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敬畏天命,敬畏大人,敬畏聖人之言”,出自《論語·季氏》。
“一怕走錯路,二怕看錯人,三怕說錯話”,出自《當代網友·無名之輩》。】
1
2月25日,江蘇蘇州。
一個暱稱為@“雙湖豪宅邵班長”的房產中介邵某,發了個短影片,“蘇州工業園區房產交易大廳工作日爆滿,肯定是他們花錢請的人,200塊錢一天。”
就這一句話,招來了禍事。
2月26日,蘇州工業園區釋出官方通報:
經相關部門核實,該言論不實,邵某目前已被蘇州工業園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請廣大市民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營造和諧清朗的網路環境。

不實言論、不當言論,可以是封禁賬號處理、可以是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拘留3日。
都沒有。
直接頂格處罰,刑事拘留了。
普個法,行拘3-7日,是治安管理處罰法,不會留案底,對當事人沒什麼影響。
你馬路上隨地大小便,一樣可以行政拘留3日。
一旦上了刑事拘留,性質就變了,這就不是一般違法,而是構成“犯罪”,是會留下案底的,下一代考公考編,都會受到影響。
中文考試上過100分的都知道,“肯定是”、“是不是”、“大概是”、“可能是”在概念上都屬於“推測詞”,表示懷疑,只是推測程度不同而已。
說白了,“肯定是他們花錢請的人”,並不構成造謠生事的既定事實。
哪怕真是不實言論、言論不當,封號可以、行拘3日也可以,上刑事了,這句話的惡劣影響、以及犯罪事實的嚴重程度,已經到了不得不追究刑責的地步了?
與法理,是否相悖?
所有的官媒在報道這則訊息時,全都無一例外的轉發“通報內容”,沒有一家媒體、沒有一個大V、沒有一個法律專業人士,對這個刑事拘留,提出是否合理的質疑。
抓一個造謠的房產中介,24小時案件落實到位刑事拘留處理。
蘇州怕是忘了,還有一個被廣大網友“網上追責”了整整5年的,許可馨。
一句花錢僱人,就是造謠刑拘,許可馨那麼多的反華恨國言論,該判何罪?

2
3月3日,成都官方,闢謠了一則傳播了許久的“譚sir下崗謠言”。
近期,一段關於“譚Sir糾正川A666T6賓士車交通違法行為”的《譚談交通》影片片段在網路廣為傳播。
許多網民討論女車主行為不符合常人表現,猜測其有驚人背景,導致節目停播、譚喬離職,引發關注和討論。
13年前,譚sir攔下了一輛川A賓士轎車,車主雷女士在13年後回應,“當時面對車輛檢查一言不發是因為緊張,並不是網傳的其有背景,態度高傲”。
破案了,譚sir離職,與賓士車主無關。

一個賓士車咋了,這跟南昌找魚尾、濱州查酒駕、故宮開大G,都還差得遠哩。
橫向對比總結就是一句話:
蘇州房產依舊火爆,成都這邊沒有“特權”。
我們都在陽光之下,健康茁壯地自由長大。
“領導,那蘇州許可馨的事、濱州直播查酒駕的事、北京大G開進故宮的事?”
“嗨,你又急了,來來來,吃菜喝酒。”

3
我覺得蘇州官方做得對,謹言慎行本就是守法公民的基本覺悟。
這些瞎說八道的,就應該都抓進去。
我覺得成都方面,也應該同步跟進蘇州的“嚴肅法治”步伐。
那麼多造謠傳謠賓士車主事件導致譚sir下崗離職的,這都是在衝擊成都文明城市美好形象。
成都沒有特權、沒有潛規則文化、沒有背景關係網的庇護傘,這裡處處講法理、事事講平等。
所以,這些傳謠造謠的,都該抓起來,以正視聽,以儆效尤。
那麼問題來了,都抓進去之後呢?
到時候杭州六小龍又火爆出圈了,浙江營商環境又被全網誇讚了,江蘇的省直機關報又“急了”:
為什麼江蘇出不了六小龍?
大風吹倒梧桐樹,自有旁人論長短。
可這古話還有另外一句:
要先栽下梧桐樹,才能引來金鳳凰。
根深蒂固,才能枝繁葉茂,才能開花結果,才能生生不息。
就怕今天蛇蟲鼠蟻咬一口,明天中藥西藥補一塊,後天澆水施肥給養分,過兩天又連根拔起做盆景。

4
我們對於“不當言論”的管控,實際是很嚴格的,但又的確是很寬鬆的。
普通人的一句“我要炸了收費站”,都能分分鐘被傳喚,一句“房產交易花錢僱人”,都能直接刑事拘留,而深圳北極鯰魚的恨國辱華言論,30天都沒能有一個“及時通報”。
當然,這不奇怪,因為蘇州許小姐那邊,@廉石聲音的“高度關注”,直接一查就是5年,至今,依舊是“廉石消音”。
這是雙標。
許多時候,我們的高標準法則,全都集中體現在了那些“防微杜漸”的“微”上面,實際上真正的蟻穴之潰、脊骨之毒,卻並沒有被重視處理。
如果說“一句花錢僱人”刑拘靠譜的話,那麼衛生巾的事、油罐車的事、馬上又要開播的315晚會,得刑拘進去多少人?
造謠傳謠的個人當然該抓,官方闢謠也當然要大力傳播,只是翻車的時候,希望大家都能一視同仁,你得立正捱打。
最不到公平公正,也就談不上公義公道。
誰的堅定信念和絕佳觀感,都經不起反覆無常地雙標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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