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腳踏車新規,要看到背後有需求的人

近日,著名濟學家、清華大學李稻葵教授針對電動車新國標公開發聲。他表示:不能讓平時不騎車的人來閉門造車,定標準之前要先徵求老百姓意見
此次新國標修訂,仍然維持了25km/h的限速要求。並且,為了防止使用者後期改裝還規定車輛本身與蓄電池、充電器之間必須帶有互認協同功能,加強防篡改很多人認為,這個速度比腳踏車還慢,還會造成電動車上坡、上天橋、出地庫可能因為動力不足,需要下來推車。此外,新國標修訂後要求強制安裝北斗導航,每臺車要增加200塊成本,給老百姓造成了不必要的負擔。
一、違規的普遍性
我自己家裡有兩輛車,但我還是離不開電瓶車。接孩子放學,校門口轎車停了一大圈,有時候沒有車位,有時候需要停很遠。電瓶車停車就很方便,我就騎車接孩子。但就這麼一個普通的生活場景,我必然會連續違規。
首先,從家裡出門開始。有時候出門晚了,想開快一點,就會達到25公里的限速。我其實是新手,25公里也覺得還好,並不會覺得太快。
要接兩個孩子,先接了小的,再帶著小的去接大的,後座就要坐兩個,或者小的坐前面的附加座位,大的坐後面。上海還好,基本上沒怎麼管。但我知道,很多地方的規定是,電瓶車不準帶人,一個都不準帶,也不準安裝附加座椅。那麼分開接呢?先接一個,送一個回家,再去接另外一個。且不說跑兩趟會花更多時間,更關鍵的是,放學時間是同時的,其中一個孩子就得等。孤零零地等在校門口,家長也不放心。
下雨的時候,裝一個雨棚,既能擋風,又能遮雨。到了冬天更麻煩,冷風撲面,冰冷刺骨,就要給電瓶車套上一個棉套擋風,把車把手和身體前方包起來,孩子也可以包在裡面。即便如此,冷風也往裡鑽,手有時候都是麻木的。這都是很真切的生活需求,但是,雨棚和棉套,都是被禁止的。

