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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報道截圖
“我們的憲法將監管聯邦選舉的權力賦予國會和各州,而不是總統。”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科琳·科拉-科特利(Colleen Kollar-Kotelly)在裁決中寫道。她提到,國會正在審議相關聯邦投票立法,並補充說總統不能“透過行政命令繞過國會的審議程式”。
不過,法官並未阻止行政命令中另一項關鍵條款——該條款試圖透過扣留聯邦資金迫使各州在聯邦選舉中遵守郵寄選票的最後期限。她認為,提出此項法律挑戰的民主黨人沒有法律上的起訴資格。科拉-科特利法官寫道,該條款的法律問題目前正由各州總檢察長在其他案件中進行審理。

這項於3月初簽署的行政命令,指示聯邦選舉援助委員會(Election Assistance Commission)修改選民登記表,要求所有潛在選民在註冊時出示公民身份的書面證明。可接受的檔案包括護照、軍人身份證或其他明確表明公民身份的州政府頒發的身份證件。該命令未直接將出生證明列為有效的公民身份證明材料。
川普政府在一份宣告中表示,將繼續在法院捍衛該行政命令。
“儘管民主黨人反對這一常識性保障措施暴露出他們對選舉公正的蔑視,但川普總統仍將繼續為選舉誠信而戰。”白宮發言人哈里森·菲爾茲(Harrison Fields)表示,“自由和公平的選舉是我們憲政共和國的基石,我們有信心最終在法庭上取得勝利。”
民主黨人則對這一裁決表示歡迎。
民主黨在宣告中表示,“今天法院的勝利是捍衛我們民主制度鬥爭中的一大步。若沒有這項裁決,全國各地的美國人——包括更改姓氏的已婚女性和低收入人群——都可能因無法出示相關檔案而無法登記投票。”
根據選舉權與民主倡導組織布倫南司法中心(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與馬里蘭大學2023年的一項研究,約有2130萬人無法隨時提供公民身份的書面證明;近400萬人甚至根本沒有這些檔案,因為其遺失、毀壞或被盜。
科拉-科特利法官指出,選舉援助委員會是“一個兩黨組成的獨立監管委員會”,總統無權強制該委員會更改程式,除非獲得委員會成員投票同意,這是設立該委員會的法律所明確要求的。
這項行政命令相當於一次大膽的嘗試,試圖賦予行政部門對聯邦選舉運作方式前所未有的影響力,因為憲法並未明確賦予總統監管選舉的權力。這也體現出川普試圖擴大總統許可權的趨勢。
科拉-科特利法官在裁決中多次提到與選舉相關的三權分立原則,明確指出憲法沒有為總統干預選舉或制定適用於選舉的規則留下任何空間。
法官寫道,“各州擁有初步的選舉監管權,國會對這些監管規定擁有監督權。總統在其中根本沒有許可權。事實上,制憲者在制定憲法時,似乎從未設想過賦予行政部門對聯邦選舉的監管權。”
科拉-科特利法官最初由羅納德·里根總統提名進入哥倫比亞特區的低階法院,後由比爾·克林頓總統任命為聯邦法官。
川普的行政命令還試圖為郵寄選票設定一項聯邦統一截止日期,要求選票必須在選舉日投票站關閉前送達。目前至少有17個州允許選票只需在選舉日前蓋郵戳,在隨後幾日內送達仍可計入。
科拉-科特利法官拒絕阻止該條款,因為提出訴訟的各方——民主黨、參議院多數黨領袖查克·舒默、眾議院少數黨領袖哈基姆·傑弗里斯(Hakeem Jeffries)以及多個投票權組織——未能證明他們將因該條款遭受直接損害。不過,她指出,各州仍可“就該條款的合法性提起訴訟”。
但法官也明確指出,她對郵寄選票截止日期條款的裁定並不涉及實質性法律觀點的判斷。
“本院的分析不應被理解為對更廣泛問題的裁決,”科拉-科特利法官寫道。來自各州的法律主張——例如在接受遲到選票的情況下可能失去聯邦選舉資金的風險——“是另一天要處理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