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LA被告上聯邦法院,其招生政策歧視亞裔和白人

很多華裔學生,無論成績再優秀也無法進入醫學院,原因終於找到了!
週四,一份起訴書被送到加州中區聯邦法院,訴訟物件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的大衛·格芬醫學院,指控其在招生過程中,以“多元化”為旗號,涉嫌歧視亞裔和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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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多元化”的政策指導下,亞裔和白人學生的即使再優秀,也將被排除在外,而某些族裔,即使成績完全達不到要求,也有很大機率被錄取。
指控
申請要提供族裔身份證明
這起聯邦訴訟由三方聯合提出:一個名為“Do No Harm”(不傷害)的醫學行業維權組織、非營利性組織“學生公平錄取”(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SFFA)以及一名曾申請但被格芬醫學院拒絕的白人申請人凱利·馬奧尼(Kelly Mahoney)。其中,“學生公平錄取”組織曾在2023年最高法院判決哈佛大學案中取得歷史性勝利,成功推翻哈佛和北卡大學的“平權行動”政策,該政策同樣是招生過程中歧視亞裔和白人。
原告方指控稱,儘管加州自1996年透過第209號提案明確禁止在公立教育中基於種族進行差別對待,但UCLA醫學院仍然“故意並系統性地”在招生中考慮申請者的種族背景。這一做法不僅違反加州法律,也無視了美國最高法院最近對平權行動的否定性判決。
訴訟檔案中指出,UCLA醫學院招生副院長詹妮弗·盧塞羅(Jennifer Lucero)被舉報“要求申請人提供回答,以便委員會得知其族裔背景”,並進一步透過面試確認申請者身份。更令人震驚的是,舉報人稱招生委員會“公開討論種族議題,並在錄取決定中將其視為一個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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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人
亞裔和白人成績再高也不要
根據“Do No Harm”組織提供的證據,部分被錄取的黑人申請人GPA和MCAT成績明顯低於醫學院平均水平,而亞裔和白人申請者則被要求提供“幾乎完美”的成績方能被考慮錄取。訴狀認為,這種“雙重標準”構成了嚴重的歧視,剝奪了所有申請者“基於公平標準競爭和實現成為醫生夢想的機會”。
“所有醫學院都必須遵守法律,優先考慮申請者的素質和成就,而不是基於不可改變的種族身份做出決定。”該組織主席、前賓夕法尼亞大學醫學院教師斯坦利·戈德法布博士在一份宣告中表示,“我們將繼續為那些在政治正確旗幟下被歧視的學生髮聲。”
此前
司法部對加州三所大學進行調查
這起訴訟並非孤立事件。今年3月底,美國司法部已宣佈對包括UCLA、加州大學爾灣分校、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和斯坦福大學在內的多所加州名校展開調查,原因同樣是懷疑這些學校在招生中採用了“非法的DEI(多元、公平與包容)政策”。加州大學系統在回應中堅稱自1997年起即“未在招生中使用種族因素”,並表示“將全面配合聯邦機構的調查”。
與此同時,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HHS)也針對一所未具名的“主要加州醫學院”展開獨立調查。儘管HHS未明確指出目標院校,但《紐約時報》引用訊息人士稱,調查物件就是UCLA大衛·格芬醫學院。
原告方在訴訟中補充,“Do No Harm”和“學生公平錄取”兩個組織的多位成員在過去曾申請或計劃申請格芬醫學院,但都因招生中存在的“種族歧視傾向”而失去了公平競爭的機會。原告請求法院裁定UCLA必須立即終止基於種族的招生做法,並採取措施糾正其歷史上的歧視性政策。
截至目前,UCLA醫學院尚未對訴訟做出公開回應。但在3月聯邦調查開始時,該校曾表示:“我們將全力配合聯邦政府的調查,繼續確保我們的招生實踐合法、公正,並致力於透過合法手段實現學生群體的多樣性。”
知多D
民主黨多次制定歧視法案
相信在加州生活的華人,早就認清了加州大學的這種歧視。不僅如此,從2012年起,加州民主黨議員一而再地提起加州憲法修正案,試圖廢除加州憲法第209條關於平等保護,先是ACA-5法案,2020年更進一步,形成了第16號提案放在公投,想要廢除加州憲法第209條,以此來將歧視亞裔和白人的政策從憲法上固定下來,幸好加州人發現了這個陰謀,最終在公投上失敗了。
在這些法案中,無一例外都是想要將亞裔學生和白人學生從大學趕出去,在大學招生和就業中實施種族配額。
毫無疑問,接下來,加州民主黨議員還會繼續推出類似的法案。令華人痛心的是,那些長著華裔臉孔的,口口聲聲稱代表華人利益的華裔民主黨議員,每當遇到這些法案,即使華人社群舉行集會強烈要求反對,這些華裔議員依然支援這些法案。
在2020年,加州SCA-5法案投票的時候,三位華裔州議員邱信福、丁佑立、羅達倫投了贊成票,羅達倫更是對著其他族裔的議員獻出了知名的“舔狗”演講——你們起草法案的時候怎麼能瞞著我們呢?我們會同意你們的呀。
羅達倫甚至還說:華裔學生可以不讀大學,去讀社群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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