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個月大的孩子被託兒所“勸退”,就因為他太活潑?

你能想象嗎?一個不到兩歲的孩子,因為“行為不當”被幼兒園婉拒續約。
不是哭鬧過多,不是無法適應環境,而是有點過於活潑。
在法國埃松省,一傢俬立微型託兒所做出這個決定,讓一位媽媽倍感震驚。而她的反應也很直接:準備提起法律訴訟。
“他還只是個寶寶。”這是這位母親最想說的話。
這到底是對其他孩子的保護,還是對“不同氣質孩子”的誤解與拒絕?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起真實發生在法國的育兒事件——它沒有絕對的對錯,卻暴露了許多母親不得不面對的教育困境。
事情發生在法國埃松省的Saint-Michel-sur-Orge市,主角是一位叫Mory的20個月男孩和他的母親Anaïs。
Mory從今年2月起被送入當地一家名為Oursons et Compagnie(小熊與夥伴們) 的私立微型託兒所。
但到了6月中旬,園方卻通知Anaïs:孩子的托育合同將在8月底結束,不再續簽。
理由是:Mory在集體生活中存在“問題行為”。
這些行為包括扔重物;與其他年幼孩子的關係緊張;以及需要“專業關注”。
園方表示,他們需要保護其他孩子,並已經將情況反饋給相關兒童健康保護機構(PMI),希望為Mory及其家庭爭取專業評估。
聽起來是否合理?是的,有邏輯。
但作為母親的Anaïs,感受到的卻是:拒絕、傷害、甚至是某種程度上的“標籤化”。
Anaïs今年39歲,在一家大企業做助理。她並不否認自己的孩子活潑、好動、行為“有點猛”,但她強調:“他只是還在學。他不會做得‘剛剛好’,他還在試錯。”
她一開始並沒有抱怨這家託兒所,而是想辦法配合。
面對園方的初步反饋,她主動聯絡了一位前託兒所主任出身的“育兒教練”,希望找到合適的方式幫孩子更好地適應群體生活。
但這份主動,卻被園方認為是“不合適”的方式。
Anaïs感到被否定、被推開,而她最不能接受的,是孩子甚至沒有被給予真正的適應時間和輔助機制:
“四個月就算試用期?孩子也有試用期嗎?”
這其實並不是一個黑白分明的法律問題。根據法國《兒童托育機構運營守則》,確實有如下規定:
每家託兒所都有權設定自己的運營規範(règlement de fonctionnement);出於保護兒童安全與集體環境的需要,園方可以選擇不續簽合同;但與此同時,不得基於健康狀況、殘疾、背景等因素進行歧視性排除
在Oursons et Compagnie的規定中,並沒有列明“行為不當”可以作為不續簽的理由,但也沒有要求續簽必須自動進行。
換句話說:這是一個“灰區”問題,存在解釋空間。
Anaïs之所以情緒激動,不只是因為孩子被“勸退”,更因為:這是她兒子一年內的第三個托育點。
前兩家託兒所,一個因為涉嫌虐待被她主動換掉,一個因為經營問題直接倒閉。她和家人一直在努力尋找穩定的育兒環境,直到這家“微型託兒所”給了他們短暫的喘息。
如今,第三次更換即將開始。
即便她幸運地找到了新的機構,但她明白:不是每個媽媽都能像她這樣解決得了:
“如果我是單親媽媽呢?如果我失去了工作怎麼辦?很多人是等不到‘下一家’的。”
但站在託兒所的角度,也不難理解他們的顧慮:
對於兩歲以下的孩子,確實存在“行為模仿期”,若一個孩子頻繁扔東西、情緒激動,可能會帶來風險;再加上託兒所人力有限,個別關注成本高,一旦發生意外,園方要承擔安全責任。
他們或許是在權衡“多數孩子的穩定”與“一個孩子的特殊關注”之間,做出了一種“理性選擇”。
但問題在於:孩子不合群,是不是就等於“被請離”?
如果一個孩子只是略顯活潑,是否應該先透過評估、干預、支援,再決定下一步?
怎麼說呢,在教育面前,每個孩子都應是獨一無二,而不是必須“乖巧一致”。
希望孩子都可以擁有一次被理解、被陪伴的機會。
-END-
Ref:
https://www.leparisien.fr/essonne-91/cest-encore-un-bebe-en-essonne-une-creche-renvoie-un-enfant-de-20-mois-a-cause-de-son-comportement-30-06-2025-VQ7V5HMXWFGMZNOWXSVVCAW46A.php
文|閃電
「贊」「在看」為我們打call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