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慘劇4死4傷!紐約州長立新法:違規每輛或罰$250元

綜合僑報、星島,州長霍楚11日簽署了提升電單車和鋰電池安全的一攬子立法,旨在推動紐約人對正確使用這些產品的認識,強化商家責任,保護民眾安全。

隨著電單車的普及和電池技術的不斷發展,我敦促紐約人瞭解最佳的安全做法,正確使用他們的裝置和充電器,”霍楚表示,“這些法律強調了我們的承諾,即幫助紐約人在購買鋰電池產品時做出明智、安全、聰明的選擇,以及如何最好地儲存和使用它們,以防止發生更多的悲劇。”
此次簽署的一攬子立法包括八項法案,其中的S.154F/A.4938-D號法案旨在禁止銷售不符合規範與標準的微型電動車鋰電池,並規定了民事處罰辦法。
S.8743/A.9338號法案指示州務廳與國土安全域性和緊急服務局以及州能源研究和開發機構進行協商,開發和維護與鋰電池火災預防相關的資源、資訊和協議,包括但不限於鋰電池、二手鋰電池、電動助力單車、輕摩托車和微型移動裝置。
要求貼警示標籤
S.7703-B/A.8450-B號法案規定,如果輕型摩托要在紐約州使用,就必須在銷售點由經銷商進行註冊。
S.7744-D/A.8310-C號法案要求零售商在所有電動單車和微型移動裝置上張貼通知,標明始終讓行人先行並遵守交通法規;授權任何違反該法律的零售商首次違法可被處以每輛不超過250美元的罰款,後續違法每次可被處以不超過1000美元的罰款。
這批一攬子立法的發起和支持者眾多,包括州參議員克魯格(Liz Krueger)、克利爾(Cordell Cleare)和州眾議員李榮恩(Grace Lee)等。布碌侖州參議員曲怡文也參與發起的其中多項立法,並出席了11日的州長簽字儀式。
曲怡文表示,電單車和電動滑板車在紐約華裔社群非常流行,但很多零售商售賣的產品的鋰電池質量不保,購買者對鋰電池知識欠缺,導致很多毀滅性火災發生,一些電單車騎者更是擅自在人行道上駕駛,對行人安全帶來極大隱患,這些問題都急需法律規範。
鋰電池違規引發火宅
曼哈頓唐人街今年3月一棟五層商住兩用的建築樓發生火災,導致4人輕傷。
去年6月唐人街一處住宅發生3級大火,火勢由建築底部機場商鋪引發,至少導致4人死亡,涉事建築被指曾有多起關於鋰電車的違規。
在布碌侖華社8大道、班森賀社群,過去也經常傳出因鋰電池而引發的火災,火勢從底部店鋪燃燒到樓上的住宅單位,一度引發無數名華人無家可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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