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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網上鬧得沸沸揚揚的香港消委會檢測農夫山泉“不合格”事件,差不多終於結束了。
之前聊油罐車事件中,曾經跟大家介紹過我個人面對新聞事件時的四象限圖。而看到網上傳的所謂“香港消委會檢查農夫山泉不合格”之類的訊息,翻了一下原始報告。我就將這個扔到不重要+不緊急的“吃瓜象限”去了,等後續新聞出來再說。

原因很簡單,因為報告里根本也沒說什麼很嚴重的事情。核心結論就是“全部樣品都合格,都能安心喝”。那自然就是不重要和不緊急的事情了。
這樣一個“全部合格,安心飲用”的新聞稿都能被吵翻天,主要還是因為“農夫山泉”和“香港”這兩個詞的熱度適合“創造流量”。農夫山泉就不說了,香港消委會之前的很多期類似測評,傳播到內地之後,也都成為了熱搜新聞。
終於,農夫山泉發出宣告回應,消委會也澄清並修改了文章內容。這件事情應該就此就過去了,那我就聊聊吃到了哪些瓜吧。


香港消委會已經好幾次出現在我們的文章中了。所以我對於他們的做事風格還是比較瞭解的 —— 簡單的說,和歐美某些消費者組織有點像,主要是給企業“沒事找茬”(無褒貶義)。這也是為什麼看到新聞之後,我沒有什麼緊張焦慮感的原因。

正常情況下,香港的食品安全問題,是由特區政府的食物環境衛生署下屬的食品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來負責。如果香港飲食真“有事”,出現嚴重問題,應該是特區政府來出面,食安中心也會日常釋出各種相關警告和風險提示。

而香港消委會的相關報告,絕大多數情況下,就是在“無事”的基礎上,更加嚴格的對企業提出要求,做一些“找茬”型的工作,敲打一下:雖然你們合格了,但不夠好哦,繼續努力,之類的。
以往香港消委會的相關報告,好幾次都在內地被傳成產品負面熱點,但這主要是歸功於喜歡誇大扭曲拉流量的某些自媒體。香港消委會原本的報告,基本上沒太多漏洞(否則早被企業起訴索賠了)。
就像這次新聞,消委會的報告其實很明確,上來就說的“全部合格”,其實並沒出什麼大錯。

但消委會也有自己的問題。
首先是比如為了表現出自己的“嚴格態度”,消委會在標準的選擇上,有時候有點“過於超前”,包括在產品已經達標的情況下,也喜歡用“嚴格”的文風來描述這。有時候的確有失客觀和公允。
就以這次的瓶裝水檢測為例。農夫山泉和百歲山的檢測結果,其實從各方面來看都沒有什麼問題,也不會對人體有害。但消委會文章中有些措辭,的確有引導讀者開始焦慮的嫌疑。
但如果只是展示自己的“嚴格”,或者增加民眾關注度,就用不正確、不適合的標準或詞句來去測評產品,這種“嚴格”真的有多少意義呢?我希望經過這一次事件,香港消委會也能思考一下這個問題吧。

以往香港消委會的報告也曾引起了一些品牌的宣告甚至投訴,但往往因為報告本身沒有什麼錯誤問題,就沒下文了。我本來以為這次也是如此。
而這次的結果卻有點出乎我的意料 —— 消委會這次修訂了自己的報告,並對大眾致歉。
不過修訂並不是認為之前測試結果或者標準選擇有問題。而是說自己犯了“分類錯誤” —— 原先的檢測中,是用歐盟“天然礦泉水/泉水”的標準來衡量農夫山泉。
在消委會的修訂中說,經過和農夫山泉代表的交流後發現:農夫山泉的“飲用天然水”不是“天然礦泉水”。所以不能用這個標準,換成普通飲用水標準後,就沒問題了。

也就是說,香港消委會之前的錯誤,是沒搞懂:
農夫山泉天然水≠天然礦泉水。
更有趣的是,消委會給農夫山泉的新分類,是農夫山泉上包裝上的名字“飲用天然水”。結果在整體的檢測橫評列表中,農夫山泉變成了孤零零的獨一檔。

所以,問題來了:

我們看看消委會列表中的其他幾個分類:礦泉水,是含有礦物質的泉水;純淨水/蒸餾水是指去除了原水中所有其他成分;礦物質純淨水/蒸餾水,是指去除後又人工添加了礦物質。這些名字的含義都很清晰,不難理解。
但和這些不同,“飲用天然水”這個詞只是農夫山泉的一個廣告語,並不是國際或國家對於飲用水的一個分類,也沒有什麼專門的國標。農夫山泉對“飲用天然水”執行的,也只是自己的企業標準而已。
那什麼叫“天然水”呢?農夫山泉官網給出的解釋是這樣的:

只是,額……如果按照農夫山泉的這個定義,我還真的很難在市面上,找到“不天然的飲用水”了。
而如果是按照國際或國內常用的飲用水分類,農夫山泉(紅瓶),應該屬於什麼水呢?
在香港消委會最後的致歉宣告中,說明農夫山泉採用的標準是《包裝飲用水 GB19248-2014》.

而根據農夫山泉企業標準中的說明,所謂“飲用天然水”也是屬於這個國標19248-2014中的“其他飲用水中的自然來源飲用水”。

在這個國標中,所有不屬於天然礦泉水或者純淨水/蒸餾水,也沒有新增其他新增劑的包裝飲用水,都是“自然來源飲用水”。

農夫山泉這樣既不是礦泉水,也不是純淨水/蒸餾水的“自然來源飲用水”。那麼按照國家標準的分類,無論是在香港消委會上的類別,還是包裝上印的產品類別,或許應該是下面這樣的了。

但這明顯沒有“飲用天然水”洋氣好聽啊。

此次香港消委會VS農夫山泉的事件,的確是香港消委會搞錯了樣品分類,把農夫山泉按照礦泉水的標準去評價。但另一方面,我們也很難責怪消委會,罵他們不知道“農夫山泉天然水≠天然礦泉水”。
農夫山泉的第一個水源地是千島湖,和山泉當然沒什麼關係。但隨著生意越做越大,水源越來越多,現在官方說的12個水源地中,其實是有不少泉水的。
就比如我公司樓下便利店賣的農夫山泉,就標註著是來自長白山礦泉水保護區的自湧泉。那我喝的這瓶來自於泉水的“天然水”。是不是符合我國、歐盟或者其他國家關於“天然礦泉水/泉水”中某些更嚴格的相關標準呢?還是它還只是符合普通“包裝飲用水”的指標?
我不清楚是否“來自泉水的天然水≠天然泉水”,或許農夫山泉應該清楚。

我知道農夫山泉最近一段時間比較難過,也知道總有很多人的確在刻意黑它。所以在最後,作為一個喝了不少年農夫山泉各種產品的資深使用者,我其實很想以個人身份,給一個建議:至少咱們自己別總給自己挖坑了。
比如當初炒作“水裡有礦物質才健康”,嘲諷純淨水,推廣自己“有點甜的天然水”,而現在被迫出綠瓶水的時候,就只能忍著被迴旋鏢打,尤其是廣告語的胡話實在讓我很無語了。

現在的中國消費者,需要的是好產品,不是好廣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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