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出海企業高管EB-1C綠卡獲批

近期小律團隊代理的國內S儀器公司A高管EB-1C綠卡申請成功獲批!S儀器公司在國內頗具規模,擁有生產工廠、自主研發基地、上百員工。2022年S儀器公司決定在美國設立實體並派A高管赴美管理美國子公司。S公司雖在國內頗具規模,但在美國成立之初是成長型企業,因此給A高管的簽證從“新公司L-1”(即L-1 New Office) 開始,之後延期A高管L-1簽證再申請EB-1C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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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時間線
美國公司成立:2022年4月
遞交“新公司L-1A ”申請:2022年6月
“新公司L-1A ”申請獲批:2022年8月~2023年8月
L-1A延期申請獲批:2023年8月~2025年8月
遞交EB-1C綠卡申請:2024年10月
EB-1C綠卡申請獲批:2024年11月
什麼是EB-1C?
EB-1C,又稱跨國公司高管綠卡申請,主要適用於為跨國公司(在美國和中國都有商業實體)工作的行政主管、高階管理人員的綠卡申請類別。在EB-1C的申請過程中,跨國公司(即美國僱主)是申請人,外籍僱員是受益人。
EB-1C的基本申請要求如下:
1. 跨國公司
首先,跨國公司需滿足合格的美國境內、境外主體之間股權關係。跨國公司,必須至少擁有兩個實體,一個美國境內實體,一個美國境外實體。兩個或多個美國境內外的實體之間必須存在符合移民法規定的股權關係,包括:
  • 母子公司關係(多個實體中一個實體直接或間接持有其它實體50%以上股份)
  • 總分公司關係(同一公司在不同地方設立的方便經營的實體分支機構)
  • 關聯公司關係(多個實體由同一母公司或同一團體的個人股東所持有或控制)
    其次,EB-1C要求跨國公司的美國境內、境外主體必須實際運營一年以上(“實際運營”意味著有實體辦公場所、銷售額、營業額、訂單等等)。(注:如果是美國新設立公司L-1 New Office型別美國實體可以運營不滿一年。)
    2. 受益人(外籍僱員)的要求
  • 提交EB-1C申請前的三年內,至少一年在美國境外的具有合格關係實體擔任高管職位(受益人使用B簽證在美國出差時間不算在“一年”時間內)。
  • 調任到美國後繼續擔任高管職位。
    需要特別說明,EB-1C所說的高管職位,需要有實際管理職能,如果僅僅是企業法人或股東,但不參與公司的日常管理,則不滿足條件。高管包括了高階執行官(executive officer)或高階經理(managerial roles)。
EB-1C優勢
  1. 申請審批週期快(當前平均審理時間為5-7個月,可申請加急30個工作日出結果)
  2. 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排期較短,對於其它國家出生申請人目前無排期
  3. 公司配合手續簡單,不需要向美國勞工部申請勞工證(其它僱主支援EB-2/3移民申請需要先申請勞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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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C兩種思路:收購or新設企業

對於想要尋找美國投資機會的國內企業主而言,如果希望同時符合申請EB-1C高管綠卡的條件,則通常有兩個選擇:一是在美國收購一家企業,二是去美國成立一家新企業。
1. 收購設立超過一年的美國企業,直接申請EB-1C
第一階段:赴美收購一家已存在超過1年的公司。法律明文規定:美國公司要經常地,系統地,連續地提供產品或服務超過1年;即,美國公司要有人(員工), 財(營業收入、報稅),物(辦公室或者倉庫)超過一年。
第二階段:提交EB-1C申請(I-485調整身份申請可一起提交,也可等EB-1C I-140獲批後再提交),EB-1C常規處理需要5到7個月獲得審批結果,加急審理15個工作日獲得審批結果,獲批後拿到永久綠卡。
2. 在美國設立新公司,先申請L-1後轉 EB-1C
第一階段:赴美設立新公司(美國新公司需與國內公司形成合格的公司關係),申請L-1工作簽證,獲得1年有效期,登陸美國來經營美國公司。
第二階段:1年期屆滿前三個月,提交L-1延期申請(此時應有至少五個全職僱員+合理的營業收入),獲得2年的延期批准,並繼續發展壯大美國公司的業務。
第三階段:美國公司各方面都較為成熟(僱員+營收),提交EB-1C申請,獲批後拿到永久綠卡。
在全球化背景下,國內公司拓展美國市場已成為趨勢。銳澤Sophie Zhang律師團隊憑藉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的團隊,成功協助眾多國內公司透過L-1簽證和EB-1C綠卡申請,順利實現國際化佈局。無論客戶公司規模大小,本律所可為每位客戶提供從公司成立到簽證申請的全流程服務。無論是新設美國分公司還是收購現有公司,我們的律師團隊都會根據客戶的具體情況,制定個性化的商業計劃、財務規劃和員工招聘策略。
(為保護客戶隱私,客戶名字為化名。)
美國銳明文澤律所Sophie張律師移民團隊擁有豐富的移民經驗以及解決疑難雜症的能力。特別是對於華人新移民家庭,我們團隊充分理解和熟悉中美兩地的文化差異,細心負責,真誠對待,為上千華人家庭所信賴。新法下的投資移民有許多利好投資人的新政策,如果您對美國EB-5綠卡申請感興趣,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聯絡小助手為您免費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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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ie Zhang, Esq.
張玉霞律師/合夥人
張律師是本所創始合夥人之一,執業範圍包括各類移民、信託和家族傳承規劃、家事法律、房產交易、公司法等。張律師在代理客戶的投資移民、EB1A/NIW傑出人才、L-1簽證/EB1C跨國經理人綠卡、EB2/3綠卡和PERM申請、H1B和O1工籤、E2投資人簽證等領域有著豐富的經驗,並被多家移民中介機構和區域中心指定為代理律師。張律師在服務高淨值家庭的赴美投資、子女私校申請方面也有深厚資源和經驗。張律師畢業於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是紐約州執業律師,也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和投資美國協會會員。
Yiwen Hao
郝怡文/資深移民律師
郝律師是紐約州註冊律師、本所紐約辦公室律師,在商業移民領域有豐富的經驗,在EB-1A、EB-2 NIW、EB-1C移民申請;H-1B、O-1A/B、L-1A/B、TN、E-3等非移民工作簽證申請領域有諸多成功案例。郝律師在美國賓州州立大學法學院獲得JD法律博士學位,本科畢業於香港大學風險管理專業。郝律師被2024超級律師雜誌評選為明日之星(Super Lawyers© Rising Stars)
Fay Huang
黃子非/資深移民律師
黃律師是紐約州註冊律師、本所紐約辦公室律師,職業領域為商業移民。黃律師在O-1、EB-1A和EB-2 NIW等人才類簽證,L-1和EB-1C等跨國經理人簽證,以及EB-5投資移民等領域具有豐富經驗。加入銳明文澤之前,她曾在一家中國私募基金公司從事基金備案和管理工作,並協助一家紐約律所處理EB-5相關的訴訟業務。黃律師擁有武漢大學法學學士學位、清華大學民商法學碩士學位以及紐約大學公司法學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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