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鋪天蓋地的關於伊朗總統萊希的新聞:19日下午,萊希與亞塞拜然總統伊利哈姆·阿利耶夫在伊朗東亞塞拜然省共同參加一個水壩專案的揭幕活動。在返回途中,受大霧天氣影響,萊希所乘坐的直升機“在瓦爾扎甘地區降落時墜毀”,機上人員全部遇難。

這件事發生以後,原本我是不想寫的,因為實在沒啥寫的,因為在我看來,這就是一個事故。但是,後臺有很多人問,所以我們就說說這件事吧。
我也看了一些文章,大多把矛頭對準了美國和以色列,認為這件事可能與以色列和美國有關。但是,我認為這件事和美國、以色列沒有什麼關係。
為什麼這麼說?
主要有兩個原因:
第一,如果是美國或以色列策劃的,它們並不能獲得多大的利益,相反風險卻異常的大,非常不划算。
我們都知道,美國和以色列是非常痛恨伊朗的,但是他們都不敢對伊朗發動戰爭。
如果美國敢打伊朗的話,那麼在2003的時候就打了,也不會等到現在——
2001年美國發動阿富汗戰爭,2003年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美國在伊朗的兩側陳兵20萬都沒有敢打伊朗。

說實話,如果美國要打伊朗,那麼2001-2003年那段時間是最佳時期,因為那時的美軍在伊拉克、阿富汗擁有大量的軍隊、飛機、坦克等。現在美軍已經徹底撤出阿富汗了,在伊拉克也僅有極少量的、象徵意義的部隊,還如何攻打伊朗?
毫無疑問,現在的美國是不想和伊朗開戰的,既不敢,也沒有那個條件。
既然美國不敢打伊朗,那麼就算以色列再想打也是白扯——就憑以色列那點兵力和武器裝備,打一個哈馬斯都那麼費勁,它敢自己單獨對伊朗發動戰爭?它連“跳板”都沒有!
更何況,如果以色列想和伊朗開戰的話,那麼在前幾個月伊朗對以色列境內發動大規模進攻的時候就直接對伊朗開戰了,也不會只用了可憐的
三架無人機
來“報復”伊朗了。
既然美國和以色列不想和伊朗直接開戰,那麼就不會暗殺萊希,因為暗殺一國總統是明確的戰爭行為!
雖然美國和以色列恨不得伊朗精神領袖哈梅內伊、伊朗總統萊希等高階官員都死掉,但是它們不可能去做暗殺這種蠢事的——如果被證實是它們策劃的,那麼伊朗必會對美國和以色列發動戰爭。
有人說以色列和美國暗殺了伊朗很多高階官員和核科學家,那個確實是事實,但是暗殺一國總統的代價是他們承受不起的。
暗殺一個國家總統,是一件非常嚴重的惡性事件,在和平時期,等同宣戰,如果在戰時,則意味著戰爭升級,不再有任何規則、底線和紅線。
暗殺伊朗總統萊希,那是多蠢的人才能幹出來的事啊?
僅僅從這個角度來看,萊希的死亡就不可能和美國、以色列有關。
第二,萊希對伊朗並沒有大家想象中的那麼重要,殺掉萊希並不能改變伊朗什麼。
名義上,伊朗的總統是國家元首,但實際上的“當家人”卻是精神領袖。所以,就算美國和以色列冒著巨大的風險暗殺掉萊希,也不可能對伊朗造成多大的影響。
在事件發生以後,伊朗最高領袖哈梅內伊就立刻安撫伊朗民眾“無需擔心”,他表示,國家和政府的工作不會受到影響。
哈梅內伊說的確實是事實——伊朗權力移交的規定十分明確,且伊朗的大政方針主要由最高領袖哈梅內伊決定,所以這次事件不可能會導致伊朗出現較大的政治動盪。

