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驅逐租客後賣房法院判租客可獲$3萬賠償金

房東驅逐租客後賣房法院判租客可獲萬賠償金
2 名房東向卑詩省最高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他們因驅逐房客並出售房產而被處以的 30,000 加元罰款,但最終敗訴。
Daily Hive 報道,Tajinder Lalli 和 Salveen Lalli 是一對夫婦,他們曾在卑詩省的素裡出租房屋,每月收租金 2,450 加元。這棟出租屋在他們擁有並居住的另一處房產隔壁。
2022年11月,房東發出驅逐租客通知,表示他們將在 2 個月後入住該出租單位。但租戶隨後向租屋處提出異議,稱他們的舊房東未能按照驅逐令搬入。
房東辯稱他們需要清理和裝修該房屋,然後必須賣掉該房產來購買另一套他們看中的房子。
房東說,在準備入住之前的出租房屋時,他們的房地產經紀人向他們展示了一份“夢想之家”的清單。
在驅逐房客的 6 個月內,他們最終賣掉了之前的出租房屋,併購買了夢想中的房子。
他們試圖辯稱這是一個可以減輕處罰的情節,但租屋處和法官都不同意。
最初的租屋處仲裁員寫道:“我發現購買和居住夢想家園的決定是在房東的控制範圍內,並且不屬於特殊情況。”
由於房東 6 個月內沒有入住他們原來的住所,租屋處判決租戶可獲得近 30,000 加元的賠償。房東請求最高法院審查該決定,但法官認為最初的裁決沒有理由不合理或不公平。
省最高法院維持了 30,000 加元的罰款,並要求房東支付前房客向省法院提起訴訟的額外法律費用。
編輯:YUAN編審:言西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