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寫字的木白
來源:木白文筆平平
文章已獲授權
這幾天流感,本來前天晚上已經好了,但到了昨天忽然又加重,頭暈眼花,本來寫了一半的文章就沒發。
今天寫幾個要點:
一是,經過王星事件,可以看到泰國已經頒佈了緊急法令打擊網路詐騙了。

二是,在王星成功救回來了後,一些被騙的普通人也被媒體關注到了。在一個有487人的緬甸被困人員家屬互助群內,群主也建立了線上文件統計被困人員的資訊。目前已經有174名家屬進行了填寫。

三是,此刻的熱搜,把王星騙去的顏十六,同樣也一起騙了一位河南許昌的燈光師,才21歲的小夥子,一直在浙江橫店影視城從事燈光,但被這位顏十六騙到泰國沒有回來。

除了這個燈光師上了熱搜,還有找哥哥的

找丈夫的,

一起熱搜事件,我麼可以看到的是這塊黑色的冰算是被掀開了帷幕。
那麼到這裡,今天文章的主題不復雜。
大家可以看到,演員星星被解救後,泰國方面經過兩天的調查,
可以看到一個清晰的法律定義是,王星是人口販賣受害者。
也就是說,這是一種綁架,人口買賣的惡性犯罪事件。結合到在王星被販賣的那個建築內有著50個國人,另一個建築也有10餘名國人的事實,也就是說,僅僅在那個地方就有六十多個國人被人口販賣。
人口販賣這個定義出來後,那麼這是一種很卑劣,惡劣,類似於販賣黑奴的做法了。性質甚至要比販運黑奴還要惡劣,因為黑奴頂多也就是勞動,但這些被販賣的國人則是有著詐騙標準的,完不成業績的要被電,捱餓,用香火燒背,電擊等等折磨手段。沒有利用價值的,還要被販賣器官。
如此的話,也就是說,用販賣黑奴的邪惡來形容這種犯罪,是不及格的。
但問題的重點是,在國內提到這些失聯的國人,大多數的國人給的概括便是電詐,而電詐這個概念我不知道是怎麼來的,但肯定不是民間自發給的這個標籤,而將被失聯的人用電詐這個標籤,很顯然也是邪惡的。
這幾天為何那麼多的家屬,開始紛紛站出來找人,其原因就是“電詐”這個模糊的標籤,是把被綁架的國人也不無辜給定義了的。而經過王星事件的熱搜,民眾們看到的一個事實是,王星們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大家只是想求一個本分可以賺錢的行業,但卻被當作奴隸被販賣給了電詐園區,也就是說,自始至終他們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而很悲哀的是,國內愚昧的眼光,自始至終將這些人稱呼為“電詐人員”。這不得不說是一個極大的諷刺。
那麼到這裡,既然受害的標籤已經清晰了。問題就來了。
對於被綁架的國民,被當作奴隸牲畜一樣當作搖錢樹了的失聯同胞,我覺得無論國際上還是什麼的都應該給一個說法。當下的人很多人罵以色列,但看一眼以色列是怎麼對待那些被綁走的民眾。
以色列現任總統內塔尼亞胡的哥哥喬伊森·內塔尼亞胡,便是死在營救人質事件的行動中!

當時那場營救共救出來102名被綁架的以色列民眾,而喬伊森·內塔尼亞胡作為此次營救的特種部隊指揮官,也是唯一犧牲的一個。
那麼很顯然,那些失聯的國人,是要比恐怖分子綁架作為人質的那些以色列人處境要更危險,性質更惡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