下面我們就和大家說說:為什麼萊希沒有大家想象的那麼重要?
伊朗的政治體制非常的特殊,整個權力幾乎全部控制在精神領袖哈梅內伊的手中。
伊朗的全稱叫做“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這個名字就非常的鬼畜——“伊斯蘭”和“共和”,這兩個本不該在一起的詞偏偏放在了一起!
其實,很多國家的名字就能代表它的政治體制。
比如,中國的全稱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朝鮮的全稱叫做“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美國的全稱叫做“美利堅合眾國”,沙特的全稱叫做“沙烏地阿拉伯王國”,阿聯酋的全稱叫做“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合眾國”,很明顯就是有很多個國家合在一起的國家;“王國”明顯是有國王的,而國王是世襲的;“酋長”明顯是部落首領的稱號,“聯合酋長國”明顯就是由數個部落首領共同組成的一個國家……
所以,從伊朗的全稱我們就能看出一絲不同之處:“伊斯蘭”代表了宗教;“共和制”是和“君主制”相對的,君主制是世襲的,共和制是要選舉的。
對於“伊斯蘭”來說,它們的老大就是精神領袖;對於“共和”來說,它們的老大就是老百姓選舉產生的總統。
伊朗的全稱叫做“伊朗伊斯蘭共和國”,“伊斯蘭”在前面,“共和”在後面,這就說明精神領袖是凌駕於總統之上的。所以,伊朗真正的掌控者是精神領袖哈梅內伊,而不是總統萊希。
那麼,精神領袖是如何掌控國家的呢?
這個事情非常的複雜,為了讓更多的人能明白伊朗這個國家是如何執行的,我們給大家舉例——如果用完全的書面語言,很難說清,而且非常枯燥,大家可能看不下去。
假設有一個村子,這個村子裡的很多人都信仰伊斯蘭教。
村子裡很多人都信仰伊斯蘭教,有一個人威望非常高,於是大家就推選他做“教主”。
這個教主威望非常高,大家都信任他,他說的話大家也都聽。但是,他不可能長生不老吧,總會老死的吧。所以,他就在想,如果他死了,教主的位置該傳給誰?怎麼才能保證新任的教主不改變自己的理念?
這個時候,這個教主就想出了一個辦法:我成立一個組織,這個組織里面的每個人都是我挑選出來的,等我去世後,再由這個組織投票選出一個教主。
由於這個組織里面的所有人都是我親自挑選出來的,所以這些人肯定是和我有相同理想的人,否則我也不可能讓他進這個組織啊!這樣一來,就算我去世了,新上任的教主也不可能背離我制定的路線和方針。
伊朗的第一個“教主”就是霍梅尼。
霍梅尼為了保證自己的理想能被下一任教主繼承下去,於是就採取了兩個做法:
第一,由所有的教徒投票,選出88個代表,這88個代表組成”專家委員會“(每年舉行一次年會)。如果教主去世了,那麼新一任教主就由這88個人投票決定。

但是,大家也知道,這種方法是有風險的:如果教徒投票選出的人和自己的理念不相符,最後卻讓他們投票選教主,那自己的理念豈不是要被拋棄了?
所以,這個時候,霍梅尼又想出了一個辦法:再成立一個組織來稽核這88個人。
第二,成立一個新組織,來審查教徒選出來的”代表“。
我讓教徒選代表,這等於把權利給了教徒,我不是”獨裁“,這樣一來,我的名聲就不那麼壞了。但是,教徒選出來的代表可能不是和我一夥的,所以我必須要消除這種風險。
如何消除?
這時,我再成立一個組織,這個組織共由12個人組成,來審查教徒選出來的代表——如果審查發現教徒選出來的代表和我沒有共同的理想,那麼就取消他的資格,讓教徒重新選。
大家想想,如果這12個人都由我直接任命,那麼是不是又顯得過於”獨裁“了?所以,我不能那麼做。
怎麼辦?
於是,我便制定了一個規則:這12個裡面,我直接任命6個,剩餘6個由老百姓選。
12個人裡面有6個是我的親信,剩餘6個人裡面只要有1個和我有著共同理想,那麼就能保證這個組織不背離我的理想。
這12個人組成的組織叫做“伊朗憲法監護委員會“,其中6名是由最高領袖直接任命的宗教專家,另6名是由最高司法委員會提名並經議會確認的法學家,他們的任期為6年。

