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論中國人最憎恨哪種犯罪,拐賣婦女兒童罪應該能排到第一位,因為這會給受害人和家人帶來一輩子的傷痛,永遠不會抹去,每次想起來都痛徹心扉!
2022年11月,退伍軍人王軍帶著兩歲多的兒子小亮到街上去玩,然而在光天化日之下,三名人販子當著他的面明搶他的兒子,還持刀威脅不讓他搶回去。
王軍哪能眼睜睜看著兒子被搶走,於是勇敢的和三名人販子搏鬥,受過訓練的王軍在打鬥中反殺了三人,救下了兒子,並撥打了報警電話自首。
讓人意外的是,司法機關在調查取證之後,竟然將王軍判處無期徒刑,法院的這一判罰出乎所有人意料。
王軍在法庭上悲憤的問法官:“看著兒子被人販子搶走,他們還拿刀要殺我,求求你告訴我,怎麼做才能保全自己和兒子又不犯法?難道只能一動不動看著他們作案嗎?”
下面,就請大家和我一起回顧這件轟動全國的“廣東揭陽反殺人販子案”,您覺得王軍做的對嗎?誰能幫他解開這個疑惑?

王軍是廣東揭陽一名退伍軍人,在部隊時,經朋友介紹認識了現在的妻子,妻子很漂亮,也很賢惠,作為軍嫂,她為了這個家付出了很多。
結婚一年多後,兩人有了一個可愛的兒子,他們一家生活雖然過得平淡,但很幸福。
王軍退伍回到家鄉後,輾轉了好幾份工作,由於他身體素質好,後來在一家體育運動館做教練,平時工作比較忙,照顧家庭的時間很少,總覺得對妻子虧欠良多。
2022年11月26日,王軍趁著放假幾天的時間,就想帶著兒子好好到外面玩玩。
有了爸爸的陪伴,兒子也很高興,到處撒歡。在走到一家超市門口時,兒子說要吃冰淇淋,王軍沒有猶豫,直接走進超市裡給兒子買,但視線並沒有離開兒子的身上,還囑咐兒子就在店門口,哪裡都不要去。
雖然超市裡買冰淇淋的人不多,但不知為什麼,冰淇淋做的比較慢,老闆和他東拉西扯嘮家常,還問他一些孩子的情況,並時不時玩著手機。

在結賬的時候,突然聽到兒子微弱的呼救聲,他轉身一看,發現三個人抱著他的兒子,一個女人還用手捂著兒子的嘴巴,正往一輛灰色麵包車方向跑。
這三個人他根本不認識,王軍嚇的猛一激靈:“壞了,他們可能是人販子,要搶我兒子!”
王軍一下子就從超市裡衝了出來。
人販子是兩男一女,其中一個男的看到孩子父親追了過來,立即停下腳步,從腰間掏出一把短刀,威脅王軍,如果再敢追就殺了他。
王軍哪能眼睜睜的看著人販子把兒子搶走,他作為一名軍人,根本不會向壞人低頭,於是勇敢的和衝向人販子。
人販子眼見王軍不受威脅,直接用手中的刀刺向王軍,兩個人搏鬥了起來。王軍畢竟是練家子,幾個回合就把人販子手中的刀搶了過來,人販子抱住王軍的腿不讓他追趕,王軍氣急之下,用刀把這名人販子刺倒在地。

另外一個人販子見王軍又追了上來,也拔出身上的匕首,和王軍打鬥起來,他下手比較狠,刀刀都指向王軍的脖子和心臟等要害部位,要置他於死地。
王軍畢竟受過嚴格的訓練,人販子不是他的對手,被王軍刺了幾刀,全身是血也癱倒在地上。
最後那名女人販子,哪裡見過這樣的情況,已經被嚇破了膽,看到王軍如此勇猛,嚇得她再不敢把孩子往車上推了,直接撒腿就跑。
這時候王軍已經殺紅了眼,他不知道女人販子身上有沒有帶凶器,會不會威脅到兒子的生命安全,於是直接追了上去,連續刺了幾刀,把女人販子刺殺在地。

街上到處都是血,看著滿街驚恐的路人,他向路人解釋對方是人販子,要搶他的兒子,同時一邊打電話報警自首,一邊讓他們趕緊叫救護車。
在等警察來的時候,王軍打電話讓妻子趕緊過來,把兒子帶回家去。妻子聽說王軍殺了人,電話中的聲音都變了。
王軍安慰他說:“放心吧,人販子當街搶兒子,我這是正當防衛,就算殺了人,也不會有事。”
不久之後,救護車和警察幾乎同時到達現場,警察把滿身是血的王軍控制了起來,醫生對那三名人販子進行緊急搶救,但由於失血過多,三人均當場死亡。

