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回國求職就業嚴峻!國家十部門發文:納入國家統一就業政策體系!

隨著中國發展越來越好,很多留學生畢業後都會選擇回國工作。但留學生還像以前一樣搶手嗎?近日,領英發布了《2024中國留學生歸國求職洞察報告》顯示:
中國留學生基本情況
01
留學生性別/年齡
圖源:領英《2024中國留學生歸國求職洞察報告》
中國留學生年齡主要為26歲以下,連續4年保持七成以上的比例,說明中國留學生群體呈現年輕化趨勢。且女性佔比更高(較男性群體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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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首選目的地
儘管國際形勢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部分留學生的選擇,但美國依然是壓倒性的第一留學熱門國家,其次是英國加拿大澳洲
其他熱門國家和地區還包括法國、中國香港、德國、新加坡、荷蘭、西班牙。

圖源:領英《2024中國留學生歸國求職洞察報告》

03
留學生學歷分佈
資料顯示,在2023年畢業的留學生中,碩士、學士學歷數量最多
在畢業生專業調查中,計算機科學是選擇最多的,其次為工商管理金融學,商科專業前十佔六。工程、資料科學、設計與視覺傳播3大專業也佔有一席之地。
中國留學生就業情況
01
畢業去向
2023年,超八成畢業生選擇回國就業,明顯比去年回國的人多。
80%的學生選擇直接就業,比去年增加了14%;選擇繼續深造的人僅為7%,比去年下降10%;選擇創業的僅為2%,表明中國留學生創業意願低。
綜合來看,絕大部分留學生畢業後都傾向於回國應聘,競爭壓力非常大。至於為什麼選擇回國就業,大多數人認為,家庭因素、文化環境是最主要的原因。國內可以陪伴家人朋友,生活習慣也更適應,生活更便利。另外23%的人認為,國內的發展機遇更好,比留在國外有更多的機會。
以上這些因素共同作用於留學生的回國決策過程,反映了個人選擇與外部環境之間複雜的相互作用。
02
留學生就業信心
資料顯示,大多數人(60%)認為留學生回國就業有一定優勢,但也有部分(40%)留學生感到迷茫和焦慮,這都是很正常的。
另外,47%的中國留學生在畢業前就開始積極尋求國內的就業機會,其中31%在畢業前已經確定了工作。不過也有44%的同學畢業前仍未做出最終的決定。這和上面感到迷茫的人數大致符合,但根據“畢業去向”中的最終調查,搖擺不定後,還是有大部分人最終回國求職。
所以建議大家,早做打算,畢業前就可以透過多方渠道找實習/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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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擇業觀
中國留學生在選擇回國就業時,最關注的因素包括:
薪資福利待遇(74%)、職業發展與上升空間(67%)、工作穩定性(高關注度)、工作地點以及工作與興趣的匹配度。
這表明留學生們在擇業時既注重實際利益,也追求成長空間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與2022年相比,2023年中國留學生歸國就業的薪資預期發生了顯著變化:中等薪資水平(8-12K月薪)的預期比例從20%增長至31%,而高薪資預期(18-25K和超過25K月薪)的比例則有所下降。可以看出留學生們對薪資預期逐漸迴歸理性。
04
留學生回國就業現狀
調研資料顯示,高達65%的留學生感受到就業市場的壓力。同時,薪資成為他們主要的顧慮,超過半數的受訪者表示對薪資不滿。我們也能看到很多關於留學生回國月薪4k的吐槽,在這裡也提醒一下同學們,選擇學校和專業的時候一定要有規劃,要考慮到就業能力。
此外,工作崗位匹配難度(37%)和對國內就業環境的不適應(34%)也增加了求職的複雜性。
留學生重大利好
近日,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國家醫保局、國家移民局等10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留學人才回國服務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吸引更多留學人才回國工作、創業和為國服務。
圖源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意見》指出,留學人才是我國人才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高質量發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力量。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部署,貫徹“支援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發揮作用”留學工作方針,建立完善覆蓋全體留學回國人才的服務體系。
👉促進留學回國人才高質量充分就業
《意見》提出,將留學回國人才納入國家統一的就業政策體系。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雙向選擇招聘留學回國人才。留學回國畢業生按規定享受高校畢業生同等的招聘(錄)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享受高校畢業生的企業吸納類、技能培訓類、就業見習類、創業扶持類等政策支援。
持續推進就業見習崗位募集,組織符合條件的留學回國人才參加就業見習,鼓勵見習單位按規定積極留用見習期滿留學回國人才。舉辦留學回國人才專項招聘會,加強國家留學人才就業服務平臺建設。發展專業性、行業性人才市場,培育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建設人力資源服務出口基地,依託全球人力資源服務貿易網路,為留學人才求職就業提供支援。鼓勵支援留學回國人才競聘國際組織崗位。
👉支援留學人才回國創業
留學人才可以專利、科研成果、專有技術等回國創辦企業。深入實施中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援計劃,遴選資助留學回國人才初創企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助推企業快速發展。鼓勵各類創業引導基金、專項扶持資金、種子資金和信用擔保資金加大對留學回國人才創業企業的支援。
