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後真實案例:EB-5雙遞件ConcurrentFiling時間線及優缺點


Concurrent Filing(又被稱為"雙遞件")EB-5投資移民程式中的一項重要改革,根據EB-5改革與誠信法案》(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以下簡稱“EB-5新法案”),申請人如果在美國境內並且有合適的非移民身份,可以在 I-526 /I-526E申請還在審批中時提前遞交 I-485 調整身份申請,允許EB-5申請人在滿足一定條件後在美國同時遞交I-526/I-526E申請以及I-485申請Concurrent Filing可以幫助在美國的申請人在I-526 /I-526E申請期間獲得合法留美身份、獲得美國工作許可、幫助鎖定孩子年齡等好處。
MT律師事務所已承辦超過500個EB-5申請,僅2024年目前為止已收到超過20個I-526/I-526E申請的批准(請看文末有部分USCIS批准信範例)。本文為大家分享EB-5雙遞件Concurrent Filing真實案例的時間線,以及EB-5新法案如何使用Concurrent Filing及其流程和優缺點,希望可以幫助大家對這類申請有更多瞭解。
EB-5的臨時綠卡申請流程
在討論Concurrent Filing之前,我們首先要先清楚EB-5投資移民申請中臨時綠卡的一般流程:
第一步(移民局申請階段)
律師代表申請人遞交I-526/I-526E申請以及相關支援材料至移民局,遞交此申請後,申請人將獲得一個案件號Case Number以及優先日Priority Date,優先日則是遞交I-526/I-526E申請的日期。在I-526/I-526E申請批准後,申請人可以透過領事館程式或者I-485調整身份申請獲得永久綠卡。
第二步(領事館程序或者I-485調整身份申請)
在移民局批准I-526 /I-526E申請後,申請人及其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以透過領事館程式Consular Processing或者I-485調整身份申請Adjustment of Status獲得綠卡或者移民簽證。如果EB-5申請存在綠卡排期,則需要等到綠卡有名額才能進入第二步領事館程式或者I-485調整身份申請。根據最新2024年9的綠卡排期表Visa BulletinEB-5簽證預留名額均無綠卡排期
一般來說,透過領事館程式獲得移民簽證的方式發生在美國境外美領館;而透過I-485調整身份申請獲得綠卡的方式發生在美國本土。一般在美國境外的申請人大多數選擇領事館程式,人在美國境內的申請人大多數會選擇向移民局遞交調整身份申請。但是這並非絕對,還需要結合申請人及其家屬的需求以及當時的身份如果您不確定選擇哪個方式,可以聯絡MT律師事務所諮詢。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
Concurrent Filing的申請流程
在綠卡有名額或者根據綠卡排期表表B允許遞交I-485申請的前提下,移民局是允許在美國有合適身份EB-5申請人在I-526/I-526E申請未獲得批准時提前向移民局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即Concurrent Filing或雙遞件。在兩個申請批下來後,EB-5申請人會直接獲得臨時綠卡。EB-5新法後,從I-526/I-526E申請的提交到臨時綠卡獲批的案例並不是特別多,以下是我們最近2個透過Concurrent Filing獲得臨時綠卡的成功案例時間線,僅供參考:
成功案例1
  • I-526E提交時間(優先日):2023年1月
  • I-526E批准時間:2023年11月
  • I-485申請獲批時間:2024年4月
案例解析

