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在剛剛,聯邦眾議院透過一條法律,禁止非法移民在聯邦選舉中投票,5名民主黨議員加入投出了贊成票。
然而,包括拜登在內的民主黨高層,卻抱團抵制該法律,拜登甚至放話稱,他將否決這項法案!
禁止非法移民在聯邦選舉中投票,這本就是憲法要求的,為什麼拜登要威脅否決該法案呢?

這項法律名叫《拯救法案》(The SAVE Act),其宗旨要求在聯邦選舉投票中提供身份證件登記,證明自己是選民。它要求所有 50 個州將所有非法移民從選民名單中刪除,對登記非公民投票的選舉官員處以最高五年監禁的處罰,並要求在海外投票的人提供公民身份證明。
眾議院議長邁克·約翰遜(Mike Johnson)表示,要求選民證明其公民身份的立法,可能是國會透過的最重要的法案之一。
他週三在眾議院表示,這將是本屆眾議院議員的整個議員生涯中最重要的投票之一。“我們從未想過我們必須真正解決這個問題,但這個時刻已經到來。” 約翰遜說。

“美國人民應該獨自決定美國大選的結果嗎?還是我們應該讓外國人和非法移民來決定誰能入主白宮、誰能進入眾議院和誰能進入參議院?”約翰遜說:“現在我們國家有這麼多非公民,即使其中只有百分之一的人投票,他們也會投出數十萬張選票,這是一個危險的高數字。”
值得一提的是,有5名民主黨議員贊同共和黨人提出的《拯救法案》,同意在聯邦選舉中要求選民提供身份證明,證明自己是合法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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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
加州“溫水煮青蛙”毀掉選舉
事實上,憲法已經規定只有年滿18週歲美國公民註冊後才能成為合法選民,才能在選舉中投票。
但現實是,民主黨議員早就提前佈局,將選舉制度“捅”個千瘡百孔。比如加州,民主黨議員透過“溫水煮青蛙”的方式,一步步將神聖的選舉低門檻化、非法化。

2014年,加州透過AB 60法案,允許向非法移民發放駕照,當時被稱為“非法移民駕照”或者“AB60駕照”。如今早沒有人記得“AB60駕照”,只稱之為“普通駕照”(Regular Drivers License),實施第一年就發放了超過60萬張駕照。
2015年,加州透過名叫“加州新駕駛者註冊投票法案”(California New Motor Voter Act ),簡化註冊選民的手續,只要申請駕照、更新駕照或者更新住址,即可收到選民登記證,預計一年增加200萬選民。
這意味著,持有非法移民駕照的人也可以登記為選民。很多人認為:憲法規定非法移民參與選舉觸犯聯邦法律,不會有非法移民去申請選民。而事實是,一些非法移民有意或無意填寫了表格,也收到了選票,這意味著加州DMV根本沒有仔細核查申請人的身份。
如果您不相信?再說一個現象,我們許多人在綠卡期間(包括小編),甚至在工作簽證期間,都收到過擔任陪審員的信函,這本應該是發給美國公民的信函,為何大範圍發給了綠卡持有者,甚至工作簽證持有者?難道發函之前不用稽核對方的身份資訊嗎?卻反而要對方額外花時間去法院自證自己不是美國公民!
2023年,加州民主黨人更是推出更加簡化選民註冊的SB846法案,允許DMV自動將駕照申請人登記為選民,如果申請人拒絕,需要事後自己主動退出,和陪審員的選拔一樣。
這意味著,任何人(包括非法移民)在申請駕照的時候,都會自動註冊為選民,誠實的非法移民會誠惶誠恐,事後主動退出;如果不誠實,或者根本看不懂英文的呢?
如今,加州、馬里蘭州、佛蒙特州等民主黨控制的州,已經允許非公民、非選民在地方選舉中投票,舊金山甚至讓華裔非公民黃穎筠(Kelly Wong)擔任舊金山選舉委員會委員,誰能保證他們不會在聯邦選舉中投票?
議長
清查非法移民投票並不容易
