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綠卡,美國申請人是留在美國更好還是跟中國申請人同居更好?

在申請配偶移民的三個類別(IR1、CR1、F2A)中,無論是美國公民還是綠卡持有者,都會面臨兩個關鍵要求:
01
婚姻真實性的證據:
配偶雙方是否見過面,見面的頻率,以及相關證據的提供。
02
美國居住的證據:

美國申請人在美國的居住證明。
乍一看,這兩個要求似乎相互矛盾:一方面,頻繁見面似乎對婚姻的真實性有利;另一方面,美國申請人在美國的居住證明似乎也至關重要。但實際上,它們是從不同的角度來考量婚姻關係的。
03
婚姻真實性:

見面的頻率和質量是評估婚姻真實性的重要依據。如果雙方很少見面,感情的發展和維繫就可能受到質疑。在移民官的眼中,一個真實且穩定的婚姻關係需要雙方的共同努力和頻繁互動。因此,提供充分的證據來證明雙方的關係是真實且持續的,對於申請的成功至關重要。
04
與美國的聯絡:

美國申請人在美國的居住證據則體現了與美國的緊密聯絡,這對於綠卡申請同樣重要。綠卡不僅是允許中國申請人在美國長期生活和工作的憑證,也是美國申請人與美國保持聯絡的象徵。如果美國申請人長期不在美居住,申請配偶來美的意義何在?同樣,如果雙方見面機會寥寥,感情的發展也難以令人信服。
因此,為了確保申請順利,兩個條件都不可忽視。申請人應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補充不足之處。以下是兩種“極端”情況的建議:
05
雙方都在美國以外定居:

應重點補充與美國的聯絡證據,儘可能“常回家看看”,保持與美國的“聯絡”。這不僅有助於加強與美國的聯絡,也是對婚姻真實性的有力證明。


06
美申居住在美國,中國申請人無美籤:
如果因各自的工作實在無法見面或提供證據,應在其他關係證據上多下功夫。比如,可以透過電話記錄、視訊通話、共同的財務賬戶等來證明雙方的關係。
當然,如果中國申請人直接在美國遞交I-485,那麼這種“矛盾”問題將不復存在,但那時需要考慮的是另一種情況,這裡不再贅述。
蕞後,我們想強調的是,每個人的情況都是獨特的,沒有一成不變的規則。我們建議您在準備申請時,仔細考慮自己的具體情況,並尋求專業的幫助。如果大家在申請過程中還有遇到其他疑惑的問題或者想談論適合自己的方案,隨時歡迎聯絡僑梁,能為大家的申請保駕護航,是我們的榮幸。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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