圍觀群眾對此事議論紛紛,有人說這件事情並不是孩子父親的錯,人販子本就該死,他這樣既保護了兒子,也算為民除害。
也有人說,人販子不是沒有成功搶走他兒子嗎?何必將三人全部趕盡殺絕呢?
有些自認為理智的人說,這個父親太過激了,人販子固然可恨,但要用正當的方法,法律會制裁他們的。
呵呵,事情沒有發生到自己身上,當然怎麼說都可以!!!
孩子見警察要抓他爸爸,嚇得大哭:“我爸爸是軍人,你們不要抓他,他是好人。”
警察讓王軍的妻子帶兒子回家,然後把王軍和幾名目擊證人都帶到了公安局。王軍把解救兒子的整個過程詳細描述了一遍,路人也把看到的情況向警察做了說明。
王軍不斷的向警察強調,自己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不得不反擊才殺的人,是正當防衛。警察當時也認可他的說法,但需要把整個證據鏈收集完整之後才能最終判定。
對方是人人憎惡的人販子,他們搶人在先,拿刀危害自己生命在後,王軍覺得自己是正當防衛,向警察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去了。

在做訊問筆錄的時候,他突然想起了冰淇淋店老闆的異常,於是又向警察說明了這個情況,要求他們去調查冰淇淋店的老闆。
王軍說,在買冰淇淋的時候,顧客非常少,然而店裡的老闆卻不停的和我聊天,問我家是哪裡的,有幾口人?做什麼工作的?老婆是做什麼工作的?孩子在哪裡上學?性格怎麼樣呀之類的!”
王軍覺得這些涉及到自己的隱私,就沒有全部告訴店老闆,他發現店老闆的行為很異常,和他說話的時候一直在玩手機,有可能是在發信息,之後便出現了兒子被搶的事情。
根據王軍提供的情況,警方對冰淇淋老闆進行了詳細調查和跟蹤,發現這些人是一個團伙,就把這個人販子集團一網打盡。
王軍在此事上立了功,又是正當防衛,以為很快就可以回家了,然而他把事情想的太簡單了,竟然被公安局一直羈押在看守所裡,直到法院開庭。
在此期間,王軍意識到事情可能對他不利,就讓妻子請了律師幫他打官司。開庭那天,王軍的父母和妻子都到了現場,雙方律師在法庭上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檢方認為:王軍故意傷人,他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而且最終導致3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已經超出了正當防衛的界限。
王軍的律師則認為:三名人販子當時的行為,已經嚴重的威脅到王軍和他兒子的生命安全,王軍作出的舉動屬於正當防衛。
雙方不停的舉證、質證、辯論,王軍一方很有把握,自己怎麼說都是正當防衛,法院是公平公正的,最多判個防衛過當。
然而,法院最終判罰的結果大大出乎了王軍的預料,法院認為:王軍在殺害前兩名人販子的時候,孩子正被人販子控制,屬於正在遭受不法侵害,且需要保護其存在的安全,所以實施的反抗屬於正當防衛。
但是當他殺害那名女人販子時,孩子已經脫離了侵害進行時,屬於故意殺人,而不屬於正當防衛。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
當時,那名女子已經將王軍的兒子放掉,王軍和兒子也已經脫離了不法侵害,當王軍再繼續砍殺女人販子的時候,已經屬於明知必然發生的危害,構成了故意殺人罪。
法院最終判決:鑑於王軍殺死的是三名人販子,且認罪態度良好,判處其無期徒刑。

面對這樣的結果,王軍、妻子和律師都目瞪口呆,王軍怒問法官:“兒子被人販子搶走,我被用刀威脅,求求你告訴我,我怎樣做才能保全兒子,同時還不犯法?”
王軍的妻子傷心欲絕,她認為王軍並沒有犯錯,只是在保護自己的家人,不應該由王軍來承擔這一切,人販子本就是社會的毒瘤,這樣做可以減輕他們對國家的危害,請求法院輕判。
王軍的律師也認為:王軍和兒子同時受到人販子的不法侵害,必須實行反抗,他採取的行為,對自己和兒子都是一種保護,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然而在現實中,法官往往以案件造成的危害來判定傾向於誰,特別是“死者為大”、“殺人償命”的觀念,極大了影響了判罰“正當防衛”的尺度,只要犯罪分子死了,就極有可能判罰當事人“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
很多人都覺得,現行的法律明視訊記憶體在縱容犯罪分子的侵害行為,而限制了被侵害人正當防衛的權利。
但該案件也應該使我們明白,在打擊犯罪或遇到危急情況時,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冷靜面對,而不要衝動以至於以小失大。

不論法院怎麼判,王軍始終不認為自己做錯了,他慶幸自己搶回了兒子,也不後悔殺了人販子,對這些喪盡天良、惡貫滿盈的壞蛋,人人得以誅之。
王軍只是覺得對不起妻子,以後撫養老人、教育孩子的事情又要壓在妻子一個人身上,他表示會在監獄裡好好改造,爭取減刑早日回家。
看到這樣的結果,筆者也是唏噓不已,法院的這個判罰,給普通民眾留下了深深的疑惑:
做為普通老百姓,當我們受到暴徒不法侵害的時候,究竟該怎麼做,才能在保全自己和家人的同時,又能不違反法律呢?難道只能一動不動,眼睜睜的看著暴徒行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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