我們來看下上面的過程:
我是教主,在挑選繼承人的時候,我不能搞世襲,也不能搞獨裁,那樣反對力量肯定非常大。所以,我先成立一個組織,這個組織共有12人,其中6個人是我親自任命的,剩餘的6個人由教徒選出來的。這12個人主要是用來監督和罷免下一任教主選舉的。
我再成立一個組織,這個組織共有88個人,這些人全部是由教徒投票選出來的。但是,這教徒選出來的這88個人都需要得到我上面成立的那個組織的審查——如果審查不合格,就取消他的資格,讓教徒重選,一直選出讓我滿意的人選為止。
大家看出這麼做的好處了吧?
如果教徒選出的88個人中有人和我沒有共同的理想,那麼我建立的12個人組織就會取消那些人的資格,讓教徒重新選。最終,由教徒選出的88人投票決定下一任教主的時候,基本上就能繼承我的理想了。
假設出現一個能力非常強,又與我的理想不同,隱藏的又特別深的人當選了下一任教主,這時我建立的12人的”委員會“又可以罷免他,畢竟其中6個是我親自任命的,是我的鐵桿支持者。
在這
”雙重保險“
下,這就決定了伊朗精神領袖具有高度一致性——第一任精神領袖霍梅尼反美、第二任精神領袖哈梅內伊反美,第三任精神領袖必然還會反美……除非伊朗國內或國際上出現極其重大的變化,否則伊朗的國策必將長期穩定。
所以,
不要說美國和以色列暗殺伊朗總統了,就算暗殺了哈梅內伊都沒有辦法改變伊朗的國策,除非在暗殺掉精神領袖的同時,將他親自任命的6名“伊朗憲法監護委員會“也一併暗殺掉,才有可能改變伊朗的國策。
那麼,萊希的死亡是不是對伊朗就毫無影響呢?
當然不是,因為哈梅內伊是把萊希當下一任精神領袖培養的。
上面我們說了,伊朗的精神領袖實際上是伊朗的”老大“,所有事情實際上都由他一個人說了算。但是,這有”獨裁“的嫌疑,於是伊朗又設定了另外一套制定:由所有老百姓選出一個總統,具體事情讓他去做,如果他做的符合我的想法,我就不干預。但是如果他做得不對,我就要出手”糾正“他了,甚至罷免了他。
這麼做有什麼好處?
總統是老百姓投票選出來的,由他去做一些事情,我就擺脫了”獨裁“的嫌疑了。
但是,大家也知道,這麼設定是有可能出問題的:總統是老百姓一人一票選出來的,這個人極有可能不和我一條心。
比如,伊朗第9屆、10屆總統是我們很多人都非常熟悉的內賈德。

內賈德是一個堅定反美、反以的鬥士,但是他和精神領袖卻不是一條心——他覺得精神領袖的權力太大了,於是多次和哈梅內伊直接對抗。
原本哈梅內伊的想法是:在老百姓選舉總統的時候,他儘量不干預大選,更不希望動用自己的權力罷免掉民選的總統,免得被人說成是”獨裁“。但是,沒有想到竟然真的出現一個不滿自己的內賈德。
在內賈德卸任以後,哈梅內伊就決定,為了保證伊朗國策的穩定,如果出現與自己不是一條心的人,那麼就直接動用自己的權力扼殺他,不在乎別人怎麼說了。
事實上,在伊朗國內,也有很多人看不慣精神領袖的權力過於龐大,所以內賈德的在民間的支援率還是非常高的。
2017年4月12日,內賈德突然宣佈參加新一屆總統選舉,並前往伊朗內政部進行了候選人註冊登記。但是僅僅在8天后,他就被伊朗憲法監護委員會取消參選資格。

萊希是如何當上伊朗總統的?
完全是哈梅內伊一手扶持上去的!
2021年伊朗總統大選,任何對萊希構成威脅的人全部都被哈梅內伊控制的”伊朗憲法監護委員會“給取消了參選資格。
哈梅內伊為什麼要這麼做?
這就是國際專家分析的:哈梅內把萊希當成接班人在重點培養了。
所以,萊希之死對伊朗的國策不會產生什麼變化,但是對哈梅內伊來說卻是一個重大損失——哈梅內伊已經84歲了,應該考慮接班人的事情了,但是自己辛苦培養的接班人卻死了。
當然了,哈梅內伊在考慮接班人的時候絕對不會只有一個人選(太子死了,隨時可以換個),所以也無需擔心。
伊朗體制中設定的”專家委員會“和”憲法監護委員會“就註定了伊朗變不了天的,哪怕哈梅內伊突然死亡都無法讓伊朗變天!
只要伊朗不變天,那麼伊朗就會一直反美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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