞,判決結果卻可能影響下一屆總統選舉的正當性,這對法國來說並非明智之舉。如果上訴法院能縮短禁令,使她能夠參加2027年的競選,那將是更合理的解決方案。
首先,這一案件引發了兩個關鍵問題。在何種情況下,民主國家應剝奪候選人的參選資格?勒龐被判禁選,部分源於法國2016年透過的一項法律,該法律旨在打破長期以來對腐敗政治家的寬容,包括對前總統雅克·希拉剋(Jacques Chirac)的處理。這項法律允許法院立即禁止被定罪者競選公職。諷刺的是,勒龐當初是支援這項法律的。
在多數國家,剝奪候選人資格通常僅適用於嚴重損害民主的行為。例如,烏克蘭在“邁丹革命”後禁止維克托·亞努科維奇(Viktor Yanukovych)政府官員參選,美國在南北戰爭後禁止叛亂分子擔任公職,巴西前總統雅伊爾·博索納羅(Jair Bolsonaro)因質疑2022年大選結果而被取消參選資格。相比之下,勒龐的罪行雖嚴重,但尚未達到此類破壞民主制度的程度。法國對她的嚴厲懲罰限制了選民的自由選擇權,而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則之一正是讓公民自行決定支援誰。此外,這一裁決可能會加劇人們對政治操控的懷疑,特別是在國民聯盟這樣的反建制政黨支持者中。
其次,司法與政治的關係應如何平衡?法治要求政治人物與普通公民享有同等待遇。在判決有罪的問題上,這一原則無可爭議。然而,在量刑時,完全不考慮政治影響是不現實的。法院在判罰時應權衡多種因素,包括對選舉合法性的影響。例如,在美國,儘管特朗普已被判有罪,但法院考慮到“人民應有權選擇他們的領導人”,因此未對他施加刑罰。而在法國,法院則採取了相反的立場,認為勒龐如果掌權可能帶來更大危害,因此加重了判決。
法院對政治人物的過度嚴厲判決可能導致司法體系被視為黨派鬥爭的工具。司法系統的權威建立在公民願意接受他們可能不認同的裁決之上,而選舉是確保政府合法性的關鍵途徑。在勒龐案判決公佈後的一項民調顯示,僅有54%的法國人認為她受到了公正對待,這反映了公眾對司法獨立性的信任度並不高。在國民聯盟支持者中,高達89%的人認為她遭受了政治迫害。
支援法院裁決的人可能會指出,法國司法體系的不信任主要是由於勒龐及其政黨的長期宣傳。國民聯盟多年來一直聲稱法國被一個封閉的精英階層掌控,他們利用國家機構打壓反對派。這一案件也引發了跨派別的爭議:匈牙利總理歐爾班·維克多(Viktor Orban)在社交媒體上發文“我是瑪麗娜”(Je suis Marine)以示支援,而法國極左翼政黨“不屈的法蘭西”(LFI)領導人讓-呂克·梅朗雄(Jean-Luc Mélenchon)也表示,選民才應當決定政治人物的去留。
勒龐應當有機會參加2027年大選。通常情況下,她的上訴可能需要兩年才能審理,但法院已經決定將在2026年夏季前作出裁決,這一決定是明智的。法院應縮短她的競選禁令(其他被告僅被禁一年),讓她在大選前重新參選。國民議會議員埃裡克·喬蒂(Eric Ciotti)提議立法取消“上訴期間競選禁令”,如果該法案在勒龐上訴審理前透過,她可能重新獲得參選資格。法國總理弗朗索瓦·貝魯(François Bayrou)表示願意討論這一提案。
無論最終結果如何,勒龐仍將面臨嚴厲的處罰:她必須接受為期兩年的電子監控(外加兩年緩刑),並支付鉅額罰款。這一懲罰既確保了對違法行為的嚴肅追責,同時也避免了對法國民主制度的過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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