孩子用手給媽媽擋風

我其實很少遇到這些情況,冬天或者下雨,我一般都開車。除非車都開出去了,才騎電瓶車,但這讓我頗有感觸,如果家裡經濟條件不好,沒有車呢?如果爸爸把車開出去了,媽媽騎電瓶車來接孩子呢?如果孩子的父母在上班,爺爺奶奶騎電瓶車來接呢?雨棚和棉套都不讓用,電瓶車不讓帶人,他們該怎辦呢?
規則就這樣冰冷地橫在現實中,不顧風雨中瑟瑟發抖的老人和孩子。所以,我們時常看到,在自己電瓶車被收繳時,聲淚俱下哭喊的那些影片。我還記得一則影片中,一位年輕媽媽抓著自己的電瓶車不放,哭喊著:我就有這麼一輛電瓶車,你收了,我騎什麼啊?
二、安全是不可窮盡的
嚴厲的管制,理由都是安全。
雖然在輿論中提到安全的時候,人們都會說“安全第一”。但在生產、生活中的實際選擇,安全從來都不是壓倒性的、絕對的第一。人們的很多行為中,安全都會向需求、成本甚至方便做出妥協。比如,放學的時候,騎電動車來接孩子。再比如,頂配的汽車、更大的汽車,肯定更安全,但基於成本,人們會放棄大車、放棄頂配。更極端的,待在家裡,肯定比坐飛機安全。如果一切以安全為壓倒性的考量,生產和生活都無法持續。
電動車不僅是老百姓日常出行的一部分,也是快遞、外賣行業的主要交通工具。通常電瓶車覆蓋時速10-25公里,出行距離5-10公里的出行需求,如果速度更高,這個覆蓋範圍會更大。我知道很多人是騎電瓶車通勤的,每天往返幾十公里。他們對速度有更高的要求,他們當然知道轎車更安全,但基於成本,他們只有選擇電瓶車。
正因為現實生活中的安全選擇,是基於多方面的,所以,在制定電瓶車規則時,應該傾聽多方面的聲音。
那麼,為什麼關於電瓶車的規則,會出現一種過度強調安全的傾向呢?
首先,安全事故造成會造成責任,會產生新聞事件,但另一方面,從方便中的獲益,雖然是更龐大的,但卻是無聲的。這就會導致在制定規則的時候會偏向安全。
還有一個因素是,中國城市對電瓶車多是一種不太歡迎的態度,這與市容要求有關。曾經去北非國家摩洛哥旅行,摩洛哥最大的城市卡薩布蘭卡,市容看起來破破爛爛,街道上摩托車也很多,甚至還有馬車。我查了一下資料,摩洛哥的GDP為人均3000美元。中國人均3000美元,大致在2008年,那時的中國城市已經非常好了。我當時突然意識到,中國的城市景觀,很多時候,其實是超過城市本身的經濟發展水平的。
於是,在各種因素的作用下,在逐漸演化和層層執行之後,電瓶車的規則,嚴重的偏向了簡單粗暴的安全目標。這讓普通老百姓怨聲載道,導致嚴重的警民對立。
實際上,過度的安全,有時候,反而造成新的危險。為了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市場上就出現了非法改裝,給電瓶車解鎖速度設定,換上更大容量的電池。由於是黑市,非法改裝質量沒有保障,又導致新的安全隱患,導致火災隱患問題。
所以,制定電瓶車規則時,重要的是最大化協調各方利益,在諸多約束與需求之間尋找一個最佳的辦法。而做到這一點的前提是,傾聽各方聲音。
三、討論的不是車,是人
也有觀點認為,電瓶車既然在非機動車道上走,那麼,就必然按非機動車標準來制定,國標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必須“堅持電動腳踏車的非機動車屬性其實,雖然討論的是車的標準,但歸根到底,問題的實質是騎電瓶車的人。
我一向認為,很多時候,談論地域、物、現象,其實真正的核心,應該是背後的人。比如談拯救縣中,其實歸根到底是縣中那些優秀的孩子,去到市裡的中學讀書,是不是一件好事。談到拯救鄉村,歸根到底,是那些人去到城市,是不是一件好事。但現實恰好相反,比如,拯救縣中輿論的後果,就是限制那些孩子去到市裡讀書,拯救的是縣教育局的預算和權力。
同樣的,當我們談電瓶車的時候,其實,真正的問題是騎車的人。
實際上,這些人,是被從機動車道上“擠”下來的。對電瓶車的苛刻規則,一定程度上源於對摩托車的態度。正因為禁摩,才把這個群體,從機動車道上擠下來,擠到了腳踏車道。
中國的禁限摩托車政策,可以分為兩個部分。首先,是對摩托車實行了更嚴厲的報廢政策。
2006年釋出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規定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與此相對應的是,2006年釋出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僅對行駛里程限制為60萬公里的私家車引導報廢,而不強制報廢。
但實際上,摩托車的重量小,排量小,執行的磨損、損耗也就相應小,大排量摩托車騎行13年,其機械折舊情況只相當於汽車行駛兩年。而且,摩托車一般不會跑長途。家用汽車一般一年行駛2萬公里,摩托車遠遠低於這個數字,很多使用者到了13年報廢期,也才行駛23萬公里。這樣的摩托車拿去報廢、拆解,是非常可惜的。摩托車的報廢政策,本應該比家用轎車更寬鬆,但事實卻相反。嚴厲的報廢政策,增加了消費者的成本,抑制了需求和行業發展。
更嚴厲的政策是禁摩。80年代中期,一些城市開始禁摩。1986年,北京開始限制摩托車在三環路以內道路行駛。2000年,擴充套件到四環路以內。2007年,廣州也全面禁摩。禁止摩托有兩個原因。第一,摩托車難以管理,出事死亡率高。另一個原因是,摩托車往往會成為作案工具。
市場上出現一個品類,都是經過漫長的演化的,一定有其重要作用,才能成為一個成熟的產品。一旦被禁,就會產生一系列的連鎖反應。當年因為治安問題,禁止了摩托,然後,才有了電瓶車的大發展。由於鉛酸電池能量密度不夠,加之國標限定了電瓶車的重量,鋰電池近幾年就越來越多,失火導致的慘劇,也越來越多。所以,以安全為訴求的禁摩、限制電瓶車重,實際上產生了更深遠、更廣泛的後果。
四、階層偏見
實際上,對摩托車、電瓶車的態度,是一種階層偏見。
防篡改是此次新國標徵求意見稿的重點之一,其中包括電池防篡改、控制器防篡改、限速器防篡改。某種意義上,這是一種“執法技術化”,即把本來只應該針對違法行為的執法行為,轉變為一個技術標準問題。這不僅讓消費者承擔了更大的成本,而且,這意味著先入為主地對所有電瓶車車主,實行了預防違法的預置措施。這是不合理的,也未必合法。
與此同時,法律卻對轎車卻更加寬容。中國的道路上,沒有任何路段可以合法的開到120公里以上的,但是,中國的轎車卻沒有預置這種技術措施。轎車出廠的時候,可以合法地在技術上開到240公里甚至更高。此外,中國也沒規定對轎車強制安裝GPS。從這個角度,即便對轎車車主來說,現在電瓶車裝上了,速度更快的轎車今後就更有理由裝。
電瓶車和轎車,因為價格不同,待遇也不同。這背後,則是對不同群體的階層偏見。
近年來,隨著大環境的轉變,越來越多的城市開始解禁摩托車。西安從2005年開始禁摩,2017年悄然解禁,成為全國首個摩托車解禁城市。此外,廊坊、濟南、青島等城市也陸續解禁摩托車。在這個背景下,對電瓶車安全的邊界,也應該轉化態度。
當然,電瓶車獲得更多的路權,更高的速度,會有更大的風險,也會有更大的成本。但這個成本並不大。一輛50CC的摩托,商業性保額50萬,一年的保費才83元,保額100萬,也才120元。這可能和一輛電瓶車一年被罰款的錢差不多。
五、有更好的辦法
長假的時候,上海南京路上,很多人橫穿馬路,上海警方應對的方法是設立警察人牆。不守規矩,這是中國國情,上海警方服從於這個大背景,其行動不是依據法規,霹靂手段,抓住就罰,而是採取人牆的方式,柔性執法
針對一些電瓶車事故,上海實行了大型貨車右轉必停,避免“包餃子”,有效地降低了涉及大貨車的事故。此外,上海還在右轉路口設立隔離墩,減慢大貨車和電瓶車轉彎車速,增大轉彎半徑,並隔離雙方,保護了電瓶車。
再比如,對汽車限速的管理,是分路段的,不同路段不同速度上限。但對電瓶的限速,卻是全國一刀切。大城市、小城市、農村;市區、郊區;白天、晚上,都是同一個標準。把本來應該因地制宜的監管與執法,透過產品標準,在全國層面一刀切。這顯然是一種懶政。
臺灣地區的人均GDP高達76858美元,位列全球第14名,甚至超過了日本(第36名)。但臺灣的摩托車很多,臺灣2300多萬人口,將近1500萬摩托車,每千人機車保有量超過600臺,穩居世界第一。經濟遠比大陸發達的臺灣城市中,也充滿了各種摩托車,就是因為摩托是一種很便宜的交通工具,臺灣的一個工人或剛畢業的大學生,都可以買得起。