引導金融機構開發符合留學回國人才創業企業特點和發展需求的金融產品,加強信貸支援,提升融資便利度。支援留學回國人才以擁有的專利、專有技術等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留學回國人才創業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加強中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專家指導委員會建設,充實留學回國人才創新創業導師庫。
👉鼓勵留學人才以多種形式為國服務
《意見》指出,提升“春暉計劃”“赤子計劃”等留學人才專項的服務能力和投入力度,支援鼓勵廣大留學人才透過兼職、合作研究、回國講學、學術技術交流、考察諮詢、創新創業等多種形式為國服務。鼓勵各地、各有關部門設立實施留學人才回國服務專案,組織留學人才到基層進行技術指導、培訓示範等服務活動。
👉搭建留學回國人才創新創業平臺
加大留學人員創業園(簡稱留創園)建設投入力度,支援各地制定完善留創園發展政策,落實場地、財稅、服務等優惠政策。落實留創園建設和服務規範,發揮省部共建留創園示範帶動作用,在部分產業集中的地區共建專業園。鼓勵在留創園建立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加強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和工作站建設,舉辦博士後創新創業大賽,大力招收海外博士回國開展博士後研究。支援各地舉辦海內外人才專案交流對接活動,舉辦留學回國人才創新創業大賽。
👉規範留學回國人才學歷學位認證
留學回國人才取得的國(境)外學歷學位,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與國內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對應關係的,可作為在國內報名參加公務員考試、職業資格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職稱評審等的條件或參考依據。持續規範攻讀國(境)外碩士、博士專案,加強審查把關,不斷提高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專業化水平,增強對用人單位的可參考性,進一步提升留學質量。探索推進留學人才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資訊共享。
👉強化留學人才聯絡和出入境便利服務
留學人才出國後應積極與我駐外使領館取得聯絡。各駐外使領館應主動與出國留學人才對接聯絡,及時掌握出國留學人才資訊,為出國留學人才提供當地的法律法規、文化習慣、安全措施等資訊和服務,保護留學人才的合法權益。外交、移民管理、海關等部門應積極為留學人才出入境提供便利。發揮中國留學人員回國服務聯盟作用,加強與海外留學生組織和留學人才的聯絡溝通。支援各地留學回國人才工作部門探索建立留學人才“一條龍”聯絡服務機制,做到出國前登記服務、留學期間定期聯絡、回國後主動服務。
👉暢通留學回國人才評價渠道
留學回國人才在國內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比照國內同等學歷資歷人員,直接申報相應級別的職稱評審。支援有關地方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商有關部門結合實際探索建立境外職業資格認可清單,按規定對留學回國人才持有的境外職業資格證書予以認可,並對應相應的職稱。
👉規範留學回國人才人事檔案管理
出國(境)留學的大中專畢業生的人事檔案可按規定由戶籍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保管。留學人才學成歸國後,在國(境)外期間的學歷學位認證、成績單、工作證明等學習和工作經歷證明材料應及時歸檔。歸檔後檔案可按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相關規定辦理轉遞接收手續。
👉落實留學回國人才社會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依法為招用的留學回國人才繳納社會保險。選擇靈活就業的留學回國人才可按規定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社會保險。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有關部門按規定為留學回國人才參加和享有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提供服務。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包括高層次留學人才在內的職工建立企業年金。
👉加強留學回國人才服務視窗建設
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面向留學回國人才免費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創業指導等服務。各級留學回國人才服務機構要與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等加強協調,建立“一口受理”的服務機制,將留學回國人才納入“高效辦成一件事”服務範圍,透過數字賦能,提升數字治理和服務能力,為留學回國人才辦理就業、創業、人事檔案、職稱、社會保險等事項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
《意見》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新時代進一步做好留學人才回國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加強組織領導,推動解決留學人才回國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引導留學人才發揚留學報國傳統,講好海歸故事,營造良好氛圍。
政策原文連結: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2/content_69921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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