在案例1中,移民局是直接批准I-526E申請,並沒有發出任何RFE(補充材料通知)。從以上資料可以看到,這個申請的I-526E申請的審理時間是

10個月

左右,移民局在批准了I-526E申請後,在

4個半月

之後批准了申請人的I-485申請。在I-485申請批准後,移民局就會啟動臨時綠卡制卡程式。申請人在I-485申請批准後

2周多一點收到臨時綠卡

成功案例2
  • I-526E提交時間(優先日):2023年10月
  • I-526E批准時間:2024年7月
  • I-485(臨時綠卡)申請獲批時間:2024年8月
案例解析
在案例2中,移民局是直接批准I-526E申請,並沒有發出任何RFE(補充材料通知)。從以上資料可以看到,這個申請的I-526E申請的審理時間是9個月左右,移民局在批准了I-526E申請後,在2周之後批准了申請人的I-485申請。在I-485申請批准後,移民局就會啟動臨時綠卡制卡程式。申請人在I-485申請批准後1周多收到臨時綠卡
在以上案例中,申請人都是在美國本土長期工作或學習的,有的急需有效的工作許可,或者因為孩子有超齡風險,最終選擇Concurrent Filing 雙遞件。如果您正在考慮EB-5申請但是不確定自己適合哪種流程,可以透過微信mtlawllc聯絡我們,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
需要提醒大家,以上成功案例僅供參考,移民局針對具體的案件有不同的審理進度,以上案例資訊僅個例,並不代表大多數案例。關於您的案件進度,請諮詢您的代理律師。
在實際操作中,EB-5申請人使用Concurrent Filing前提及一般步驟是:
a.申請人的綠卡有名額或者根據遞交的當月表B日期允許遞交I-485申請;
b.申請人(包含主申請人和副申請人)在美國境內,且有合適遞交I-485申請的合法身份
c.申請人同時遞交I-526/I-526E申請與I-485申請,或者I-526/I-526E申請仍然在審批中
d.申請人沒有其他不允許遞交I-485申請的情況,如不滿足J-1簽證歸國兩年的要求。
e.在 I-526E 獲批後,I-485 申請審批期間,申請人可以申請工作許可(EAD)和旅行許可(Advance Parole)。
Concurrent Filing不一定適合所有申請人,關於Concurrent Filing的好處及限制分析請看下文。如果您需要遞交Concurrent Filing,務必先諮詢專業律師MT律師事務所的專業移民律師團隊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分析利弊,給您提出最合適的方案。
提交Concurrent Filing好處
在滿足以上Concurrent Filing要求的前提下EB-5新法案允許在美國本土的EB-5申請人同時遞交I-526/I-526E申請以及I-485身份調整身份申請Concurrent Filing)。Concurrent Filing的好處:
01
更有利於鎖定孩子年齡
如果EB-5的申請人的孩子有超齡的風險,根據目前的《兒童身份保護法》(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的政策來看,透過Concurrent Filing會有更有利於孩子超齡保護的政策。例如,在上述成功案例2中,主申請人的孩子在遞交I-526E申請時就已滿20歲9個月,而這個案例中I-526E申請批准時,EB5新法預留的專案仍然沒有排期。因為主申請人和孩子在I-526E申請批准前已經遞交了Concurrent Filing,孩子的年齡在I-526E申請批准時去掉I-526E申請審理時間並被鎖定,因此主申請人和當時已經超過21週歲的副申請人一起獲得了綠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由於未來綠卡排期的不確定,即使EB-5申請人選擇Conccurrent Filing雙遞件也不是一定能幫助孩子完全去除超齡的風險,因為未來有些情況是現在無法預測的。如果您的孩子有超齡風險,不確定哪一位做主申請人的,您可以直接新增微信mtlawllc諮詢MT律師事務所。
02
合法美國居住和學習

申請人及副申請人在遞交了Concurrent Filing後,即使之前的合法身份過期,仍然可以合法在美國居住和學習直至I-526/I-485申請出結果。當然,有的時候我們也會建議申請人繼續保持合法非移民身份,這需要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03
合法在美國工作及自由出入美國
在遞交Concurrent Filing時,我們可以同時為申請人及其副申請人申請工作許可(EAD以及和提前出入許可(Advance Parole,簡稱“AP)。在拿到EADAP的批准時,即使沒有拿到綠卡,申請人及其家人就可以合法在美國工作以及臨時出入美國。
提交Concurrent Filing限制
雖然Concurrent Filing有以上的好處,也並非每位EB-5申請人都適合或者都會選擇遞交此申請。Concurrent Filing的遞交會有一些限制,主要如下:
01
需要在美國有合適的身份

遞交Concurrent Filing時,申請人或副申請人需要在美國有合法身份,如H-1B/L-1工作簽證、B-1/B-2旅遊簽證、F-1學生簽證等。如果申請人在美國的身份不允許移民傾向(如旅遊簽證、學生簽證等),那麼需要在入境美國後至少等待90天以上才能夠遞交Concurrent Filing(推薦閱讀:美國境內轉身份之“90天新規”解析)。此外,如果申請人曾經擁有J-1簽證/身份並且未滿足兩年歸國要求的話,也無法遞交Concurrent Filing,當然這種情況可以向移民局遞交I-526/I-526E申請。等申請人的J-1歸國要求被豁免或者已經滿足兩年歸國要求後,即可進行下一步綠卡申請。
02
申請人在獲得AP前不能離開美國
在提交Concurrent Filing後,申請人在獲得AP批准前不能離開美國除了L或H身份的申請人),否則會被視為放棄原申請。由於疫情影響,以往三個月內能批准的AP現在的審理時間很可能會超過半年。這種情況比較複雜,您可以透過微信mtlawllc聯絡MT律師事務所進行一對一分析,我們會根據您的情況進行專業指導。
03
I-526/I-485申請沒有獲批

雖然MT律師事務所多年來在EB-5申請中保持高透過率,但是每個移民申請都是有風險的。如果I-485申請或者I-526/I-526E申請最終沒有獲得移民局批准,且主/副申請人沒有再保持其他在美國的合法身份,則需要立刻離開美國。
MT律師事務所2024年收到的部分I-526/I-526E批准信:
總的來說,雙遞件Concurrent Filing 為符合條件的 EB-5 申請人提供了便利和優勢,但也需要仔細評估個人情況和潛在的風險。專業的移民律師可以幫助申請人分析利弊,並提供最合適的建議。MT律師事務所已經幫助數千位客戶遞交各類美國簽證及移民申請,保持超高的申請批准率。EB-5投資移民申請的整個過程都需要經驗豐富的律師的專業意見以及專業判斷。如果您希望諮詢EB-5投資移民或其他各類美國移民申請,歡迎您隨時聯絡我們。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聯絡我們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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