日本街頭

現在,經濟承壓,電瓶車承載著不少人的生計和生活。很多人騎著電瓶車上班十幾公里,更大的出行半徑,意味著更多的生意,更大的求職範圍。更低的行駛成本、停車成本,也意味著很多生意從不可行變得可行。放松管制,不僅是一個民生問題,也是一個復甦經濟的手段。
根據工信部的資料,目前國內電動腳踏車社會保有量已超3.5億輛。這是一個龐大的數字,不僅僅是底層中國人,也有中產、富裕家庭。這幾乎是最廣大的人民群眾概念。他們的訴求,應該被看到。
公共政策,應該給寒冷中的孩子遞去一張毯子,而不是抽掉它。我家裡有車,冬天騎著電瓶車去接孩子,孩子只會抱怨我,但她不會有心態上的感受。但一個孩子,家裡沒有車,看著同學坐在溫暖的車裡,而警察扯掉圍著她的棉套、雨棚,看著她媽媽聲嘶力竭的抗爭。她又會以什麼樣的心態看待這個社會呢?
我們是一個國家,我們是一個共同體,應該休慼與共、感同身受、將心比心。坐在車裡的人,要能體會騎在電瓶車上的人。那位扯著電瓶車不放的年輕媽媽的哭聲,應該被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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